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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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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施惠芬女士

特別報導


承先啟後 團結合作 海陸聯心 開創新猷


專訪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施惠芬女士


文/編輯部



編者按:在今(2014)年9月17日海基會第八屆董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中,通過林中森董事長提名新任秘書長之人事案,由陸委會副主委兼海基會副董事長施惠芬女士擔任秘書長。本刊編輯部特別專訪施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談談她未來的理想,以及海基會協商、交流、服務三大工作的展望,以下是專訪紀要:


1.您接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的心路歷程為何?


答:在海基會擔任副秘書長1年6個月以來,我親身參與兩岸協商、交流與服務等各項工作,深知兩岸關係是影響台灣未來發展與人民福祉的最重要因素,我能在工作崗位上,為兩岸關係與雙方人民奉獻一份心力,感到非常光榮。


過去我曾服務公職34年,包括擔任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負責綜整各部會相關業務的協調聯繫意見,以及提供個別法律諮詢意見供長官執行決策參考,有時更需站在第一線面對立法委員或民眾,累積跨部會、以及與民意代表與人民的溝通協調經驗。這些點滴累積的經驗,再加上在海基會服務的歷練,讓我決定答應長官「再替國家多做點事」。


不可諱言,兩岸交流事務錯綜複雜,絕非一人能完全勝任。未來,期許自己克盡職責,謹守分際,戮力從公,更期盼能發揮團隊合作力量,再創佳績。


2.您如何看待當前兩岸關係發展以及兩會協商成果?


答:自2008年兩岸海基、海協兩會恢復協商以來,迄今已舉行10次高層會談,簽署21項協議,建立良好的協商模式;而陸委會王郁琦主委與大陸國台辦張志軍主任在今年兩度會面,使兩岸事務主管機關建立常態聯繫溝通機制,有助於兩會制度性協商發揮更大功能與效益。當前兩岸關係已經邁向和平發展的道路,不但受到兩岸人民的高度肯定,也得到國際人士的大加讚賞,開創兩岸關係65年來的最佳時刻。尤其是兩岸已經生效的18項協議(還有3項協議未生效),如同為兩岸關係搭建18條高速公路,大幅增進彼此的交流合作。


例如:海、空運直航大幅縮短往來兩岸的時間與成本;貨運直航使企業貨物的全球供應鏈更有效率;大陸居民來台觀光增進彼此了解,並增加台灣的觀光旅遊收益;共同打擊犯罪偵破多起跨境犯罪;ECFA為兩岸經貿往來開啟良性循環的新紀元等等。


至於已生效18項協議的執行情形,兩會在今年2月20日至21日在湖南長沙舉行第二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雙方對於各自及民眾關切的議題,深入討論及交換意見,在空運、海運、醫藥衛生合作、共同打擊犯罪、金融協議等議題,都獲得進一步進展,大幅提升這些協議的執行成效,為兩岸人民與企業提供更多的便利。


3.在陸委會與國台辦建立直接的溝通聯繫機制後,對於海基會日後在政府大陸工作體系下的定位及功能,您有什麼看法?針對海陸聯合作戰,您又有何新的想法?


答:陸委會及海基會均為政府大陸工作體系的一環,陸委會負責政策規劃、制定及跨部會協調,授權海基會進行協商、交流與服務工作。海陸兩會工作內容有極強的關聯性,多年來兩會合作順暢,溝通無礙。


在陸委會與國台辦舉行兩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建立直接溝通聯繫機制後,對於促進兩岸官方互動往來具有正面意涵,也是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但是不會影響海基會的既有功能,未來海基會的功能不但不會被弱化,還會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特別是政府授權、委託海基會的三大任務:「協商」、「交流」、「服務」三項工作,海基會不但完成各項工作,還建立了標準流程(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SOP),這是政府的寶貴資產,亦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根基,所以隨著兩岸關係發展愈來愈密切,海基會更能充分發揮功能。


先前我擔任海基會副秘書長時,督導兩岸文書驗證、司法文書送達等服務兩岸民眾的工作,經歷數次兩岸協商,也多次陪同林中森董事長赴大陸交流,優質的海基會團隊,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未來在林董事長領導下,將與陸委會更緊密分工合作,海陸一體,共同努力,相信可以達成使命。


4.兩岸談判協商議題日趨專業且多元,一個協議可能牽涉到多個部會,您在秘書長角色上如何帶領各部會談判代表順利達成任務?


答: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甫於9月12日開議,行政院江宜樺院長在施政報告及備詢時表示,兩岸在經貿、社會等層面,已建立制度化溝通協商機制,不受個案影響,未來政府仍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下,務實、穩健推動兩岸關係發展。


在制度化溝通協商機制運作下,任何議題將以專業分工、團隊合作及周全準備為前提,本於「國家需要、人民支持、國會監督」立場,進行完備的沙盤推演及因應措施。簡言之,就是孫子兵法中提到的「知己知彼」、「恃吾有以待之」、「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兩岸協商議題多元,涉及層面廣泛,談判必須團隊作戰。任何議題我方必有一主管機關代表擔任業務溝通的主談人,以9月10日進行的貨品貿易協議第9次工作會議談判為例,我方主談代表雖為經濟部國貿局楊珍妮局長,但因議題涉及其他部會權責,所以楊局長在兩岸政策及專業考量下,諮詢相關部會意見,綜整談判方案,並與大陸商務部進行多次往來商談。


折衝過程中,可能有少部分問題無法達成共識,但整體而言不影響協議的簽訂,此時依慣例會交由海基會、海協會在兩會高層會談前的預備性磋商中,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及海協會副會長協商。海基會在政府授權下,協同各部會談判代表將工作努力達成。我有信心,在專業團隊既分工又合作,以及做好周密準備下,可以完成政府交付的任務。


5.在代表海基會與海協會協商時,您將如何在與陸方建立關係及避免國家機密外洩之間取得平衡?


答:兩岸協商事關全民利益,向來是社會大眾及媒體關注的焦點,因此談判代表無不戰戰兢兢,努力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忠誠度絕對要可以接受考驗。我方所有的談判方案都經過政府授權,且在談判桌上打的是團體戰,就兩岸兩會高層會談而言,從工作性商談到預備性磋商至最後的正式會談,皆非一個人就能做決定,更不是即興互動。


我認為,談判桌上表達我方立場的態度,在「give and take」間的難處,都要有所堅持及耐心磋商,也是贏取對方信任及尊重的方式。談判桌外則儘量避免私下不當接觸,減少洩漏國家機密的機會,也能避免落人口實。


6.對於兩岸協商,您認為政府應準備好什麼樣的溝通策略,以化解民眾的疑慮?


答:為化解社會大眾對兩岸簽署協議的疑慮,以及協商過程的國安考量,政府認為有必要透過更公開透明的程序,來強化與國會和社會各界的溝通。行政機關在辦理兩岸制度化協商時,將分別依「協商議題形成階段」、「協商議題業務溝通階段」、「協議簽署前階段」、「協議簽署後階段」等四個階段,向立法院及社會大眾進行溝通以及諮詢,以化解疑慮,並爭取民眾對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支持。


7.您對當前台商赴大陸投資與兩岸經貿往來的看法為何?


答:自1992年我政府開放台商赴大陸投資以來,台商對於兩岸經濟發展的貢獻卓著。對台灣而言,台商到大陸投資促進台灣對大陸的出口;對大陸而言,台商帶來資金、技術、管理精神,並為大陸創造稅收、外匯、工作機會。這幾年來海基會多次專程組團赴大陸各地關心台商權益,關懷台商及會見各級領導,推動各項交流合作,並協助台商解決問題。


但是,最近歐美市場低迷,台商面臨訂單少、價格低、原料進口成本及勞工成本上升等多重壓力,再加上人民幣升值,營運情況非常險峻。特別是最近大陸正在進行總體經濟結構的調整,出台了許多政策,也影響台商經營甚鉅,包括:


第一、「勞動合同法」的「5險1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種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影響所致,使得廣東「裕元鞋廠」發生工人罷工事件。經海基會關切、海協會協助及各級台辦積極協調下,事件才得以落幕。

第二、廣東省一審通過「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原本可能會加劇勞資糾紛,並衝擊全大陸的資方。海基會曾致函海協會表達關切,目前二審通過內容已根據台商反映意見作修正。


以上這些新的政策出台,再加上全球經濟大環境的變遷,大幅影響台商的投資經營,希望兩岸能通力合作,協助台商轉型升級,共創經營紅利。


8.您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立法院尚未完成程序,有何看法?


答: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去(2013)年6月21日簽署,在簽署前,政府相關部門已經跟相關業者舉行過上百場次的溝通,也在立法院舉行3次專案報告,簽署後,政府先舉辦過4場公聽會,再加上立法院朝野兩黨舉行的16場公聽會,總計20場公聽會,已經相當詳盡說明「服貿協議」的具體內容,絕對沒有「黑箱作業」。


在「服貿協議」中,大陸開放80項,每項都是超WTO待遇,我方也相對開放64項,非常契合當前兩岸服務業發展之需要,對於促進雙方服務業合作、提升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等產生極大的效益。尤其大陸服務業正在起飛,2013年產值僅占GDP總值的46.1%,相較於台灣服務業的72%(含營造業),還有極大的成長空間,希望立法院儘速通過「服貿協議」,讓有志於進軍大陸服務業市場的台灣服務業提供者,可以有大展鴻圖的機會。


9.對未來的兩岸關係有何期許?再者,目前兩岸之間急需解決的議題有哪些?


答:目前在立法院待審議的重大經濟法案有三:第一,「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第二,「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這三大經濟法案攸關台灣經濟進一步自由化、以及兩岸服務業的相互開放投資與未來兩岸協商法制化的相關問題,希望立法院儘速審議通過。


至於兩岸未來協商議題,在今年2月27日舉行的第十次兩會高層會談中,雙方決定ECFA後續協商之「貨品貿易」與「爭端解決」協議、「避免雙重課稅與加強稅務合作協議」、「海基、海協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環保合作」、「飛航安全與試航標準」,這些協議都是攸關兩岸關係持續向前和平發展的關鍵,期盼兩會能更加努力,為兩岸關係再增添更穩固的基礎。


10.您對未來台灣經濟發展的期許為何?


答:貿易是台灣經濟賴以發展之命脈,對外貿易依存度高,政府必須與各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協助廠商拓展市場,強化國家整體競爭力。與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同時,亦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簽署FTA,並持續與其他國家商討簽署FTA的可能。ECFA是政府在「壯大台灣、連結亞太、佈局全球」整體經濟戰略下的重要作為之一,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則是ECFA完整版圖中的一部分。兩岸經貿是台灣對外貿易重要環節,無法忽視,但與其他國家的經貿合作及拓展,亦須同時並進,以確保台灣的主體性及安全。


若要完成自由貿易協定,除目前尚在立法院等待審議的服務貿易協議亟需儘早生效外,貨貿協議及爭端解決機制均關係民生經濟與未來國家發展,亦亟需完成簽署並儘速生效;而這些協議的簽署及生效,攸關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的時程,這些因素將嚴重影響台灣對外貿易的發展,應予以重視。另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目前有多個版本在立法院等待審議,希望朝野能共同發揮智慧,儘早完成審議,俾更利後續協議的簽署。


在兩岸關係改善後,台灣迅速與主要貿易夥伴洽談簽署經濟合作協議,例如,2011年9月與日本簽署「台日投資協議」;2012年3月與美國恢復「貿易暨投資架構協議」(TIFA)之協商; 2013年7月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議(ECA);2013年11月與新加坡簽署經濟伙伴協議(ASTEP)。未來兩岸應共同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包括分別與主要貿易夥伴簽署經濟合作協議,與共同加入RCEP與TPP,讓全世界對兩岸交流合作成果刮目相看。


結語


這6年多來,兩岸協商經過「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經後政」的階段,已經為兩岸關係奠定堅實的基礎,兩岸協商議題也已開始由經濟議題擴大至司法、社會以及廣大的民生議題。展望未來,海基會將秉持「篤實有節,循序不輟」的精神,配合政府步調,在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發展,除要確保「對等、尊嚴、互惠」之原則外,更要開創、提升互利共贏之新局,為兩岸關係發展再添上更光輝燦爛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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