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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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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十二五規劃」走向與兩岸產業合作契機

文/林祖嘉、譚瑾瑜


中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12個5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十二五規劃」)建議於2010年10月18日,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五中全會)上通過,俟2011年3月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正式通過後,「十二五規劃」將是未來5年(2011至2015年)中國大陸整體社會經濟的發展方向。有鑑於中國大陸為計畫型經濟體,中國大陸整體經濟發展與每5年的經濟規劃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在中國大陸即將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之際,兩岸經貿協議(ECFA)又順利簽署並生效,台灣若能掌握其經濟發展趨勢,運用兩岸經貿交流愈趨頻繁的契機,將有助於台商進一步拓展中國大陸市場,創造兩岸產業合作契機。

「十二五規劃」重點

依據「十二五規劃」建議內容,其經濟社會發展有五大目標,包括: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社會建設明顯加強,以及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等,並因此制訂十大策略,包括: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二、堅持擴大內需戰略,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三、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四、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五、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六、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七、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八、加強社會建設,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九、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十、加快改革攻堅步伐,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從十大策略中,我們可以瞭解中國大陸未來5年經濟發展的主軸將是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十一五規劃的期間,中國大陸獲致強勁的經濟成長,然而也出現貧富差距擴大、城鄉發展不均衡、內外需成長失衡、能源使用遽增、CO2排放量過大等問題,暴露出過於追求經濟成長的後遺症。因此,十二規劃已不再強調GDP的絕對成長,且必須將經濟成長的成果能夠透過經濟結構調整,透過回饋於民減緩貧富差距及城鄉發展差距擴大的隱憂。

十二五規劃的經濟結構調整,又以擴大內需政策為其主要戰略,希望透過擴大內需政策,提升消費來調整中國大陸長期以出口及投資雙成長引擎的壓力。其策略包括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及調整優化投資結構等,三者以擴大消費需求為重點策略,其方法包括:一、進一步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力;二、推進城鎮化,大力發展服務業和中小企業;三、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提高城鄉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四、擴大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五、加強市場流通體系建設,發展新型消費業態;六、發展節能環保型消費品。

至於在調整優化投資結構方面,則以:一、引導投資進一步向民生和社會事業、農業農村、科技創新、生態環保、資源節約等領域傾斜;二、引導投資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區;三、支援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等三項為比較具體的政策。

若仔細觀察擴大內需政策,事實上已涵蓋十二五規劃中許多的重要規劃項目。第一,擴大內需政策可以緩和長期以外需為主要成長動能後易受國際景氣波動影響的情況,以解決長期過於依賴出口及投資做為經濟成長動能、易受到國際景氣影響的負面衝擊;第二,擴大內需政策中,希望透過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力來提振消費,必須逐步做到區域協調發展,除了積極推進城鎮化政策,加快農業現代化及農村建設的腳步,亦有利於擴大內需;第三,透過節能環保的概念,除了提升生活品質之外,亦可以運用擴大內需方案扶植國內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並進一步發展產業核心競爭力。

「十二五規劃」中的兩岸產業合作契機

在「十二五規劃」中,中國大陸的消費市場潛力愈來愈突出,當中國大陸不再強調GDP絕對成長,而轉以包容性經濟成長為主要追求方向時,經濟成長將透過擴大內需政策回饋於民,台商在中國大陸內需市場中,便出現了新的商機。

首先,中國大陸即將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經濟成長驚人,但2009年服務業在三級產業所佔的比重僅佔42.6%,仍較一般先進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偏低,也因此中國大陸從世界工廠轉變成為世界市場時,發展服務業是十二五規劃中的重點產業政策之一,其策略上包括:一、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環境;二、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積極發展旅遊業;三、拓展服務業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熱點,推進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四、推動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服務業是在地化的產業,與人息息相關,因此兩岸語言相通、習俗相近的特點,使得兩岸在服務業發展上,原本便有許多合作的空間與商機;此外,許多生產性服務業依附著製造業發展,製造業台商在中國大陸已有一定的規模,生產性服務業若能進軍中國大陸市場,不但可以支應協助製造業台商的需求,本身亦可以拓展市場而壯大;第三,台灣服務業國際化較早,因應國際化後,台灣的服務品質佳、管理經驗豐富,如果可以結合中國大陸潛在的服務業市場,兩岸服務業將可以進一步升級,服務業品質也可以一同提升。

以金融服務業為例,長期以來台灣銀行業未能進駐中國大陸進行服務,台資企業大部分的資金運用均十分保守,無法靈活運用資金,在台商企業遍佈中國大陸各地的狀況下,若能早日讓台灣銀行業能夠進駐中國大陸服務台資企業,對於健全台資企業資金結構有其正面幫助。如今十二五規劃要發展服務業,兩岸亦已經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若能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做為兩岸金融服務業進一步合作的協商平台,除了比照CEPA開放相關市場准入條件之外,若能進一步開放台灣銀行進駐中國大陸設立獨資銀行及分行的相關規定、放寬台灣銀行在各地開設分行設立綠色通道的可能性,以及同步開放台灣銀行設立異地支行的申請等措施,將有助於台灣銀行業赴中國大陸各地服務台資企業,不但可以擴大台灣金融服務業市場規模,中國大陸金融服務業也將透過市場開放提升服務品質,透過兩岸金融服務業的合作,提升兩岸金融服務業。

其次,十二五規劃是傳統產業台商進一步在中國大陸建立品牌的好機會。台灣產品擁有物美質優的特點,價格介於國際知名品牌與中國大陸商品之間,台灣商品若能以優質平價精品為主軸,運用十二五規劃的擴大內需方案建立台灣精品品牌形象,將有可能藉由中國大陸市場建立品牌。由於擴大內需政策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之一,擴大內需又與民生產業有密切的關係,因此食品、家電、紡織等傳統產業可以在中國大陸成立優質平價精品品牌。在考量品牌集中度及供應鏈管理等因素,初期可能無法廣泛佈點,在選擇設立品牌的基地時,亦可考慮從二線城市開始做起,避免與國際品牌直接競爭,此外,在設立品牌的同時,政府則需要注意如何保障智慧財產權,讓傳統產業能夠運用中國大陸內需市場建立品牌。

十二五規劃除了積極以擴大內需策略進行結構調整之外,亦希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發展新一代資訊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產業等。兩岸恰好在同時間都推動類似的政策,台灣提出了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對應至十二五規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業包括: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等。台灣如果可以在新能源產業與中國大陸合作,台灣或可做為連結歐美國家先進技術及中國大陸市場的一個橋樑,利用已有的兩岸產業與技術合作平台—搭橋專案,在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電動車及LED照明等新興產業,與大陸合作完善產業鏈,帶動兩岸新能源產業的商機。

結語

十二五規劃是中國大陸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以內需平衡出口帶動經濟成長的策略,為台商帶來許多商機。第一,台灣服務業將有機會拓展中國大陸市場,擴大規模,並服務台商;第二,傳統的民生工業可透過擴大內需策略,有機會在中國大陸二線城市擴大規模,並進一步建立品牌;第三,兩岸不約而同規劃發展新興產業,提供了兩岸在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電動車及LED照明等新興產業合作的契機。

兩岸若能藉由兩岸經濟協議(ECFA)之後續協商協議時,同步考量兩岸在十二五規劃中可以合作的商機,將有助於兩岸產業進一步深化合作,共創兩岸經濟雙贏!


(本文作者林祖嘉係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譚瑾瑜係國政基金會科技經濟組副研究員)

(本文不代表本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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