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後台商須知的各種資質規定(中)
- 更新日期:109-09-05
兩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後台商須知的各種資質規定(中)
文/袁明仁
資質證的取得對台商能否順利經營至關重要,也將影響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後的實際成效。本文將介紹設立實驗室、檢查機構公司、設立電腦資訊系統集成公司、設立軟件公司、設立會議展覽公司等4個行業的資質取得及專業資格認定,讓台商更好地瞭解「准入」及「經營」的關鍵,協助台商轉型服務業,開拓大陸內需市場。
一、設立實驗室、檢查機構行政許可及資質核准
(一)申請條件
1. 申請單位應依法設立,獨立、客觀、公正地從事檢查活動,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建立並有效運行相應的品質體系;
2. 具有與其從事檢查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3. 具備固定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應當保證檢查資料和結果的真實、準確;
4. 具備正確進行檢查活動所需要的並且能夠獨立調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動的檢查設備設施;
5. 滿足《檢查機構認可準則》的要求。
(二)申請材料目錄
1. 《檢查機構認定申請書》及隨《檢查機構認定申請書》提交的附件;
2. 依據《檢查機構認可準則》建立的《品質手冊》和《程序文件》。
(三)審批程序
1. 申請
申請單位向大陸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提出驗收申請。報送申請書(一份),並提供申請書中要求的附件材料(1套)。申請書可從認監委網站上下載。
2. 受理
⑴審查申請材料
大陸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接到申請材料後,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完整性的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口頭或者書面方式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進行補充。
⑵受理申請
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申請,出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並在5日內將相關材料送技術評審機構並獲取送達回證。
⑶不受理申請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受理申請,出具《行政許可不予以受理決定書》並說明理由。
3. 技術評審
⑴安排評審
承擔技術評審的機構在接到大陸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對申請機構的技術評審要求後2個月內安排現場評審。
⑵評審結果的上報
技術評審完成後(包括整改),評審機構於5個工作日內向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報告技術評審結果。
4. 審批
⑴審核評審材料
大陸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接到評審報告後,對評審材料進行審核,在5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⑵履行審批手續
大陸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將資質認定批准文件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交認監委領導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評審或專家論證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批准文件寄送有關單位,並按認監委檔管理要求進行存檔。
⑶發放證書
大陸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負責列印資質認定證書及附表,自決定許可之日起10日內通知申請單位領取。
二、電腦資訊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申報
台商在大陸設立獨資、合資電腦資訊系統集成企業,必須經過資質認證並取得《電腦資訊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始可從事。 大陸電腦資訊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分為四個等級:一級資質、二資質、三級資質、四資質。
(一)申報條件
申請資質認證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2. 獨立或合作從事電腦資訊系統集成業務兩年以上(含兩年);
3. 具有從事電腦資訊系統集成的能力,並完成過三個以上(含三個)電腦資訊系統集成項目;
4. 具有勝任電腦資訊系統集成的專職人員隊伍和組織管理體系;
5. 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先進的資訊系統開發、集成的設備環境。
6. 電腦資訊系統集成資質等級條件按照原工信部發布的《電腦資訊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修訂版)》執行。
(二)申報材料
1. 《電腦資訊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申報表》(一式三份)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 電腦資訊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申報表填表說明中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一份);
3. 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兩份)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三)辦理程序
1. 申請單位向資質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申請,申請一、二級資質認證,需向大陸軟體評測中心提出資質認證委託申請,向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經工信部認可的一、二級資質認證機構進行認證評審;工信部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負責一、二級資質的審批;
2. 申請三、四級資質,由經工信部授權的省市電腦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中心進行認證評審,省信息委負責三、四級資質的審批。
3. 認證通過後,申請單位經政務中心窗口向省經信委提出資質申請,並提交申請材料。
4. 省經信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出具意見,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頒發《資質證書》並公告。
5. 辦理時限:申報材料符合要求的,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四)電腦資訊系統集成資質標準
三、軟體企業認定及資質取得
台商從事軟體開發的,必須取得「雙軟企業認定」,即軟體企業認證、軟體產品認證。
(一)軟體企業的認定標準
1. 在大陸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 以電腦軟體發展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3. 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智慧財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定的電腦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
4. 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0%;
5. 具有從事軟體發展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6. 具有軟體產品品質和技術服務品質保證的手段與能力;
7. 軟體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年軟體收入8%以上;
8. 年軟體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產軟體收入占軟體銷售收入的50%以上;
9. 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範,遵紀守法。
(二)軟體企業認定應提交的材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影本。
2. 自主開發或擁有智慧財產權的軟體產品的證明材料影本。(產品登記證書、電腦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或專利證書,擁有其中一種即可申報)。
3.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4. 企業開發、生產、經營軟體產品清單(本企業開發和代理銷售的軟體產品)。
5. 系統集成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明材料及影本。
四、會議展覽公司資質取得
台商在大陸設立會議展覽公司,若未取得相關資質認定,將無法組織企業赴境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資格,而且大陸各地對企業在國內及國外參展,大都有許多的資金補助項目,未取得資質認定,將無法申請展覽補助。
中國展覽館協會制訂了「展覽工程企業暨展覽場館工程部門資質等級標準」,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也制訂了「特裝布展施工單位資質認證管理辦法」。凡未獲廣交會特裝布展施工單位資質認證的單位,一律不得在廣交會承接或進行特裝布展施工。廣交會審圖組一律不接受未通過資質認證的特裝布展施工單位報圖。
(一)中國展覽館協會展覽工程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1. 該標準用於審定規定業務範圍的展覽工程企業的從業和執業資格。
2. 選擇所需要申報的資質等級,向中國展覽館協會秘書處提請申報。企業在申報資質等級時應提交中國展覽館協會規定的資料、資料、證書等文件。
3. 由中國展覽館協會設立的資質評審委員會對企業資質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由中國展覽館協會展覽工程專業委員會審核、備案並報中國展覽館協會批准公佈。
4. 通過資質等級評審的展覽工程企業將獲得資質證書,並獲准進入規定的展覽工程企業資質等級的管理(包括年審、降級、撤銷)。
5. 展覽工程企業的標準包括:通用標準和三個等級標準。
(二)展覽工程企業的通用資質標準認定
1. 符合並達到此款規定的展覽工程企業,可申報資質等級。
2. 參評企業必須為中國展覽館協會會員單位並於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入會(以發證日期為准)的會員單位。
3. 具有法人資格。
4. 從事該標準規定服務範圍的展覽工程經營活動。
5.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批准登記註冊。
6. 同意公開企業相關參評資訊(公開的資訊包括企業名稱、地址、法人代表、ISO認證號、主要業績項目、註冊資金、年度淨資產等)。
(三)展覽工程企業資質等級認定標準
(作者為華信統領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
(本文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