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澳門政府機場人員表示,近期我國人攜帶電擊棒出入港澳之個案明顯減少,但持有防身噴霧器之案件仍然偏多。據統計資料顯示,本年至今國人攜帶香港及澳門法律規定之違禁物品出入或過境該地案件仍居鄰近國家之首,時有旅客因此遭到居留並控罪的案例發生。
鑒此,海基會再次呼籲國人,電擊棒、伸縮棒、噴霧器等均為香港及澳門嚴格禁止持有的物品,無論是隨身攜帶或是托運行李都是違法的,海關人員如在通關時查獲上述物品,會對持有人進行拘留並起訴,希望國人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