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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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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1日起,入境台灣皆需檢附「3日內COVID-19陰性報告」始可登機

  • 更新日期:109-11-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月18日發布「秋冬防疫專案」,自今(109)年12月1日起至明(110)年2月28日止,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所有民眾入境台灣皆需檢附「3日內COVID-19陰性報告」始可登機,請民眾配合落實。

自12月1日起,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海基會表示,民眾若到海基會聯合服務中心或中、南區服務處洽公,進出時應佩戴口罩。未佩戴經勸導不聽者,裁罰新台幣3千元至1萬5千元。

海基會提醒,經常往返兩岸的台商、台生、陸生、陸配等民眾,自12月1日起,不論身份目的,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台。若旅客抵台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裁罰新台幣1萬元至15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需由啟程地政府機關許可設立之醫療院所開具,原則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報告內容需備有「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項目。相關配套措施及應配合事項如下:

  1. 法文及西班牙文等非中文或英文版本文件,若屬「啟程地官方語言」,且航空公司啟程地之地勤人員能確認報告內容,可予同意受理。
  2. 表訂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之日期,以「報告日」及「工作日」計算,故可排除當地政府之國定假日。
  3. 檢驗報告可為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形式,但內容應清晰可辨識,且經審視需備項目完整無誤。
  4. 檢驗方法需採用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例如:PCR、RT-PCR、NAA、NAT等);至於血清免疫學(Immunoserology)檢驗抗原(Ag)或抗體(IgG或IgM),不符合本措施規範。

海基會強調,台灣得以有效防疫,有賴檢疫、醫療人員持續堅守崗位,以及政府、民間攜手合作,守護國人健康;請民眾持續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措施,共同確保這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

秋冬防疫專案圖.jpg

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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