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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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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希望與大陸方面溝通,維持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正常運作,以共同維護兩岸民間正常交流來往

  • 更新日期:109-07-28

海基會表示,邇來該會接獲民眾反映指出,有人持我方公證人簽發之單身宣誓認證書至大陸辦理結婚登記時,大陸方面以我方法院之認證書上鋼印有中華民國或Republic of China等字樣為由不予受理。海基會經向大陸相關公證員協會聯繫,初步了解,確有此事實發生,該會已立即將上情函告司法院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我方主管機關。
  海基會指出:「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以相互寄送副本方式辦理文書驗證,公證書及副本均依各方格式,我方寄往大陸之公(認)證書副本前幾年即已使用載有中華民國或Republic of China字樣之鋼印印,大陸方面對此並無異議,且我方法院此一作法,亦未違反當初兩岸兩會之協議。現突然以此為由拒絕受理,將使兩岸文書往來受阻,海基會表示遺憾。

  由於兩岸公證書的使用攸關兩岸人民權益,海基會希望與大陸方面溝通,維持協議正常運作,以共同維護兩岸民間正常交流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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