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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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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臨時人員

  • 更新日期:110-04-30

誠徵臨時人員

【誠 徵 臨 時 人 員】
一、 名額:會本部2名,中區服務處1名,南區服務處1名。
二、 性別:男、女不拘。
三、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大專院校畢業,科系不拘;如係應屆畢業生,經本會錄用後,應於110年6月30日前繳驗畢業證書。男需役畢或免役。有服務民眾或兩岸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二)語言能力:國語表達流利,臺語通曉者尤佳。
(三) 其他條件:具中文電腦輸入能力,每分鐘50字以上。能辨識簡體字者佳。
四、工作內容:公證書驗證案卷掃描、建檔、櫃檯收案(諮詢)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面試)地點:
(一)海基會會本部(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二)海基會中區服務處(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5號自強樓1樓)。
(三)海基會南區服務處(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6樓)。
六、工作時間比照政府機關規定(原則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110年每月薪資新臺幣2萬6,000元(並配合勞工基本工資異動調整),享勞保、健保等福利。
七、其他:中區及南區服務處錄用者,須先於海基會臺北會所受訓。
八、意者請於110年05月13日前將個人自傳、履歷、相片等以傳真或郵遞送海基會人事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6樓,電話21757000分機7182,傳真21757180)收,或以電子郵件寄送sef0131@s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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