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文/白允宜


隨著兩岸經貿交流互動往來密切,越來越多的台商選擇中國大陸作為開拓市場的目標。不過由於中國大陸現行體制環境的限制,多數大陸企業管理制度不良,許多台商都有過因貿易對方信用缺失而利益受損的遭遇。包括:拖欠貨款、違約、制售假冒偽劣產品、披露虛假資訊、品質欺詐、商標或專利技術侵權、價格欺詐等。

根據大陸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整規辦)表示,目前中國大陸企業平均賬款拖欠天數超過90天,而歐美企業僅為7天;中國大陸企業平均壞賬率為5%至10%,而歐美企業僅為0.25%至0.5%,是發達國家平均水準的10~20倍。另外,據大陸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字,中國大陸企業的應收賬款成本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占銷售收入的14%,而美國只占2%~3%。

面對中國大陸日益嚴峻的的交易信用風險,本文擬就多年在中國大陸從事企業徵信的經驗,提供台商掌握與辨識大陸企業信用狀況的方法。

一般而言,大陸企業徵信基本調查要項包括:外部環境、經營狀況、管理狀況、財務狀況、公共記錄等。我們可以透過中國大陸政府機構(如:工商、統計、商務、稅務、海關、知識產權、質質量監督、法院等)、銀行和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同行及上下游往來企業、新聞網路媒體,或是專業的徵信機構,取得針對交易對象的信用記錄或報告,能夠在合同簽訂之前有效規避交易對象的信用風險。

企業徵信內容解讀分析評估的要領

一、企業基本情況

(一)名稱

1. 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名稱才受法律保護。

2. 名稱一般包括四個組成部分:地域名、字號或商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經濟性質。例如,北京北方中徵徵信諮詢有限公司,「北京」表明企業所屬地區及註冊地;「北方中徵」表明企業的字號或商號;「徵信諮詢」表明企業所在行業及業務;「有限公司」表明企業的經濟性質。

3. 國有控股大企業可能沒有字號,例如「中國紡織品進出口總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等;地域名為「中國」、沒有地域名的企業名稱或公司名稱冠有「東方」、「華夏」、「新華」等商號的企業,一般都要求在國家工商總局註冊。

4. 企業的英文名稱應注意:外資企業在註冊資料中登記的英文名稱是具有法律意義的;全中資企業的英文名稱不具有法律意義。

5. 合同中出現的客戶名稱應是客戶註冊登記的名稱,二者要完全一致。

(二)註冊地址

1. 營業地址通常與企業在工商局註冊資料中的註冊地址一致。

2. 為享有一些優惠政策,企業會註冊在「保稅區」內,但實際經營地址可能在市區;一些私營企業為了合法註冊,企業會註冊在某經濟開發區內,但實際經營地址在市區內。

3. 郵遞區號(6碼)。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1. 客戶的法定代表人是否與合同中簽字的人員為同一人。如果不是,則應查明該人是否具有足夠的權力代表法定代表人行使簽字權。

2. 若是外籍、港、澳、台人士應提供其英文名字。

3.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法定代表人具有法律效力,此人簽字,合同即有效;而只要有授權,業務員也可以是法人代表,此人簽字,合同要蓋公章或有授權書。

4. 非法人企業在法律上沒有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母公司或股東方委派人員進行管理,故稱為負責人制,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中國大陸國內公司設立分支機搆的主管人員;

(2) 外國企業在大陸設立辦事機構的主管人員。其負責人有時稱為首席代表;外國機構在大陸境內的辦事處不能夠開展業務,只能為派出機構聯絡業務;

(3) 以個體工商戶登記營業的,其投資人(出資人)為負責人;

(4) 無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企業,其負責人為中外合作方指派的主管人員;

(5) 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企業的負責人名稱為「中方簽約人」及「外方簽約人」。

(四)註冊資本

1. 2006年1月1日大陸頒布的公司法新變化:

(1) 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額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人民幣,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人民幣。

(2) 允許公司在2年內分期繳清,但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繳足。

(3)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4) 出資比例結構將工業產權擴大到整個智慧財產權,並取消無形財產出資比例的限制。規定貨幣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30%,即非貨幣資產(包括無形資產)最高出資比例不得高於註冊資本的70%。

2. 注意幣別(不一定是人民幣)。

(五)經營範圍

1. 經營範圍直接決定並反映企業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廣度和深度,一般包括主營及兼營。企業只有在經營範圍內活動,其行為才合法、有效,否則,企業的行為無效。

2.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有關部門審批,並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批准檔。如:特殊產品:汽車、貴重金屬等。

3. 企業的實際業務應該在經營範圍內,但不一定經營範圍內的所有內容都會涉及。

(六)經營期限

1. 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合夥企業法等設立的企業,其營業期限由企業章程決定。

2.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個人獨資企業目前一般為一年更換一次營業執照。

3. 企業所持營業執照的經營期限已過期,不得再從事經營活動。企業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期限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按照無照經營的有關規定處理。

4. 未標明經營期限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國有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大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多為「長期」;較小規模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多為「短期」。

(七)註冊號碼

1. 企業依法註冊成立時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定的,標識一個企業身份的唯一一個號碼,可以判斷出區域及性質等多種資訊。

2.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總局要求全國工商系統從2007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工商行政管理註冊號編制規則》。工商註冊號的賦碼對象為在工商局註冊的所有市場主體,包括:內資企業,含分公司、營業單位和各種分支機搆;外資企業,含常駐代表機構、外國企業在中國大陸境內從事經營活動、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

3. 各類型企業統一使用15位工商註冊號,改變了以前外資、內資、個體戶按不同規則編號的方法,由14位元數字本體碼和1位元數字校驗碼組成,其中本體碼從左至右依次為:6位首次登記機關碼、8位順序碼。15位註冊號中第7位數:外商投資企業工商行政管理註冊號使用「4」或「5」作為8位元順序碼的首位數位(即全部註冊號的第7位元數),其中「4」代表「法人」,「5」代表「非法人」。個體工商戶和內資企業則使用除「4」或「5」以外的數位作為8位元順序碼的首位數位,各地區對使用哪些數位的規定有所區別。

4. 工商註冊號終身不變 :指工商註冊號應在企業首次設立登記時賦予,在該企業的存續期間,工商註冊號保持不變,包括企業發生遷移時、企業由內資轉為外資時,工商註冊號均保持不變。

5. 工商註冊號唯一性 :工商註冊號在全國範圍內是唯一的,任何一個企業只能擁有一個工商註冊號,任何一個工商註冊號只能賦給一個企業。企業註銷(或吊銷)後,該工商註冊號不能被賦給其他企業。

6. 舊註冊號如何變更為新註冊號 :2007年7月1日後設立的企業,按照新的規則對其賦號;2007年7月1日前設立的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年檢需換發營業執照時,使用新的註冊號。

(八)成立日期

1.通常而言,歷史悠久的企業較之剛成立的企業更值得信賴。因為其成立時間較長,經過各種困難的考驗,說明企業在組織管理、資金運營、人事分配、經營狀況等各方面都已趨於完善,如有巨大的變故不會撼動其根基。

2.判斷企業的成立日期需要與其企業性質、變更情況、從事的行業等相結合。

(九)大陸進出口權

1.以商務部或授權的機構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外貿廳),登記的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為准。2004年7月1日,大陸商務部頒布《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中國大陸的進出口權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制。商務部是全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的主管部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實行全國聯網和屬地化管理。

2.三來一補企業的產品為保稅產品(在大陸進行加工後,不允許內銷的產品),沒有進出口權。

二、附屬機構

(一)分公司

1. 在其住所以外設立,從事經營活動但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法律地位,它只是總公司的一個附屬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2. 依公司內部管轄系統劃分:總公司和分公司。  

(二)辦事處

1. 國內企業設立辦事處不需要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外國企業在華設立的辦事處或代表處需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

2. 辦事處不能夠對外簽合同,只能聯繫業務。

(三)子公司

1. 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定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 具有法人地位。

3. 依控制關係劃分:母公司和子公司。

4. 控股子公司: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占控股地位。

(1) 持股在50%以上;

(2) 持股最多,有決議權。

(四)參股企業

1. 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但本企業無控制權。

2. 其財務報告不納入本企業,本企業只獲取投資利潤。

三、資本構成情況

(一)資金實力

1. 通常國有企業的資金實力比集體企業強。

2. 通常外商投資企業的資金實力比內資企業強。

3. 股東信息表明目標公司的資金背景,反映交易風險的潛在承擔者。企業的股東特徵對判斷企業的信用風險狀況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二)增資/減資

1. 客戶的資本構成,是判斷是否與其進行信用交易的重要依據。如果註冊資本發生變動,應瞭解增資和減資的情況及原因。

2.外資企業一般不允許減少註冊資本。中外合資和外商獨資企業在經營期內不得減少註冊資本。中外合作企業原則上不允許減少註冊資本,特殊情況需經有關政府機關批准。

(三)出資額

1. 以工商局最新註冊資料查詢中的出資額為准。

2.中外合作企業的中方股東很多不以貨幣資金出資,而以提供各種服務或廠房、土地使用權等方式進行合作,故有時出資額一項中方企業無。

3. 特殊類型的企業,例如三來一補企業,無出資額,只有營運資金或設備價款數額。

(四)出資比例

1. 以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20%,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2. 中外合資或合作企業外方合資或合作者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25%。

3.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比例有特殊要求的,由國家法律、法規另行規定。

(五)到位率

1. 到位率是指各股東認繳資本額的實際到位狀況。

2. 外商投資企業允許外資分批到位。最後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第一期出資不得少於外國投資者認繳資本額的15%。

3. 會計法要求實收資本與註冊資本相一致原則,如果實收資本超過註冊資本20%時,要求變更註冊資本。

4. 2006年1月1日頒佈的公司法中,允許內資公司按照規定的比例在2年內分期繳清出資,其中,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繳足 。

(六)出資形式

1. 以出資合作協定為準,如未獲得合作協定,以驗資報告書、年檢報告書及工商局最新註冊資料查詢中為準。

2. 出資形式主要有貨幣、實物(包括房屋、車輛、設備、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智慧財產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

四、企業年度檢驗

(一)企業年度檢驗(年檢)是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按年度根據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對與企業登記事項有關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的監督管理制度。

(二)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材料。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延期參加年檢的申請,經企業登記機關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參加年檢。

(四)接受委託對企業進行年檢的企業登記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應當在7月31日前將企業年檢情況報送委託的企業登記機關。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在7月31日前將企業的年檢情況告知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工商行政管理所應當將年檢資訊納入企業的經濟戶口資訊。

(五)從2006年起,商務部、財政部、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外匯管理局、統計局六部委(統計局為新增,海關不再作為成員單位)共同參與對參檢外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其中商務部門是聯合年檢的牽頭單位。參檢外資企業在提交有關年檢資料後,六部委分別進行對有關資料的審核。

(六)企業在責令的期限內未接受年檢的,由企業登記機關予以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仍未接受年檢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五、吊銷與註銷的區別

(一)註銷是指登記機關依法對解散、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責令關閉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收繳營業執照、公章等,撤銷其註冊號,取消其企業法人資格或經營資格(指非法人企業)的行政許可行為。

(二)吊銷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於嚴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企業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

(三)吊銷未註銷是企業被工商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但是企業本身並未依法前來登記機關辦理註銷。   

六、董事與經營者情況

(一)注意瞭解管理者的經歷、專業經驗、經營經驗及其管理經驗,並對其進行綜合評價。

(二) 管理者行業經驗豐富、管理能力強,無疑對公司的發展有正面影響。

七、生產/經營設施情況

(一)辦公用房:應該注意辦公面積與人員數量之間的關係;所有權;是否抵押。

           廠房:占地面積;所有權;是否抵押。

(二) 對於生產型企業而言,生產廠房的狀況要重點考察,而生產設備是其重要的資產,因此應有清晰的瞭解;對於貿易型企業,則瞭解其經營場所的面積、位置等,對其經營成敗有重要影響。

八、從業人員情況

(一)了解從業人員的數量並與其同行業情況對比。

(二)人員結構說明企業的人力資源狀況和管理人事工作的效率。

(三)從業人員的素質通常由員工的平均教育水準來判定。  

九、原材料採購/付款方式

(一)了解客戶原材料來源是國內或國外,供應商是知名企業還是一般企業。

(二)客戶可以獲得其供應商的信用,表明該客戶信用良好,得到其供應商的信任。如果客戶的付款方式均是立即支付,表明其供應商對其信任度有限。

十、產品銷售/收款方式

(一)了解客戶的產品市場是面向大陸市場還是國際市場;其客戶群是著名企業還是一般企業。

(二)收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該企業對其應收帳款的管理水準。

十一、財務狀況

(一)主要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財務結構的顯示)、利潤表或損益表(經營成果的顯示)。

(二)主要財務分析(五力分析)包括:財務結構(財務槓桿運用是否過當)、償債能力(短期支付、即期償債及支付利息費用的能力)、經營能力(商品銷售及賬款回收的能力)、盈利能力(營業利益、費用及利潤的高低)、成長能力(主營業務收入及利潤增長變化狀況)。

(三)財務報表來源:包括官方管道(工商局、統計局、稅務局等)、被調查企業 。

十二、銀行往來

(一)企業往往有許多銀行帳戶,因此同時有多家往來銀行。多瞭解其往來銀行及銀行的評價有益於評價客戶的信用。

(二)企業如果有銀行貸款,包括長期、短期貸款,則瞭解其償還情況,抵押物的情況,或擔保方的情況,對於判斷客戶的信用十分重要。

(三)有許多銀行對往來的企業評定其信用等級,作為其貸款的依據。由於標準不統一,不同企業的銀行徵信等級之間不具有可比性。

(四) 一般情況下,私營企業或其它一些小型企業極難獲得銀行貸款,外商獨資企業也不易取得當地銀行貸款。如果存在短期借款,則應弄清此部分借款的來源。

(五)應注意多頭貸款,即企業同時向幾家銀行申請貸款,同一設備抵押給幾家的銀行,這可能造成嚴重的糾紛。 

十三、公共記錄及訴訟記錄

(一)不良公共記錄主要包括:目標公司存在產品或服務在使用期限內對消費者/客戶的安全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事件;環境事故或隱患;發生工傷、職業病、生產事故等。

(二)訴訟記錄主要包括:目標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與利益相關者發生法律糾紛;陷入貪污賄賂等經濟糾紛;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勞資糾紛等爭議發生的法律案件。

(三)訴訟本身並不一定說明客戶的信用問題,但是如果其與多家企業存在債務糾紛問題,即可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客戶的信用程度較差。

大陸客戶信用風險管理方法

以下提供一家位於上海地區經營日用化工品的台商,針對中國大陸客戶信用管理的9大方法,應該也可以作為參考借鑒。

一、新客戶一律現款提貨,經過3~6個月考核期才能成為信用客戶;

二、考察每個法人的經營作風,產品銷售價格和採購貨物的去向;

三、建立信用高風險名單,進行定期跟蹤;

四、每年兩次根據客戶經營狀況,調整信用資格和信用額度;

五、私營企業客戶要求提供擔保或抵押;

六、定期拜訪大客戶,瞭解經營狀況,每月進行應收帳款確認;

七、向銷售部門及時發佈客戶狀況預警(周轉天數超過XX天);

八、每年對銷售人員進行1~2次信用管理培訓;

九、一旦客戶信用出現問題,信用等級立刻下降或取消,可能重新成為現款提貨。

(本文作者為中華徵信所副總經理)

(本文不代表本會立場)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