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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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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合會第6次例會圓滿舉行 ECFA持續向前行

專題報導


經合會第6次例會圓滿舉行 ECFA持續向前行


文/編輯部



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的大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第6次例會已於今(2014)年8月5日依輪流舉辦原則在北京順利舉辦完成,經合會例會主要的目的之一是檢視確認兩岸經貿合作的成果,藉由經合會下設6工作小組持續推動相關協商或經濟合作事項,為兩岸經貿合作不斷創造有利條件與拓展商機,擴大「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成效,使兩岸企業互利雙贏的發展基礎越來越穩固。


本次例會是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張顯耀及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我方由經合會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主談,大陸則由其經合會首席代表商務部副部長高燕主談。雙方檢視ECFA各項工作推動進展,包括ECFA早收執行成效,規劃下階段工作,並就中小企業相關政策及農產品檢驗檢疫便利化等議題進行交流。


ECFA早收效果顯著


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項目(我方267項、陸方539項)自去(2013)年1月1日起全部零關稅,雙方貿易額、減免關稅及核發產證數量持續增加,廠商利用率不斷提高,持續為兩岸業者帶來效益。


今年1至6月台灣出口至大陸ECFA早收計畫產品中,獲減免關稅逾3億美元,累計自2011年1月至本年6月約18億美元,而本年1至6月台灣自大陸進口ECFA早收計畫產品中,獲減免關稅約4,100萬美元,累計自2011年1月至本年6月約1.8億美元。


在服務貿易早收項目方面,我方服務業開放9項、陸方服務業開放11項,截至本年6月底為止,依據我方統計,陸資依據ECFA早收清單來台投資件數,非金融企業共有121件,投資或增資之金額約1億7,136萬美元;金融機構計3家,投資金額約1億3,833萬美元;相對地,依據陸方統計,台資非金融企業依據ECFA早收清單赴大陸投資之家數約248家,投資金額約10.6億美元;台資金融機構依據早收清單已獲得及即將獲得早收優惠待遇共計45家次,我方從ECFA早收清單實施以來,已有18部電影出口大陸並上映,另有11家台灣會計師事務所申請獲得有效期為1年的「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


有效落實執行兩岸投保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是ECFA後續協商議題中最先完成協商及簽署的2項協議,此2項協議已於去(2013)年2月1日正式生效,雙方已經展開相關工作,以有效落實協議執行。


以調解方式解決投資補償爭端,是「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以下簡稱兩岸投保協議)」的一大特色,推動兩岸投保協議的各項工作進展包括:兩岸已確定並交換5家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名單,目前,5家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已就各自的調解規則中大多數內容達成共識,並進行最後努力,力爭早日運作;此外,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正積極研究制訂相關司法解釋,台灣亦正在研擬相關作法,以確保雙方調解機構出具的調解書具執行力。


雙方也及時建立投資爭端協處機制、投資諮詢機制。在協處機制架構下,雙方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妥善處理兩岸投資爭端案件,持續追蹤案件處理進展,成效顯著。截至目前,雙方相互轉遞的案件共116件,其中陸方幫助台方協處案件111件,台方幫助陸方協處案件5件。此外,為推進投資諮詢機制有關工作,雙方就諮詢性質、諮詢範圍和操作辦法等事項已協商一致,下一步將定期開展諮詢工作。


在本次經合會例會中,雙方同意進一步推動落實投保協議各項工作,持續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切實減少相互投資限制,為兩岸業界深化投資合作營造更好的環境,為促進兩岸經濟繁榮作出更加積極的貢獻。


與兩岸貨品進出口管理與通關流程直接相關的就是雙方海關的合作,兩岸海關在「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以下簡稱海關合作協議)生效後,雙方持續擴大及深化合作關係,成立海關合作工作小組並於該小組底下設有5個專家組,有效分工啟動各項合作事項。透過各專家組設立相對應之聯絡窗口,直接進行訊息交流,掌握合作先機,即時溝通聯繫,有效解決兩岸貿易在貨物通關方面之爭議,提升兩岸貨品通關效率。


未來兩岸海關將積極推動包括分析兩岸貨品貿易統計差異及發展AEO相互承認機制,及協助調查走私漏稅案件等合作事項。此外,雙方海關電子資訊交換系統已於今年4月1日上線運作,透過電子連線系統傳輸經出口方海關核實之原產地證明書電子資料,為雙方企業進行ECFA貨品貿易帶來更便捷與安全之環境。


繼續推動ECFA後續協議


目前ECFA後續協商議題已完成兩岸投保協議、海關合作協議以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協商及簽署協議,後續仍有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仍待雙方繼續協商。


在貨品貿易協議協商進展方面,雙方在協議文本已取得階段性進展,並同意市場開放分5種降稅安排,目前雙方仍透過各種方式溝通,但因市場開放涉及產業利益,需更多時間準備。考量雙方產業界對此協議期盼甚殷,雙方商定於經合會後儘快安排下次協商,以持續推進貨貿協商。


在服務貿易協議方面,兩岸服貿協議已於去年6月簽署,為兩岸繼續擴展服務貿易的廣度和深度,及增進雙方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創造有利空間,應儘速生效實施,本次會議雙方亦探討服務貿易合作的相關議題,以擴大ECFA的整體效益。


在兩岸爭端解決協議方面,雙方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10條規定,已就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取得積極進展。目前,雙方在ECFA爭端解決機制設計理念、爭端解決的基本原則、程序架構以及協議的主要內容充分溝通,並已就協議文本中有關前言、適用範圍、專家審議組的職能、審議期限、及爭端解決費用的承擔等方面內容達成諸多共識。


雙方一致表示,願共同努力,本著求同化異,積極穩妥的原則,繼續推進兩岸爭端解決協議商談進程,適時達成協議。


穩健推動兩岸產業合作


為落實第7次兩岸海基會與海協會商談達成關於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共同意見,產業合作工作小組也正積極推動兩岸產業合作,在LED照明、無線城市、冷鏈物流、顯示、汽車及紡織6個產業分組持續推動相關工作,並於第7次產業合作工作小組成立醫藥產業新分組。


兩岸產業合作工作小組各分組工作持續向前,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基礎,推動兩岸產業的合作雙贏。顯示產業分組雙方同意繼續加強投資和產業鏈合作,並藉由兩岸相關平台推動標準化共同研究;無線城市部分,將持續推動成都、寧波及福州試點,並推動兩岸在4G/5G領域的合作;汽車(電動車)業持續推動杭州試點,並持續在政策、標準研究及測試驗證等方面交流與合作;LED照明部分,持續深化示範工程的合作,開啟雙向試點工作;冷鏈物流部分,將推動天津、廈門成為兩岸冷鏈物流的發展基地,並在第一階段試點經驗上,考慮擴大試點區域;紡織產業將通過合作組織展覽、產業鏈對接洽談、搭建市場訊息平台等方式,推動兩岸企業開拓市場。


繼續推動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


在ECFA第6條中,雙方同意加強8項的經濟合作項目,其中推動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是雙方優先推動經濟合作的項目之一,也已有具體的成果,我方台灣貿易中心已在大陸後續設立成都和大連兩家代表處,目前台灣貿易中心已在大陸設有6家代表處。


另雙方啟動第2家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業務,我方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已在蘇州(昆山)設立第1家代表處,雙方將繼續推動後續相關工作,盼於本年底前完成陸方海貿會台北辦事處及我方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東莞代表處設立事宜。


中小企業相關政策成為例會雙方交流的焦點


在經合會例會雙方代表會交換彼此重要的經貿訊息,本次例會雙方特別就中小企業相關政策進行交流。台灣中小企業已逾130萬家,占全體企業家數97.67%,提供78%以上的就業機會,是台灣經濟的中流砥柱;然而台灣市場規模有限,特別是在全球區域經濟不斷整合的趨勢下,若要永續經營或穩定成長,拓展海外市場是多數中小企業要走的一條路。台灣中小企業專業技術優、人力素質高、經營管理團隊強,而大陸市場大、資金充裕,兩者可以優勢互補。


本次經合會,透過了解雙方輔導中小企業的政策作法,相互學習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協助,兩岸中小企業定能優勢互補,運用兩岸產業合作及大陸市場規模效益,升級轉型並同時壯大,攜手併進國際市場,達到雙方真正的互利互惠,這也是我方對兩岸中小企業加強交流合作之目標願景。


ECFA經貿交流合作持續向前


本次例會雙方肯定各項議題的推動成果,並期許雙方團隊持續積極推動ECFA後續工作,服貿協議及早生效,以及完成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協議協商,落實並加強推動各項經濟合作事項,增進雙方進一步交流與合作,以促進兩岸經貿良性互動與發展。


當前全球經濟前景仍然存在著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台灣和大陸的經濟都會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面對國際經濟情勢的嚴峻挑戰,經合會雙方首席代表均呼籲各界掌握兩岸簽署ECFA之歷史機遇,支持經合會推動各項工作,繼續為兩岸經貿關係穩定發展及經濟繁榮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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