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維持全國疫情第二級警戒標準,並依據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指引,自8/10後,本會(含中區、南區服務處)持續對外提供義務律師諮詢服務。二、未來,本會仍持續密切關注指揮中心對外公布之警戒標準及防疫指引,調整相應的措施安排並及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