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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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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近期舉行第二次「江陳會談」之說明

  • 更新日期:109-07-28

壹、 政府的目標
一、首要之務在確保兩岸關係回復和諧:對話與協商是促進兩岸
關係正常發展的指標,新政府就任以來,改變過去兩岸對立
之思維與做法,積極促成恢復中斷10年的制度化協商,雙方
在相關議題協商及溝通管道的互動方面已有相當正面進展,
也逐步建構互信及雙方良性互動的基礎,獲得多數民意的支
持與肯定,對於減低雙方誤判、排除兩岸過去長期以來之緊
張關係,及確保兩岸關係穩定和諧具有重要意涵,是政府施
政首要任務及職責所在。
二、短期積極開創互利互惠的兩岸關係:透過定期協商與對話,
兩岸就各自關切之重要議題交換意見、達成共識,進而善用
彼此的優勢,透過相互合作、截長補短,共同努力為兩岸人
民解決問題,達到現階段兩岸各自發展的積極目標,讓雙方
人民同享利益,開創兩岸互利互惠的雙贏環境。
三、長期循序建構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相互溝通與瞭解是兩岸
關係向前推進的關鍵步驟,有助於區域情勢之穩定,符合國
際社會利益;近期主要國家對兩岸透過協商維繫和平有序的
互動關係皆持正面、樂觀態度。政府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
逐步累積經驗、培養互信,透過建構各項交流合作機制,促
進兩岸關係的全面正常化,共同為兩岸利益及互惠共榮尋找
平衡點,使兩岸關係邁向良性互動的有序發展,共同營造一
個「和平發展、自由選擇、相互協助、彼此尊重」的環境,
協商建立一個動態的、長程的和平穩定框架,促進台海長期
的和平繁榮。
貳、 政府的作法
一、確立「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政策主導原則是第一
步:新政府規劃的兩岸政策及循序推動之協商議題,是堅持
「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絕不會忽視風險管
控,及中國大陸對台灣可能的策略,國人不應該也不必要有
所謂「主權退讓」之憂慮;政府堅持以尊重台灣人民決定及
國家主權維護之原則推動兩岸關係,中國大陸方面亦必須正
視此一現實與台灣的民主體制運作。
二、鬆綁兩岸交流不必要限制,為兩岸正常交流擴充空間:過去
政府對於兩岸交流管理,確實存在若干限制。為了因應兩岸
情勢之變化,兩岸交流措施必須符合台灣融入國際社會及全
球化之發展潮流。政府已經重新評估思考,調整相關規定及
鬆綁相關限制,給台灣一個自由、活力、充分發展的交流空
間,同時更要強化建構有序管理的兩岸交流環境。
三、持續推動制度化協商,為開展兩岸關係注入動力:兩岸間因
為長期來各個層面的密切往來,使兩岸關係發生結構性的變
化,也產生了人文、制度及生活方式的互動與影響;新政府
積極推動兩會制度化協商,是為兩岸各層面擴大深度與廣度
之交流創造動力,更是深化我制度性影響及維持兩岸和諧關
係之重要力量。
參、對第二次「江陳會談」的期望
一、簽署有利台灣及兩岸關係的相關協議:務實處理因兩岸互動
衍生之諸多問題,是過去不同政黨執政之首要工作方向;過
去以來,兩岸因為對立、抗爭的思維,使雙方無法就各自必
要性之議題達成協議。當前,因應兩岸情勢之轉變,我政府
將積極推動有利台灣發展及兩岸關係和緩之優先議題,秉持
「先易後難」、「先經濟後政治」的原則,積極協商、簽訂
協議,充分保障台灣人民權益。
二、透過江陳對話與協商尋求解決各界關注的議題:政府為主動
解決及保障攸關台灣人民權益的兩岸事務,必須經由雙方溝
通決定,非我單方面可以進行。自從兩會恢復互動以來,兩
會已就兩岸間相關議題積極進行溝通與問題處理,包括兩岸
人民人身安全權益、兩會會談安排、大陸人民來台觀光、周
末包機、毒奶粉事件、四川震災等;後續有關海空運輸及兩
岸郵政合作(包括週末包機擴大、增加航班、航點;建立兼
顧國防安全及便捷化之新航路;貨運包機及海運直航等)、
食品安全、共同打擊犯罪及金融等議題之協商及安排,也必
須透過制度化協商及協議之簽署,來確保我方權益。此次透
過兩會對話與協商來解決實質問題,是邀請海協會來台之主
要目的。
三、邀請陳雲林來台親身體會台灣多元特質及國人的民主素養:

「江陳會談」首次邀請海協會會長來台,在相關行程及協商
安排上將充分維護台灣尊嚴及人民權益,並將讓中國大陸方
面充分瞭解台灣自由、民主、多元、開放的風貌,及感受台
灣人熱情、好客、有禮之ㄧ面,有助於兩岸間之相互瞭解。
近期,國內部份輿論對海協會會長來台之時機有所疑慮、並
可能出現抗議活動,我政府呼籲相關人士應理性、務實看待
此次會談之召開,因為抗爭無法解決問題,唯有溝通才能務
實處理問題。兩會會談制度化之恢復以及相關議題之協商,
都是前任政府努力的目標並願意積極促成,各界應該樂觀其
成。我們期待國人在致力於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社會的民
主、多元價值之餘,更要向各界體現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和
民主風度,唯有如此,才能贏得多方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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