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訂於6月13日在大陸舉行第三次正式協商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99年第043號新聞稿
時間:99年6月10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郭小姐615
關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三次正式協商,經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聯繫確認,訂於本(6)月13日在北京舉行。
海基會表示,本次協商我方代表團將由經濟部貿易局局長黃志鵬帶隊,相關機關包括經濟部貿易局、工業局、投審會、貿調會和金管會、陸委會經濟處、法政處與海基會及其他與服務貿易有關部門,均派員參與。
本次協商雙方將就協議文本的主要內容與條文進行協商,並就貨品早期收穫計畫及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以及後續協商工作安排等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