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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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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大事紀

1/29       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台會議首度召開

自2009年11月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以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與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首次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台會議(金證會),目的為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所定的各項監理合作事項,並建立制度化的定期會晤機制,俾雙方得就市場進入政策協調、證券期貨業務經營協商事項、監理法規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進而形成共識,共同促進兩岸證券期貨業的健全經營及維護市場穩定發展。會議成果豐碩並達成多項共識,詳細內容請見金管會公告,網址: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380&parentpath=0,2&dataserno=201301310009



2/6  正式開辦人民幣業務

中央銀行於本年1月28日核准中國銀行台北分行(以下簡稱中銀台北)為台灣地區人民幣清算行,並於1月30日會同該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法規及清算說明會」後,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及境外金融機構與中銀台北簽署清算協議並完成開戶手續之家數為46家,並於2月6日正式開辦人民幣業務,首日辦理人民幣存款金額為13億元人民幣。



2/7  陳冲院長率內閣總辭

行政院長陳冲在行政院會提出內閣總辭,陳院長表示,真正在競技場打拚的人,都是值得肯定的,他期勉新團隊,繼續支持江宜樺院長,為國家打拚。陳院長並感謝閣員長期以來對他的支持。



2/9  總統除夕談話

馬英九總統在賀歲談話中,除談及國人最關心的經濟議題,說明景氣已有復甦,也請國人放心,在新的一年,經濟、生活一定會好轉。總統並許下「台灣產業升級,經濟振興,人人有工作;社會和諧安定,相互關懷,互助合作;全民充滿朝氣,相互激勵,迎向新挑戰,開創新世紀」新春三願,期盼國人能團結在一起,共同打拼出台灣新氣象,以迎接小龍年的到來。



2/18       總統主持新任行政院政務首長及人員

        宣誓典禮

馬英九總統主持新任行政院政務首長及人員宣誓典禮,總統就監誓人位置,宣誓人由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帶領宣讀誓詞;宣誓後,總統逐一向宣誓人握手祝賀,儀式簡單隆重。請見本期專題報導P.17「行政院新任首長與新政策」。


2/18       海基會舉辦「2013大陸台商春節聯誼活動」

海基會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部、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在台北市圓山大飯店舉辦「2013大陸台商春節聯誼活動」,本次活動主題為「奮起行動,投資台灣,振興經濟,兩岸雙贏」,馬英九總統、吳敦義副總統以及陸委會王郁琦主委等相關政府部門首長及代表出席,誠摯問候在大陸打拼的台商朋友們,並期勉新年再創佳績。本次活動計有大陸各地台商協會現任、卸任會長與主要幹部、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政府相關單位及民間團體代表等450餘人參加。



2/18       昆山獲准設立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

大陸國務院正式同意設立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這個試驗區將開展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區內企業與台灣企業在企業集團內部試點開展人民幣借貸業務,允許台灣金融機構在昆山試驗區以人民幣進行新設、增資、參股等直接投資活動等。同時,支持試驗區內的外資銀行開展兩岸金融創新試點,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經營人民幣業務;支持台資金融機構在試驗區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在大陸證券業逐步擴大對台資開放的過程中開展試點等。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包括昆山現有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以及規劃建設的海峽兩岸(昆山)商貿試驗區。


2/20       大陸公布「台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認定暫行辦法」

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布暫行辦法,同意將經由第三地赴大陸投資的台商,與直接投資大陸的台商一併視為「台灣投資者」。這項法規共有15條,由大陸商務部及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聯合發布。辦法中規定,「台灣投資者」以其「直接或間接所有或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作為「投資者」在大陸投資設立企業,可提出申請,將第三地「投資者」認定為視同「台灣投資者」。關於「第三地」的定義,這項辦法明訂是「台灣和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至於「所有」的定義,則指台灣投資者擁有第三地投資者超過50%的股權。


2/25       前副總統連戰與大陸中央總書記習近平進行首度「連習會」

前副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24日率40位政商代表團赴北京,展開3天的參訪行程。25日「連習會」,連前副總統表示,兩岸關係發展基本原則是「一個中國、兩岸和平、互利融合、振興中華」,兩岸在探討和累積共識後,可建立「平衡、對等、有效」的政治架構,兩岸先求同存異、擱置爭議,發展更有意義及建設性的兩岸關係。習總書記則說,中共中央新一屆領導將從兩岸現行規定出發,作出合情理之安排,繼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再接再厲、務實進取,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以取得新成就,造福兩岸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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