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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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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

合作分享地震資訊 分別承擔社會責任

—淺談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


文/林正洪



壹、前言

海峽兩岸對於地震科技的交流始於1992年,至今已超過20年。回顧這麼多年來的交流,基本上以舉辦學術及科技研討會與參訪活動為主,雙方參與成員包括學術、科研及作業單位人員,對於增進雙方瞭解,以及建立友誼、互信的進展極具成效。例如從1992年5月舉辦第一屆「海峽兩岸地震科技研討會」開始,直至2012年在大陸黃山舉辦第七屆,兩岸學界各將歷年所獲得的研究成果提出,相互切磋交相有無,互為借鏡汲取經驗,成效足堪肯定。

回顧過去兩岸地震科技與學術的持續交流,雖已逐漸展現具體成效,然而兩岸專家學者大都以學術的角度互相學習,共享地震科技成果,對於實際降低地震的威脅,減少災害的損失,更迫切需要兩岸地震觀測資料與地震測報資訊的即時交換,卻尚未進入實質作業階段。因此,如何強化兩岸地震監測的合作,應是雙方下一階段積極溝通與商討的主要議題。

2012年8月9日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在台北舉行第八次「江陳會談」,會中同意針對攸關民生福祉的「兩岸地震監測合作」議題,積極推動兩岸主管機關間之溝通與商討,並做為兩會下階段優先協商議題。2013年6月20日舉行「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將「地震監測合作」列入第十次會談的協商議題,達成共識即可簽署協議。有鑑於海峽兩岸的地震交流,透過兩岸兩會合作協議的框架,有機會從原本僅限於學術的交流,進一步進展為兩岸地震監測業務單位的實際合作,對於兩岸人民福祉及生命財產安全提供直接實質的保障,本文將針對兩岸地震監測合作所代表的意義與可以帶來的好處,以及建議採用的方式,做一個簡要的說明。



貳、兩岸同受大地震威脅

地震對於台灣與大陸地區都是密不可分的天然現象,兩岸在長久以來也一直遭受著地震災害的嚴重威脅。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地震活動頻繁,每年記錄到的地震超過20,000次,常於數年內即有災害性地震出現,為台灣主要的天然災害之一;例如發生於1999年的集集大地震,當時造成了2,456人罹難,10,718人受傷,房屋53,661棟全毀以及53,024棟毀損等。

位於海峽對岸的中國大陸,同樣也遭受大地震侵襲的威脅,雖然地震發生頻率不若台灣頻繁,災害性地震發生週期也相對較長,但由於大陸幅員遼闊,各地方有不同之孕震環境或斷層帶,歷史上也曾經發生重大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災害性大地震;例如1976年規模7.5的唐山大地震,造成24萬人死亡,500多萬間民房倒塌,距今較近則是2008年規模7.9的汶川大地震,造成6萬多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8千多億元人民幣,災損之巨遠超台灣。

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兩岸都會區高樓大廈林立,交通建設與民生設施持續發展,增加地震對於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威脅。因此,同樣生活在地震威脅的環境下,地震科技的研發與其在災害防治上的應用同為兩岸地震界的重要課題,而彼此間合作地震即時監測與技術相互交流,則是保護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為直接的方式。



參、提升兩岸地震防災減災能力

台灣與大陸進行地震監測合作的協商並簽訂協議,建立官方正式聯繫溝通管道與合作關係,可以包含下面幾個好處:

(一) 史籍記載台灣海峽於明朝萬曆32年(西元1604年)時曾發生大地震,1994年台灣海峽南部亦有規模6.5的顯著地震,造成福建沿海房子倒塌及人員受傷,顯示海峽內有孕育大地震潛能,同時影響兩岸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另外,發生在大陸境內的地震,對於金門或馬祖會造成影響,而多次發生在台灣的大地震,大陸沿海也可以感受到明顯的震動。由於雙方的地震站都建置在自己的境內,對於發生在觀測網範圍以外的地震,皆無法有效的掌握,因此兩岸合作監測地震活動,將可以更準確掌握地震的資訊,同時提高地震反應的效率。

(二) 兩岸建立地震測報作業人員正式諮商與溝通的機制與管道,在任一方發生災害性的大地震時,可以及時的交換意見,有效掌握地震與餘震的相關訊息。平時發現地震活動的異常現象時,也可透過管道相互聯繫與討論。

(三) 台灣地震監測的技術在政府機關與學術單位合作下,在強地動觀測、地震速報預警以及地殼形變觀測等方面,具有相當高的水準。而大陸方面,在近30多年來遭受了包括汶川地震在內的十多次破壞性地震的襲擊,導致了巨大的生命和經濟損失,在付出沉重代價的同時在地震預報研究累積許多寶貴的經驗,並在近年來投入大筆經費與人力,積極建置地震網與開發地震監測技術。兩岸進行地震監測技術的交流與合作,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將可提升台灣地震監測技術的能力。

(四) 加強兩岸地震監測業務的交流與合作,營造和諧穩定的兩岸關係,增加兩岸地震界的互信互惠,可以有助於我國未來參與國際地震相關的活動。



肆、合作分享地震資訊與監測技術

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在雙方對等、互惠互利的條件下,建議透過地震資訊的分享與監測技術的交流,同時強化兩岸地震監測主管機關的測報能力,提升地震災害的防治成效,進而維護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創造合力雙贏的兩岸關係。由於多次發生在台灣島內規模較大的地震,福建沿海皆感受到明顯的震動,另外發生在浙江、福建、廣東境內的地震,也可能對我馬祖或金門造成影響,因此主要合作監測的區域除了台灣海峽,建議適度擴大至附近鄰近地區,提供兩岸人民更多的安全保障。

地震資訊的分享主要為地震站地震儀數據與地震測報參數的交換,包括地動的資料與地震發生時間、位置、規模及震度的資訊,可以提高地震定位的準確性與縮短地震測報的時間,有效提升地震監測於地震防災應用的效益。另外平日可以建立雙方地震測報作業人員互相諮商與溝通之機制與管道,於災害性地震發生期間,迅速交換意見,掌握地震與餘震最新的訊息。

監測技術的交流方面,雙方技術人員可以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與單位參觀互訪,共享兩岸地震科技研發成果。交流合作的項目以地震監測的應用技術為主,建議包括地震觀測網的前瞻性發展、地震速報預警的技術開發、地震活動的統計方法、地震前兆分析與地震預測研究等項目,另外地震監測於防災應用的經驗,也會是兩岸交流的重要議題。



伍、結語

由於海峽兩岸人民皆受到地震的影響,經常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基於雙方在地震監測業務上具有互補性,且地震監測技術與防震減災經驗亦有其共通性,加強合作交流可有效強化兩岸政府與人民對災害性地震的預警能力,擴大對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保障,因此兩岸建立合作機制是必要的。

(本文作者林正洪為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本文不代表本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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