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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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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貿消息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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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可 可


總統說明我國年金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方式及方向

總統府11月21日新聞稿,馬英九總統21日邀集行政院長陳冲、立法院長王金平及考試院長關中等,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說明我國年金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方式及方向。總統並於會中宣示,「年金制度不能垮、也不會垮」,政府一定會提出務實可行的改革方案,請國人放心。

總統表示,年金制度的建立是為了建構國人老年經濟安全網,過去60多年來,我們已經建立了一個多層次的體系,也發揮了相當的作用,但是隨著少子化的發生及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年金制度的挑戰可說越來越嚴重。

世界先進國家於1980年代之後就開始進行年金制度的改革,且多半是往下修正,我國也面對類似的問題,不能再猶豫。歸納起來,現行年金制度有三個缺點:第一,經費不足;第二,行業不平;第三,世代不均;因此我們必須針對這三項問題,提出務實而可行的改革方案。

總統在召集行政、立法及考試三院院長,聽取相關權責單位的簡報之後,確定目標是「減少虧損、永續經營」,策略是「全面、務實、漸進、透明」,方法是在行政院、考試院成立專責任務編組,就相關的議題進行規劃,並且在明年1月提出具體的改革方案。立法院將等法案送到之後進行審議,行政院主要處理勞工也兼顧其它的年金,考試院主要是有關公務員的體系。

總統認為,不論哪一個政黨執政,均不能自外於該項問題的挑戰。事實上,我國現行年金制度之所以變得如此嚴重,與過去長期以來的處理方式不無關係,但政府當前首要之務是面對未來,因此他仍希望邀請在野黨領袖會談,並就年金改革相關原則性事項及方向交換意見,且不觸及方案細節部分。尤其在野黨在國會占有相當席次,若能透過會談凝聚共識,並透過黨主席或黨內重要人士之意見貫徹至法案,將有助於未來立法院進行審議工作。



台商掀返鄉潮   申請爆量

據工商時報11月28日報導,「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啟動不到1個月,申請件數爆量!目前工業局掌握台商回台潛在投資案例高達131件,已簽投資備忘錄的有20幾件,投資金額已超過300多億元,明年台商回台投資達到千億元。

行政院自11月1日啟動為期兩年的加強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對台商回台投資,提供增額外勞比例、土地取得、設備進口免關稅、強化輔導與提供專案貸款等措施,經濟部並根據該方案,訂定「推動台商回台投資聯合審查作業要點」。

對於台商定義,工業局明確訂定是赴海外投資達2年以上的廠商,同時以下要件擇一符合:第一、自有品牌國際行銷,最近2年海外出貨占產量50%以上。第二、在國際供應鏈居於關鍵地位,在最近1年內,屬於國際供應鏈重要環節的前五大供應商,或國際市場率達10%以上。第三、屬於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產業,或是傳產維新等高附加價值產品。第四、台資跨國公司在台設立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

為提供台商回台投資行政便捷手續,工業局將簡化申請流程,廠商送件提出回台投資計畫申請後,工業局將壓縮審核程序在1周內完成。至於台商最關切回台投資的缺工問題,外勞核配比例的申請,將在業者完成實質投資,亦即建廠、取得工廠登記證且機械設備完成進口後,由經濟部工業局派員到工廠審核聘工計畫,並進行工人招募,3周後招不到工人,才能向勞委會提出外勞聘僱申請。

有關外勞核配,勞委會審查時程約需60天,工業局正在協調勞委會能否縮短至21天。工業局估計,從台商提出回台申請到6個月內完成建廠(最快時間),再到勞委會核准外勞聘僱,最快9個多月後就可看到台商回台投資案例。

台商關切的土地問題,工業局說,經濟部已整合中央與地方政府可供應的工業用地,並建置產業用地資訊整合平台,方便台商了解。



兩岸優質企業認證      最快明年啟動

據經濟日報11月14日報導,兩岸關務合作預定2013年元月啟動,優質企業(AEO)相互認證列為優先合作事項,最快2013年下半年簽訂相互承認協議,取得認證的優質企業往返兩岸,將可獲得快速通關、接近「零檢驗」的便捷待遇。

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2012年8月9日第八次江陳會談中完成簽署,經行政院核定後已送立法院備查,預定最快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將啟動12項關務合作事項,促使兩岸海關進入實質合作階段。

財政部關政司表示,為使關務合作協議生效後,儘速啟動相關作業,兩岸海關已在上海舉行「海關合作工作小組會議」,就落實方案進行協商,達成雙方將在「1個協議、3個平台、5個專家組」的運作機制下,就通關事務及技術、統計、AEO及緝私等事項,解決兩岸貿易往來的相關問題。

雙方並同意將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及建立與ECFA貨品貿易有關的海關電子資訊交換系統,列為優先推動項目。財政部關政司表示,國內企業取得AEO認證已達150家,大陸也有逾千家取得相等AEO的AA級認證,未來經由相互承認,這些優質企業的通關貨物均被列為低風險,幾乎不會檢驗。雙方將先成立各自聯繫窗口及聯絡熱線,以利合作並及時溝通解決兩岸貿易發生的通關問題。



台日簽署相互承認與產業合作備忘錄

據中央廣播電台11月29日報導,台、日29日在台北簽署「相互承認合作協議」以及「產業合作搭橋計畫合作備忘錄」,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都認為,協議與備忘陸簽署之後,將有助於擴大台日經貿合作,並為雙方業者帶來更多利基。

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和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29日分別代表台、日雙方,簽署「相互承認合作協議」以及「產業合作搭橋計畫合作備忘錄」,雙方經貿關係將加速發展。

「相互承認合作協議」簽署後,將針對雙邊的電機電子產品,直接承認彼此認證通過的實驗室所發出的測試證明,至於產業合作,將有助於深化台日經貿合作。



政院:陸配最快 4年可取得身份證   估2萬人受益

行政院11月8日新聞稿,通過陸委會所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陳院長表示,本次修法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調整與外籍配偶一致,最快4年就可以取得身分證,估計將有2萬餘人受益。陳院長已指示陸委會會同內政部向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說明,爭取支持,並請內政部及早規劃後續法規修正及相關行政準備,俾能順利施行。

陳院長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國人外籍及大陸籍配偶人數累計已有46萬多人,其中大陸籍配偶逾30萬人。2009間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讓大陸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的年限,由8年縮短為6年,目前已有9萬多人取得我國身分證。

陸委會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自1992年7月31日制定公布,同年9月18日施行以來,歷經14次修正。基於社會各界對大陸配偶來台居留、定居制度迭有比照外籍配偶制度調整之意見反映,並考量自1987年開放兩岸交流迄今,大陸配偶來台人數已呈現穩定趨勢,為進一步促進兩岸婚姻常態化發展及落實大陸配偶權益保障,依「反歧視」、「保障真實婚姻的大陸配偶在台生活基本權益」等政策原則,使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身分權益一致,爰擬具「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

另外,據11月28日中央廣播電台報導,移民署11月23日公布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依親、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簡化陸配申請居留等規定,僅團聚入境時,要附保證書。其他類別申請來台的大陸地區人民,則維持原規定。此外,陸配依親居留期間,入出境將發給多次入境許可證,不需每次入出境都要申請許可,相關規定從25日生效,往後各項作業更加方便。

此外,為讓父母就近照顧未成年子女,民眾在大陸親生子女申請長期居留,年齡從18歲放寬至20歲,同時,也修正其他因親屬關係來台的長期居留年齡。移民署表示,詳細簡化居留申請規定等資訊可至官網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163593&ctNode=32189&mp=12查詢。



歐洲商會提6建議   籲加速台灣成人民幣境外金融中心

鉅亨網11月12日報導,台北歐洲商會 (ECCT)發布 2013 年建議書,並正式遞交給經濟建設委員會 (CEPD)。呼籲採取六項建議進一步的法規改革將台灣塑造為境外人民幣市場。

歐洲商會金融業委員會在建議書中,列舉六項推動台灣成為人民幣境外金融中心的建議,包含:允許國內金融單位 (DBU) 為所有類型的客戶進行人民幣業務;釋出創造另一平台的良好機會,鼓勵國際發行機構考量在台舉債(如「蕃薯」債券),試圖取代香港;推動人民幣的直接貿易清算;提供進一步發展新投資產品的機會,以迎合所有在台市場參與者的需求。另外,涵蓋確保人民幣得以經由指定清算銀行,在香港與台灣間充分連結且自動流動;以及建立流動性管理機制,並指派一個最終放款機構。

經建會主委尹啟銘表示,行政團隊將在推動國際化的目標下,積極調整體制並鬆綁法規,以營造便利經商環境,讓外商有信心在台灣開拓商機,擴展企業規模,並提升跨國企業競爭力。



陸客自由行人數  年底可望達千人上限

據11月28日中央廣播電台報導,中國大陸來台旅客人數穩定成長,11月至今平均每天來台的團體陸客為5,300人,自由行旅客約776人。移民署27日表示,聖誕節及跨年即將到來,目前陸客來台申請件數每天都超過千件,預估年底前陸客自由行人數將可達到每天1,000人次的上限。

根據移民署的統計,11月1日至26日,來台的團體陸客共13萬9,000人,平均每天5,300人;在自由行部分,共入境2萬人,平均每天約776人來台。

移民署陸務科科長盧重任27日表示,11月以來,陸客申請來台件數每天都上千件,由於申請後可在3個月有效期限內來台,估計旅客將集中在明年農曆春節前入境。在開放陸客自由行初期,由於大陸民眾不清楚有哪些試點城市,來台人數較預期少,但之後隨著時間逐步增加。目前雖然自由行人數逼近單日1,000人次的上限,但過去未達上限的餘額可挪到未來使用,因此現階段沒有調升上限的急迫性。此外,根據移民署統計,10月大陸來台旅客達22萬人次,較去年同期成長37.7%;今年前10月累積來台人次211萬,已超越去年全年來台的陸客人數。




外籍人士來台永久居留      大幅鬆綁

行政院11月8日新聞稿,行政院院會8日通過內政部所提「入出國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因應產業發展人力需求,本次「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簡化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申請作業流程,放寬停居留限制,並增列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提高國際專業人才來台誘因;同時放寬持有我國護照之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限制、國人海外出生子女得申請居留或定居、無戶籍國民在台居留滿1年且居住335日以上可申請定居,及強化跨國婚姻媒合業務管理等。

內政部表示,入出國及移民法於1999年5月21日制定公布,並自同日施行,迄今歷經6次修正。為保障在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相關權益,放寬停留、居留相關限制以吸引優秀外籍人士來台,強化跨國(境)婚姻媒合管理,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及施行,以及因應實務作業需要等,故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本案修正要點有多項,其中包括:

一、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之子女,符合法定條件者,入國後無年齡限制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無戶籍國民在台居留滿1年且居住335日以上可申請定居。(修正條文第9條及第10條)

二、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或其他已含有外僑居留證功能之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修正外國人申請居留或永久居留、變更居留原因、得不予許可居留之情形,並增列上開外籍人士之配偶、未成年子女等隨同申請永久居留相關規定,延攬外籍專業人士來台。(修正條文第22條至第26條)

三、放寬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每年在台須居住183日之限制,並修正為出國5年以上始撤銷永久居留證。(修正條文第33條)




金管會7禁令   嚴控保險業投資不動產

據經濟日報11月20日報導,金管會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祭出7大控管措施, 19日火速生效。即使符合這7大控管措施,業者能否投入不動產市場,保險局態度也相當保留;市場預期,年底前保險業將全面退出不動產市場投資。保險業是今年最主要的商辦不動產買家,在保險業者退出後,預期不動產成交價格將大幅滑落。即使保險業明年重返不動產市場,以最低收益率需達2.875%來看,出價能力將大受影響。

保險局指出,保險業使用的是公眾資金,資產負債必須能相匹配,以維持穩定經營,因而強化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監理措施與內控制度。另針對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保險局說,考量到地上權有一定的使用期間,與一般不動產性質不同,保險業若配合政府公共建設的地上權案件,可以不受素地規定的限制,但須向金管會專案報核。

這7項新規定,包括1.投資收益率不得低於2.875%;2.最低收益率不再給2年緩衝期;3.投資商用不動產,5年內不得移轉所有權;4.投資素地除現行開工及申請建造的時程規定外,另增訂「投資前必須先取得承租意向書」、「5年內興建完成」、「10年內不得移轉所有權」等規定。5.投資不得以董事會概括授權,必須逐案提報董事會通過,但3億元以下可以除外;6.投資用不動產轉列自用不動產者,同樣受到5年不能移轉的要求;7.不能投資預售屋。




明年元旦起行車執照免定期換發

明年元旦起取消自用汽車及機車行車執照定期換發制度,預計約有600萬輛汽車及1,500萬輛機車車主受惠。現行自用汽車及機車行照分別每3年及2年換發一次,規費各為200元及150元,未來政策實施後,民眾可減少金錢負擔,並免除需請假辦理行照定期換發的困擾,節省往返公路監理機關的交通油耗與紙張印製,並可達到節能減碳環保政策的目標。

交通部表示,現今電腦資訊與網路等科技已相當進步,政府機關可透過網路互相流通掌握民眾資料,相關稅費及違規也可透過其他方式管理,因此決定取消行車執照定期換發制度。至於特種車與營業車,因車輛管理及其他機關查核需要,仍維持需定期換發行車執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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