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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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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於28日在馬祖順利遣返大陸劫機犯王志華

  • 更新日期:109-07-28

海基會受我方主管機關囑託,於今(28)日在馬祖將目前在台的最後一名劫機犯王志華交由大陸方面接回,順利完成專案遣返任務。
民國82年至87年間,發生大陸地區人民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來台案件共13件,來台人數計18人(袁斌等2人未以劫持民用航空器論罪科刑,經司法審判確認屬劫機者為16人)。其中,我方已先後遣返17人,分別於86年自金門遣返黃樹剛、韓鳳英等2人,88年自金門遣返劉保才、羅昌華、王玉英、鄒維強、李向譽等5人,90年自馬祖遣返祁大全、張文龍、韓書學、張海、師月坡、袁斌、徐梅及高軍等8人,96年自馬祖遣返楊明德、林文強等2人。
海基會表示,今日於馬祖遣返的劫機犯王志華係於民國82年間劫持大陸航空器來台,經我方審判並執行,原安排於88年2月間進行遣返,詎料於前運金門途中與楊明德、林文強等人再次共謀意圖劫機,導致當次遣返作業無法完成。王志華所涉不法行為,嗣經我方法院判決並已執行完畢,於遣返前暫時收容於移民署宜蘭收容所。
由於我方司法程序已先後完成,主管機關遂於日前委託海基會專案遣返王志華。海基會除積極與相關機關協調、研商此次遣返規劃作業,並於2月18日、20日與26日三度致函大陸海協會。經雙方聯繫確定,大陸方面同意於2月28日至馬祖接返王志華。
海基會強調,兩岸參照過去協商的共識與歷年來合作辦理遣返的經驗,得以順利遣返所有在台的劫機犯,具體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精神;希望大陸方面對於我方諸多潛逃大陸的罪犯,也能積極協緝並予遣返,俾確保兩岸人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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