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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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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對第四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98年第112號新聞稿

時間:98年12月22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今(22)日在台中裕元花園酒店舉行會談,雙方就「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以及「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三項議題達成協議,並完成簽署。同時,雙方也針對下次會談的議題進行討論並取得共識。整體而言,本次會談達成的重要成果,為兩岸制度化協商功能的強化,交流秩序的維護以及民眾權益的保障,進一步奠定基礎。
  江董事長首先在致詞中指出,去年5月以來,兩岸關係發生重要的改變,兩會聯繫及互動的恢復,不僅代表兩岸制度化協商與溝通管道的重新啟動正常運作,也同時開啟了兩岸互信重建的重大工程。兩岸制度化協商所簽署的協議,為兩岸交流正常化帶來許多實質的效益,使兩岸民眾同享這些成果所帶來的便利與保障。兩岸關係改善所展現出和平與穩定繁榮的新契機,更獲得兩岸人民及國際間多數國家的高度肯定。
  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首先共同回顧與檢討了兩會自去年迄今簽署9項協議的成果與執行情形,江董事長特別指出,這些協議在促進兩岸便利往來,擴大交流成效,維護雙方人民權益等方面,雖已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在若干執行層面仍有加強的必要。尤其針對空運航班數與市場需求的落差、三聚氰胺案件後續處理以及台灣重大經濟罪犯遣返等議題,雙方應視實際需要,透過已建立的管道與平台,繼續協商改善。
  在會談中也同時討論確定了「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等三項協議的文本內容;在過去幾個月來,經兩岸相關主管部門間密集溝通、整合意見,已充分達成共識,並於今日完成簽署。這幾項協議的簽署,說明了現階段兩岸協商處理的議題在於增進廣大民眾的福祉,也落實了推動兩岸關係「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先易後難」的原則,讓兩岸的交流與互動可以在更堅實的制度基礎上繼續往前邁進。
  至於有關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議題,雙方均認為,兩會自今年10月以來,已進行多次業務性溝通,並達成基本共識。惟由於若干技術性層面安排具有特殊性,雙方主管部門還需要時間就相關技術性安排充分交換意見,江丙坤董事長與陳雲林會長在今天的會談中達成共識,將儘速透過兩會安排後續協商,以便適時達成協議,完成簽署。
  為推動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均同意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列為下次會談重要推動的議題;另外,為有效保護兩岸智慧財產權人的合法權益,雙方也一致同意將「智慧財產權保護」列為第五次會談的協商議題。
  由於兩岸自然災害頻頻發生,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海基會與海協會均認為,兩岸在防禦重大自然災害方面已經累積許多的經驗,雙方可在地震、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及監測等方面加強資訊分享與交流,以共同提升各自在災害防禦及應變等方面的能力。兩岸應強化在此一領域的合作,並鼓勵雙方專業機構,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專業人員的交流互訪、短期研究等方式建立合作的機制,作為資訊及經驗交流等方面聯繫與合作的平台。
  在今天兩會會談中,雙方也同意明年在兩會會務交流方面,將積極推動加強在各個領域層面的交流活動。此外,海協會陳雲林會長也表示,經過大陸方面的評估,將我方贈送的長鬃山羊與梅花鹿交由大陸山東威海市森林公園照料;江董事長對此安排表示歡迎,將請相關方面儘快聯繫安排。
  海協會陳會長在會談結束前,提議第五次兩會會談於明年上半年適當的時機在大陸舉行,江董事長表示同意。
  雙方在今天的會談中,以坦誠與務實的態度,共同檢視了過去所簽署9項協議在執行層面尚有待改善、以及應予強化的事宜;也共同確定了此次三項協議的內容與對兩岸交流秩序的加強、經貿關係推動的重要性。江董事長與陳會長在會談中也共同確認了下次會談的議題,並就兩會明年交流的重點項目等事宜交換了意見。整體而言,今天的會談,對未來兩會具體的工作方向、兩岸制度化協商管道功能的維繫與強化,均具有積極的意涵,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及發展發揮了指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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