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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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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區域經濟整合效應的兩岸貨貿協議

啟動區域經濟整合效應的兩岸貨貿協議


文/史惠慈



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台灣產業的發展

台灣倚靠貿易立國,貿易是台灣經濟發展的血脈、成長的動能,出口市場的公平競爭能讓台灣產業競爭力充分發揮,如ITA(資訊科技協定)的推展奠基了台灣資訊產業的蓬勃發展。2012年台灣ITA產品出口金額達9.2億美元,是1997年加入ITA時貿易額的2.4倍,同時提升我國資通訊業者之出口競爭力,相關資訊、通訊及電子零組件產業,包含筆記型電腦、有線電視終端、無線網路卡、主機板、伺服器、液晶顯示器、平版電腦、桌上型電腦、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網路電話機等10餘項產品,台灣在全球市場占有率均為第1,使我國成為資通訊產品的出口大國;再者,加入ITA,有利於我國投資環境及相關產業的發展,世界經濟論壇發布「2012年網路整備評比(Network Readiness Index, NRI)」排行,在142國評比中我國名列第11名,正為我國加入ITA,推廣資訊產業發展的正面效益之一。

2002年加入WTO為台灣追求世界市場公平性、減少市場進入障礙帶來期望,惟WTO杜哈新回合談判一再延滯,與此同期,雙邊與多邊區域經濟整合(FTA)卻蓬勃興起,1948-1994期間,GATT接受且仍執行中的RTA有49個(貨品與服務貿易協定),1995年WTO成立至2013年7月底,新增330個執行中的RTA協議,是前一階段的6.7倍。

由於區域經濟協定的效益多具有排他性,對締約國而言,藉由締約國間市場進入障礙的排除,降低區域內商品跨境流通成本,可提高區域內資源配置效率和結構升級,產生「市場擴張效應」和「促進競爭效應」,同時更吸引區域外企業在區域內投資。但對非締約國則是帶來了新的市場歧視,而被邊緣化的台灣則正在面臨這種立足點不平等的關稅競爭威脅。



區域經濟整合的快速發展

致使台灣在國際市場競爭居於劣勢

一個國家參與區域經濟整合(FTA)所享有的關稅優惠優勢多寡,可由其對外貿易中有多少貿易比重係受FTA優惠關稅待遇所囊括,此既FTA涵蓋率。則由表1可看到就已生效的FTA分析,相對於同屬亞洲之新加坡、韓國、日本而言,台灣的FTA涵蓋率明顯偏低,台灣每出口100美元僅10.38元可享受到FTA優惠關稅,而新加坡、韓國、日本每出口100美元,分別可有76.54元、38.14元、和19.91元享受到FTA優惠關稅,FTA涵蓋率偏低已使台灣在國際經貿環境中,居於不利的競爭地位,尤其是韓國簽署FTA的影響更是嚴重。此影響不僅是居於非優惠關稅進入的劣勢,更將衍生到產業鏈分工佈局的改變,即便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態度保守的日本,也轉而積極參與TPP與RCEP,爭取市場進入障礙削減或排除的優惠待遇及商機。

事實上FTA對一國對外貿易影響的大小,非必然經由繁瑣的模擬才可看出,簡單的由締約國間的市場規模大小、是否為本國的主要出口市場、本國與締約國間的競爭性、以及締約國的關稅高低等因素觀察,也可看出其影響大概。例如Botswana, Lesotho, and Swaziland(BLS)and South Africa結盟成立的SACU(南非共同市場),占台灣對外出口比重僅0.3%左右,即便南非共同市場的平均進口關稅達7.8%,其區域經濟結盟對台灣的外貿出口影響甚微;而台灣與中南美洲國家洽簽的FTA,合計占台灣對外出口比重不及0.1%,其區域經濟整合效益對台灣而言,也未能有感。

但是韓國與台灣主要的出口市場高度重疊,大陸、東協十國、香港、美國、歐盟、及日本等市場分占韓國與台灣出口總額的72%和84%;不僅如此,兩國的出口產品也近似,韓國和台灣分別約有53%和68%的出口產品屬於電機電子、機械、光學、塑膠、有機化學品、和鋼鐵類產品(表2)。在韓國與台灣不論出口市場或產品均高度重疊與競爭下,韓國與台灣的主要出口市場洽簽之FTA,如韓國—東協FTA、美韓FTA、歐韓FTA等,對台灣對外貿易表現的影響是不容小覤。

事實上,韓國洽簽FTA對台灣對外貿易的影響已經顯現,如近年經濟成長快速成為台灣第二大出口市場的東協十國,即便近年台灣對東協的出口快速成長,但在2007年東協—韓國FTA生效後,東協自台灣的進口即開始反落後於韓國,不僅如此,2006年後台灣在東協的市占率更呈現下滑趨勢,由2006年的5.8%下降至2012年的4.95%,相反的韓國市占率則自2007年後明顯上升,2012年已達 6.3%。

若以產業別觀之,則鋼鐵、鋼鐵製品、金屬製品、電機設備、化學品及塑膠等台灣具出口競爭力的產品,雖台灣對東協市場的出口值增加,但出口成長速度不如韓國,事實顯示台灣此等產品在東協市場的市占率與韓國產品間的差距不僅擴大且呈落後趨勢,已愈來愈難與韓國產品相抗衡;至於紡織、手工具及小五金、機械設備、及光學製品等台灣原本在東協市場競爭力優於韓國的產業,亦因韓國—東協FTA關稅不公平競爭的影響,損及台灣產品的出口價格競爭力,與韓國市占率差距也逐漸拉近,甚至被韓國超越,顯示台灣未能參與東亞區域整合,面臨區域經濟整合效益的排他性威脅,在東協市場的競爭力正在流失。

不僅東協市場如此,美國與歐盟兩大主力出口市場,在歐韓FTA生效2年多、美韓FTA生效1年之際,分析台韓產品在歐美市場的表現,則台灣在歐盟市場面臨課徵關稅的非零關稅產品,在歐盟市場的市占率下滑幅度略大於韓國,與韓國在歐盟的市占率差距由FTA生效前的1.81個百分點擴大至1.83個百分點;而台灣在美國市場面臨課徵關稅的非零關稅產品,在美國市場的市占率僅微幅增加0.02個百分點,而韓國則增加0.38個百分點,明顯拉大台灣與韓國產品的市占率差距。顯示台灣產品受到韓國洽簽FTA的所導致的關稅不公平競爭,在歐盟和美國的出口競爭力已有逐漸弱化的趨勢。隨著韓國與台灣主要出口市場FTA的生效,台灣在該市場面臨的不公平關稅競爭威脅與影響,也將隨著生效時間的拉長,優惠效益的擴大而逐漸嚴重。



兩岸貨貿的洽簽正是台灣拼湊世界市場

公平競爭地圖重要的一環

大陸經濟快速成長,GDP由2007年的3.49兆美元增加至2012年的8.22兆美元,並於2010年超越日本成為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雖其進口金額成長幅度不若GDP顯著,但於2012年也已增加至1.82兆美元,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進口國。

就個別國家來看,日本、台灣及韓國是大陸的前三大進口來源國,2001年在大陸進口市場的市占率分別為17.6%、11.2%及9.60%。2002年之後,日本及台灣在大陸的市占率逐年下滑,日本由18.11%下降至9.78%,減少8.33個百分點;台灣則由12.90%下滑至7.27%,減少5.63個百分點。而韓國在大陸的市占率遲至2005年後才開始下滑,且下滑幅度明顯小於日本和台灣。2012年,韓國在大陸的市占率為9.17%,不僅超越台灣,且逐漸逼近日本(表3)。顯示台灣在大陸市場亦面臨韓國的高度競爭。

鑒於大陸是台灣首要出口市場,平均關稅高達9.71%,扣除兩岸早期收穫大陸已經降為零關稅的539項產品,尚有6,932項台灣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將面臨關稅課徵。其中紡織、陶瓷玻璃、機械電機、卑金屬及其製品等類產品,在大陸面臨的進口關稅均超過12%,2013年1至11月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分別為18.6億美元、17.5億美元、10億美元、和8.6億美元,同期大陸自韓國進口金額也分別達18億美元、5.5億美元、14.1億美元、和10.9億美元(表4),顯示ECFA後續貨品貿易的洽簽,仍將為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爭取到不少的關稅調降優勢,提升台灣在大陸市場的價格競爭優勢。

再者,近年大陸的內需成長是世界經濟成長的重要推動引擎,同時大陸市場是台灣主要出口市場中,是韓國唯一尚未洽簽FTA的市場,藉由兩岸貨品貿易的洽簽,可讓台灣產品於全球市場公平競爭的板塊中,先韓國一步在大陸市場完成進入障礙的消除或減少,為台灣產品在中國大陸市場爭取有利的成長條件,進行市場布局,有效拓展台灣出口空間,創造最大的經貿利益,並以台灣做為跨國企業營運的樞紐,將台灣的優勢展現出來。

但是兩岸ECFA的洽商已然引起韓國的焦慮,2012年5月2日,大陸與韓國在北京宣布啟動中韓FTA正式談判,2014年1月將進行第9輪談判,顯示大陸與韓國FTA正快速進展,緊逼於後。換言之,韓國與台灣和大陸間的FTA競爭情勢正不斷升高,不僅是談判速度,也在市場開放幅度上競爭,即兩岸貨品貿易開放的速度與幅度不能過慢或過小,否則將不足以爭取或保有競爭優勢的先機,若落後大陸與韓國FTA則可能促使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再一次重複陷入關稅劣勢的經驗,恐將葬送台灣在市場已建立的競爭優勢。



開啟區域經濟整合的新紀元

整體而言,兩岸貨品貿易協議的洽簽是台灣拼湊世界市場公平競爭地圖重要的一環,雖不能保證台灣可以獨享或可較長時間的享有大陸市場的關稅優惠,但至少是台灣已洽簽FTA中市場規模最大、貿易往來金額比重最高、可享有的關稅優惠價格競爭優勢最大的,同時也是台灣主要出口市場中唯一可優先於韓國取得關稅優惠先機的。再者,兩岸貨品貿易協議的洽簽雖不能改善台灣在其他主要出口市場面臨的關稅不公平威脅,但是兩岸ECFA的洽簽確可為台灣開啟區域經濟整合的新紀元,展示對大型經濟體開放的積極性與企圖心,爭取更多FTA洽簽的可能與空間,為台灣緩解已經面臨不公平競爭市場的威脅。

此外,TPP、RCEP等大型多邊區域經濟整合的興起,隨著參與國間的產業鏈越完整,分工越完善,其對產業發展日益趨向中間財發展,與周邊國家產業鏈分工日益緊密的台灣,所造成的威脅將更嚴重,且有可能導致台灣發生產業鏈「斷鏈」的危機,對此台灣亦唯有採取更開放的心態,積極且快速的爭取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中,才能為台灣的外貿出口爭取市場公平競爭的立足點平等地位,而TPP和RCEP共計21個參與國,分別占台灣對外出口的32%和58.3%,加入此等區域經濟整合亦可盡快改善韓國已簽FTA市場對台灣產品造成的關稅與競爭衝擊,並減緩對大陸市場的過度傾斜。

當然要攻佔大陸廣大的內需市場,除倚賴兩岸貨品貿易協議降低關稅障礙外,台灣亦須努力提升產業本身的競爭力,朝品牌發展,有了品牌,才會有創新、自主性的研發、服務,這些都是台灣提升價值之所需,也才能把台灣的商品和服務出口到大陸乃至全世界,讓自由貿易的效益達到最大。因此在追求開放、簽屬FTA之際,台灣也應該營造一個塑造品牌基地的法規與制度環境,這包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優質的研發制度、全球化人才的培養和羅致、行銷能量的建立等。這些軟性建設和軟性實力的育成,是台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策略下的重要配套。此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雖可獲致開放的利益,但開放不必然只帶來利益,因此亦須重視受衝擊產業,強化與業者的溝通,化解紛爭,重拾入會談判累積的經驗,將有利台灣的開放與轉型。

(本文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本文不代表本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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