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台商融資操作實務
- 更新日期:109-09-02
大陸台商融資操作實務
文/洪永沛
過去這一年,大陸的股市跌,樓市跌,信貸收,政策收,轉眼之間,大陸的宏觀形勢不再樂觀,資金的形勢更加嚴峻,大陸的台商在這種環境之下,經營更加困難。加上過去三年大陸部分地區的限電、缺工、漲工資以及通膨的影響,更是雪上加霜,不管是外在條件或是內在條件都有日趨不利的現象。
特別是中小企業,在大陸當局展開幾輪的宏觀調控之後,利息愈來愈高(年息在8%以上者,比比皆是),新的貸款申請愈來愈難,而舊的貸款到期之後,不再續貸的情況也頻頻發生。台商的融資問題,因此成為大家共同關注的核心問題。
為什麼大陸資金變緊了?
在過去的十年中,大陸經濟經歷了史上最壯觀的「增加槓桿」作用,2001年M2的供應總量為人民幣13.8兆元,十年之後為72.6兆元。2001年的M2/GDP比率為140%,至2010年這個比率飈升到184%,遠遠超過世界的平均水平。這十年中,大陸的實際GDP每年平均增長10.3%,通貨膨脹率為2%,而名義貨幣供應卻以每年17.8%的速度上升著,流動性的高速增長,刺激出了工業產能的急遽擴張,接下來是歷史上罕見的房地產牛市,最後卻以地方財政失控及融資債務失控結束。
這個過程雖然在經濟成長上帶來傲人的成績,但也帶來一些結構性的失衡,最突出的是房地產上漲過快,貧富收入差距明顯擴大,地方債券激增,而通貨膨脹又捲土重來。這些失衡現象,嚴重影響了大陸整體的可持續增長、金融體系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所以政策的調整就變成不可避免的了。
2010年1月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開始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現已提高到21%),大陸經濟的「減去槓桿」作用過程開始了,這也是大陸整體資金變緊的重要原因。
台商的融資困難
在大陸的金融緊縮政策之下,台商明顯的出現了幾個普遍的問題:
一、大陸銀行的資金分配以大型國營企業優先,其次是大陸的優質民營企業。台商企業對大陸銀行而言,因為在存款及融資條件方面的貢獻度低,而且不確定性高,所以被列為較後順位的貸款對象。
二、大陸金融機構只有對新企業的資市性投資,提供3~5年的項目融資,融資期間必須本利攤還,一般沒有寬限期,等正式營運後,則轉為週轉性融資,一年續約一次。因此,中長期融資少,多以一年一貸的方式操作,對企業資金規劃較為不利。
三、週轉性融資一年到期之後,均需先行償還,然後再重新申請融資,如此一來,增加了台商的調度困難,而在目前的緊縮形勢之下,貸款收回後,不再續貸者,亦經常發生,使台商的財務不穩定性大為提高。
四、目前台資銀行在大陸設有據點的很少,原有華一銀行及協和銀行,後有富邦銀行及台銀、三商銀等,陸續進入,杯水車薪,遠遠不能滿足台商的需求,而且台商的不動產也無法提供給外商或台灣的金融機構直接擔保,都使台商求貸管道嚴重受限。
台商的融資管道
如前所述,台商在大陸的融資不易,但台商仍應開闢各種可能的管道,不能拘泥於現況,尤其返台融資更是可行的選擇。歸納起來,台商可行的融資方式包括下列三個方向:
第一、在國內銀行DBU操作:
1. 以個人或母公司名義向國內銀行貸款後滙出。
2. 母公司向國內銀行申請擔保信用狀(Stand by LC),間接保證大陸子公司在大陸銀行借款。
3. 母公司向銀行申請與子公司共用授信額度。
4. 母公司運用應收帳款之掛帳支援大陸子公司。
5. 大陸出口,台灣押滙。
6. 大陸進口,台灣開狀。
第二、在國內銀行OBU操作:
1. 由大陸子公司直接向OBU借款。
2. 由境外公司向國內銀行的OBU分行申請開發擔保信用狀,擔保大陸子公司的應付帳款。
3. 由境外公司出貨給大陸廠商,憑對大陸廠商之應收帳款,在國內OBU辦理應收帳款融資。
第三、在大陸銀行直接操作:
1. 用台灣OBU開來的擔保信用狀擔保下,向中資銀行借款。
2. 大陸子公司直接向大陸地區銀行申請借款。
這些方式都是台商已經採用的管道,為了配合金融機構的要求,我建議台商應儘可能以台灣的主體作為母公司,同時以合法的方式向投審會申請投資大陸,再由第三地(如BVI、Cayman或HK)轉投資大陸,如此一來,三個地方的法律主體,都可以具備融資上的基本要求。
除了透過正式兩岸銀行融資外,最近幾年,台灣的租賃公司或分期付款公司也陸續在大陸開業,包括早期的中租迪和以及後來進入的一銀租賃、永豐、台新…等先後進入大陸市場,可以對中小企業提供租賃及分期付款的融資服務,值得採用。
債權融資的注意事項
台商在申請銀行或租賃公司融資之前,有幾個共同的問題是需要提早規劃的:
1. 申請主體的準備,及1~2年的營運記錄,新的公司很難取得所需的額度。
2. 融資資金用途及效益,必須具可行性及說服力。
3. 融資的擔保品(如:土地、廠房、設備)或還款來源(如:應收帳款),要讓銀行放心,所以現金流量的規劃是必備的。
4. 企業的基本面,包括經營者信譽、利潤率、成長性,要有完整可靠的故事或題材。
除此之外,對企業而言,資金成本以及負債比率,則是企業本身必須妥善評估的範圍。
從債權到股權私募融資
台商一般對債權融資的依賴由來久矣,一方面是較熟悉銀行的融資業務,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捨不得以股權融資的方式引進投資人,分享企業的利潤。但是,主要原因恐怕是一般中小企業較少接觸股權融資,知道未來要上市上櫃融資的多,而在上市前以私募方式取得資金的少,所以只能在門外觀望,鮮少進入到實際操作的行列。
其實,近幾年在海峽兩岸的台商以「私募」方式取得資金的企業已不在少數,尤其是與內需相關的行業,更是多得不勝枚舉。台商在大陸內需市場推展品牌通路的行業,已卓有成效,台商對大陸消費市場的掌握精準,特別是在連鎖行業方面的競爭力非常突出,台商的消費氛圍塑造能力良好,推出的產品抓得住消費者的口味,而服務人員的訓練更比一般陸企到位,在連鎖的管理系統上更加用心,使通路的擴張能力迅速而可靠。
大陸台商內需產業適合私募籌資
依行業分,過去五年台商為擴展大陸市場,推動品牌通路系統,以私募股權方式取得資金的企業林林總總,餐飲服務有:一茶一座、兩岸咖啡、迪歐咖啡、仙踪林、永和大王;糕餅業的有:85℃、喜來公社、克莉絲汀;教育業的有:大地幼教、3之3教育、天才寶貝;童裝業有:巴布豆、儀大童裝;洗衣業有:象王洗衣;火鍋業有:白甘蔗;化粧保養業有:克麗緹娜、自然美,除此之外,至少有100家以上,或在進行私募活動或在規劃準備中,可見品牌通路行業透過股權私募融資已經形成氣候,逐漸形成台商融資的選項之一,也滿足了台商在擴展市場階段的資金需要。
一般企業進行私募融資的整個流程列序如下,時間大約3~6個月,時間的長短往往跟企業準備的工作完整程序有直接相關。
財務顧問的角色
多數的中小企業進行私募融資多半是第一次,經驗不足,也不清楚投資人(特別是創投資金及私募基金)的想法及要求,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所以建議企業仍應選擇適當專業的財務顧問,協助企業順利完成股權融資的目標。一般而言,財務顧問扮演了下列幾個重要的角色:
‧協助企業進行重組,以符合投資人要求的投資主體。
‧協助企業編寫商業計劃書,以便滿足投資人的評估需求,縮短評估的流程。
‧協助企業規劃資金用途及未來成長目標及經營效益,體現企業的成長性。
‧主動接觸及安排潛在的投資人與企業面談及訪廠(店)。
‧協助企業做出估值,定出可接受的出售價格,以便與投資人進行初步Term Sheet的談判。
‧協助投資人進行實地訪查(Due Diligence)及完成最終投資協議的談判。
除此之外,財務顧問因負責整個融資方案的進行,所以也需要主動協調會計師及律師,甚至估值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由於許多投資人均會要求企業有未來上市的計劃,因此,財務顧問往往也會針對未來上市的地點及時程,做出初步的建議。有些企業與投資人直接接觸後,發現許多未來上市的問題無法取得共識,才邀請券商背景的財顧介入,提供問題分析及解決方案,利於雙方投資協議的完成。
擬訂私募融資架構
通常在私募前,財務顧問會與企業先探討下列幾個融資的架構,確定此一架構是初步可行的:
‧募資主體:所謂募資主體是指企業在業務上、法律上獨立的籌資標的,也是未來投資人注資的主體。募資主體的登記地點在台灣、在大陸或是在境外,對募資對象也有直接的影響。
‧募資用途及金額:以企業新增資金需求為目標,但公司的資本規模與獲利多寡,也會限制募資的額度。
‧募資對象:優先可以考慮與公司行業相關的戰略性投資者,同時也可以考慮財務性的投資者,這些對象可能是台資、外資,也可能是陸資。
‧募資方式:發行新股引進資金或配合大股東出售部分老股,一般比例是80:20。
‧募資期限:一般在3~6個月左右,一般有標準的作業流程,準備工作愈完整,時間愈容易掌握。
編寫商業計畫書
所謂「商業計畫書」(Business Plan),簡稱BP,是企業根據融資和其他發展目標,在對專案進行調研、分析以及搜集整理有關資料的基礎上,根據一定的格式和內容的要求,全面展示企業或項目的目前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的書面材料。
商業計畫書的意義:
‧幫助創業者整理思路,梳理公司營運綜合情況。
‧是企業專案融資、戰略規劃等經營活動的綱領指南,指導企業未來的運作。
‧讓投資者短期間內充分瞭解企業的各個方面的情況和市場前景,吸引投資人的興趣。
商業計畫書內容,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 執行摘要:核心要點,傳遞項目主要思路。
‧公司介紹:公司基本情況、股權結構、股東背景、關聯企業、歷史沿革、公司大事記。
‧管理團隊:高級管理人員簡介。
‧人力資源:組織構架內部管理控制、人員結構和分佈。
‧行業與市場:市場環境供需分析、市場機會、競爭者、未來趨勢。
‧產品/服務,商業模式:產品(服務)介紹、獨特性、市場定位、目標市場、目標客戶、市場反應、市場佔有率、新產品開發、知識產權。
‧財務資料:近3年的審計報告、財務分析報告、主要資產債務清單等。
‧融資計畫:資金需求及使用計畫。
‧發展規劃與盈利預測:未來3年發展規劃及盈利預測。
配售(尋找投資人)
整個私募工作最關鍵也是最困難的門檻是協助企業找到對的投資人,通常要安排10個以上的投資人接觸是容易的,但是要從中鎖定3~5個有興趣的投資人,同時願意出具投資框架(Term Sheet)意向書則是複雜的。投資人的評估從初步接觸到最終投資有多重的關卡,財務顧問必須協助企業針對各個階段事先擬妥對策,而不同的背景也會有不一樣的關注重點。
‧財務投資人:主要投資於各種中短期的投資機會,注重行業的地位及發展潛力,公司現金流和獲利展望,同時對未來的退出機制有較高的期待,但是在未來的管理運作上,則採取被動的態度,主要還是支持經營團隊的決策,不會做太多的干預。
‧戰略投資人:主要是指與企業產品、技術具有上下游整合的上市公司、其他大型未上市公司、大財團等,這類型投資人更看重企業產品(或技術)的前景、團隊的背景及信譽,以及商業模式的可行性。一般而言,戰略性投資人可以介入較早期的項目,對未來上市與否也不太堅持。
‧配售注意事宜:企業根據所處行業、公司規模、獲利水準等訊息尋找合適投資人,是一個較技巧的過程。應注意下列幾項:
1.公司法律主體要清晰,不至於與主要股東有利益衝突。
2.公司的財務必須透明,最好已有合格的會計師進行審計。
3.對於未來的投資方向、成長策略及效益預測必須有統一的口徑。
估值及訂價
私募訂價往往是談判的結果,也是在投資人提投資意向書(Term Sheet)的最主要條款,但是企業在與投資人談判之前,財務顧問通常會提出各種可能的估值,給企業或大股東參考。一般私募定價方式有三種:
‧PE法:以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確定價格。
‧未來收益現值法
‧ 企業每股淨資產溢價
估值跟投資價格相對應,估值決定投資價格,最終反應的是投資金額和獲得股權比例。若公司有明確上市計畫,可參考同類上市公司的PE做為定價參考水準,比方說,企業的同行在上市二級市場的平均PE在20倍左右,那麼企業在上市前(3~5年內)的估值可能在上市平均水平的50~60%。
例如:企業去年稅後利潤為新台幣1億元,如同行的平均PE是20,那麼投資人可能會予的估值,將在10億元上下(1億 x 20 x 50%),這種估值通常是指投資後的估價(Post-money),亦即該估值已包含新投資的金額。
以前項估值為例,如投資人最終投入金額為2億元,則佔總估值的20%,亦即表示入資後的股權比例亦為20%。至於投資價格則與企業的資本額有關,如該企業的增資前股本為2億4仟萬元,但增資後股本變成3億元,增資後每股盈餘成為3.33元,股價即為33.3元(2億元/6000萬股)。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投資人與企業就投資框架取得一致的意向之後,一般會要求企業給予投資人一定期間(一般1~2個月)可以委任會計師及律師等專業中介單位,對企業的歷史資料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企業的市場、管理、技術、財務,以及可能存在資金風險和法律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
盡職調查,包括法律、技術/商務及財務等範圍,主要目的在確定企業在商業計劃書及Q&A過程中內容是否屬實,借以挖掘企業價值及發現可能風險。
盡職調查的一般程序包括:
‧參觀企業和業務流程
‧提出盡職調查資料清單,問題清單
‧企業針對清單提供資料,並解答問題
‧提出補充資料清單,並提供資料和解答
‧與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部門人員進行訪談
‧諮詢重要客戶、律師、會計師、貸款銀行
‧諮詢行業內專家和政策部門的人員
投資協議
投資人就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員提供的實地查核(盡職調查)報告,進行審閱,並與企業就投資主要條款再進行確認。如一切意向一致,即會要求律師起草各項投資文件。
私募融資涉及的法律文件包括:
‧收購協議Purchase Agreement,又名 Investment Agreement,主要是依重組或股東出售股權行為所做的法律文件。
‧股東協議Shareholders Agreement,又名 Investor Rights Agreement
‧大股東的承諾書
‧重新起草公司章程
‧其他登記文件
法律文件的審閱一般投資及企業雙方均委任律師來協助完成。審閱的重點包括:
‧比照 term sheet,找出不一致的地方,特別注意:估值、交割時間、交割條件、利潤保證、股權調整機制、合格IPO、贖回條款等。
‧理清重組方案、投資現金流向
‧交易工具(普通股、特別股或可轉換債等)
‧投資人權利(買回權、出售權、認購權)
‧董事會席位、投資人在董事會中的表決權
‧公司和創始人股東所須作出的承諾
私募的注意事項
私募融資已經成為台商在大陸籌資的主要選項之一,特別是內需行業,因與大陸政策上鼓勵消費息息相關,成為創投業及私募基金追逐的目標。內需行業透過私募融資也可以引進戰略性的投資人,對內需行業的長期發展有積極且建設性的助益,因此對私募的認識已是企業主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可忽略的環節。
對於大陸台商在運用私募方式融資時,有許多共同的問題,主要是在法律及財務表現方面,為能順利取得私募融資,我建議台商企業,應注意下列幾點:
第一、法律要清晰,在台灣要趕快向投審會報備,在大陸應避免用人頭。
第二、提高公司財務的可信度,最好提前聘請專業知名會計師進行審計,對稅負部分也要及早規劃。
第三、募資方案的吸引力:定價不宜過高,並充分考慮對公司財務的影響。
第四、 充分考慮投資者的退出機制,選擇合適的上市地點。
第五、展現公司管理團隊的專業經驗,在於投資者訪談及DD過程中,注意口徑的一致性。
除了這些注意事項之外,每項產品或服務均有自己的特性,對投資人也有不同的吸引力,企業在包裝自行塑造特色的同時,應注意本身是否已建立可行的經營模式,良好的獲利能力以及相當可靠的成長空間,這三方面是私募融資最被看重的問題,值得深入評估。
綜上所述,台商的融資問題值得政府及業界的共同關注,台商的融資來源必須事先規劃,必須廣開管道,不能僅依靠在大陸融資,也不能僅依靠債權(銀行)融資,目前的緊縮形勢依然嚴峻,有待主動出擊,籌謀對策,方能順利發展。
(作者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裁)
(本文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