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對第三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新聞稿─合作雙贏再啟新局
- 更新日期:109-07-28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陳雲林會長今天(26日)在南京紫金山莊舉行會談,雙方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岸金融合作,以及定期航班等議題完成協議,隨後並進行了簽署,此外也針對陸資赴台投資事宜獲致共識。整體而言,這次會談達成雙方所預期的目標,相關的成果也將對未來兩岸交流秩序的建構、經貿關係的正常化,奠定更為穩固的基礎。
江丙坤董事長在今天的會談中表示,去年兩岸兩會恢復制度化聯繫管道之後,已經簽署了6項協議,這些成果為兩岸關係寫下新的一頁,也為兩岸「擱置爭議、共創雙贏」樹立典範,這次會談不僅延續並擴大過去兩次協商的成果,更彰顯出兩岸兩會的制度化協商已邁入常態化的階段,是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一項重要指標。
江董事長指出,去年5月以來,我方積極改善兩岸關係,為兩岸經貿往來正常化開創了新的契機。雙方應進一步建構各項良性互動機制,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項交流也應更加深化,由於目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兩岸經濟的發展,兩岸之間「同舟共濟,相互扶持」就顯得特別有意義。江董事長表示,兩岸關係穩定的和平發展,將是兩岸永續發展與向上提昇最好的助力。面對當前國際經濟整合的趨勢,台灣一方面應加強與大陸的經濟合作,另一方面也需要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潮流,才能繼續生存發展。江董事長也表達對兩岸兩會應在累積的互信基礎上,繼續密切交流與合作的期望。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表示,兩岸恢復協商互動之後,已經簽署6 項協議,在解決問題、增進互信、便利往來等方面的成果已經浮現,執行的情況越來越好。這次會談,雙方協商的相關議題,也一定會在兩岸共同努力之下,取得完滿的成果。陳雲林會長也指出,兩岸都受到當前金融風暴的衝擊與影響,應發揮共同的智慧、加強合作,共創兩岸互利雙贏的榮景。
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首先共同回顧與檢討了兩會自去年以來簽署6項協議的成果與執行情形,認為這些協議的簽署與執行,已積極解決兩岸經濟、民生的領域具有急迫性的問題,並且獲得良好的成果。然而,在目前的協議與互動的模式之下,仍存在許多可以再予以強化的合作空間,雙方也同意隨時視實際需要,透過既有的聯繫管道與方式,進行溝通並加以改善。
其次,這次的「江陳會談」討論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以及「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等三項協議,咸認對兩岸人民權益的維護、交流秩序的建立、合作的深化以及兩岸關係的正常化,均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其中,「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確認了未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的合作範圍、人員遣(接)返的方式以及請求的程序;同時建構雙方主管部門間的交流與聯繫機制。在「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中,雙方同意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關分別建立兩岸銀行、證券期貨以及保險業的監督管理合作機制,也規範了互設機構及檢查方式等事宜,並針對貨幣管理資訊互換,確定了合作的方向與運作的原則,對於兩岸金融機構准入及開展業務等事宜,會談中也明確指出雙方同意將進行磋商。至於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以及保險的諒解備忘錄(MOU)之內容,兩岸主管部門之間已進行充分的溝通,將於金融合作協議簽署後,儘速加以推動完成。
關於「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雙方在平日包機的基礎上,達成定期航班的安排,並同意增闢兩條航線,航班則增至每週270個往返班次,大陸方面另增加6個航點,雙方民航管理部門也已同意儘速就定期航班各項實施細節完成安排,即可接受業者申請,逐步展開運作。未來兩岸也將持續進行空運協商,為更進一步的擴大航班、航點、航路優化以及延遠權等事宜,作出適當的安排。
此外,有關陸資來台投資部分,雙方達成共識,應秉持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原則,積極鼓勵並推動大陸企業赴台考察、投資,以利加強和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實現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和制度化。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將以適當方式建立溝通機制,共同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
最後,江丙坤董事長與陳雲林會長在會談中就下一階段兩會應積極規劃準備的議題交換意見。在第二次江陳台北會談時,雙方就後續協商議題達成之6大類19項共識,除了本次所簽署之協議外,剩餘議題將優先針對「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兩岸標準檢測及認證合作」及「避免雙重課稅」等四項議題於第四次會談時進行協商並簽署協議。至於其他議題,雙方也同意在條件成熟、準備完成後立即展開協商。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以及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江董事長也在會談中提到,為促進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兩岸應及時就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的相關事宜進行商討,雙方也同意兩岸應儘早就此一議題做好相關的準備並展開討論。
今日的會談在雙方坦誠、積極的討論中達成重要的成果,江董事長強調未來將加強兩會會務交流,海基會近期內也會組成各項交流團前往大陸訪問。最後,江董事長除了感謝陳會長對本次協商的安排外,也邀請陳會長於今年下半年來台參加第四次的「江陳會談」,陳會長也表示接受。(200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