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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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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舉行首次協商獲得多項共識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99年第005號新聞稿

時間:99年1月26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郭小姐615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今天在北京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舉行第一次正式協商,我方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擔任團長,大陸方面則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帶隊,協商成員包括雙方相關主管部門的人員。雙方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名稱、基本結構、建立商談工作機制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今天的協商,雙方取得多項共識,其中包括:雙方同意協議的基本內容包括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原產地規則、早期收穫清單、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及經濟合作等,今後也將按不同業務議題進行協商,雙方並交換了稅則及有關經貿管理規定和統計數據等資料。
  此外,雙方也同意,應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儘快推動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在今天的協商中,我方特別強調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必須考量雙方經濟規模及量體懸殊之差異,做出合理務實的處理,雙方均同意儘快安排後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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