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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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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簽署之實踐性與價值功能~兼論台灣未來經濟發展趨勢之大戰略

  • 更新日期:109-09-01

析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簽署之實踐性與價值功能

~兼論台灣未來經濟發展趨勢之大戰略

文/黃炎東


近日來對於政府即將與大陸簽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簡稱ECFA)之重大公共政策議題,備受各方關注,同時在國內也引發不少爭議,不僅社會上意見領袖看法分歧,朝野政黨立場南轅北轍,學者相關論述亦莫衷一是。 註1從我國實施民主憲政的成就來說,凡此皆足以充分展現出台灣民主社會的多元性與包容性。筆者身為生於斯、長於斯,熱愛這塊土地的知識份子。對於此一攸關國家大政方針與台灣2千3百萬同胞未來幸福生活之經濟大戰略問題,不揣簡陋,僅提出個人的心得與感想,就教諸博雅先進。

簽署ECF的時代背景

縱觀當前全球的國際貿易趨勢,可以看到歐洲與北美早已分別形成了自由貿易區;而近年來各區域性經濟協定(EA)或自由貿易協定(FTA)儼然成為新興的經貿潮流。以亞太地區為例,如2010年1月1日生效的東協與大陸(東協加一)、東協與大陸、南韓、日本(東協加三),或東協與大陸、南韓、日本、紐西蘭、澳洲、印度(東協加六),都顯示出簽約國不僅推動彼此鄰國的合作發展關係外,也同步與區域外的重要貿易夥伴洽簽FTA,其中大陸、南韓、日本已分別與11至14個國家完成了區域性的整合簽署。我國推動經濟自由化的腳步,無從自外於在全球化浪潮,更無法迴避此一國際貿易的競爭態勢。

其次,台灣近年來最大的政經變化就是與對岸中國大陸改善關係,雙方並將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對台灣而言,過去中國大陸這一塊阻隔不通的廣大市場,在兩岸關係改善之後,無時無刻都要將其考慮在內。誠如副總統 蕭萬長先生在公開場所指出,「台灣可藉由兩岸經濟協議取得優勢條件,才能與其他國家,尤其是新興工業國家競爭,擴大爭取中國大陸龐大的內需市場,並以此推動台灣的經濟成長。同時,台灣可以兩岸經濟協議為起點,逐步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使我國得以擴張經濟的動能,而不至於淪為國際經貿孤兒」。  註2行政院吳敦義院長於接受媒體專訪時亦說明,「企業其實願意留在台灣,但若兩岸不簽ECFA,等於不願讓企業留在台灣,企業只好外移,勞工就沒有工作。▲現在的問題不應該是『要不要簽ECFA』,而是『如何監督國民黨政府簽得更好』」註3。

哈佛大學商學院著名的經濟策略大師波特(Michael E. Porter)近日受邀來台演講時更是直言不諱的指出,面對各國都在進行區域整合,台灣過去卻受限於和大陸關係的無法完全明朗化,在經濟上面臨被孤立的困境,為了突破障礙,除了和大陸簽署ECFA,他不認為台灣還有其他選項。至於我國目前享有的優勢,他則從國外觀察者的立場舉出,例如台灣擁有創新能力以及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等,一旦兩岸關係能夠朝溫和漸進的方向前進,台灣就不會陷於孤立,政府與民間合作一起發展更多產業聚落,自然能吸引外國企業來台投資。註4

對簽署ECFA持不同意見人士之觀點

近來社會上對簽署ECFA仍有諸多疑慮,部分人士認為兩岸若簽署ECFA,中國大陸商品與人力低價進軍,將衝擊台灣弱勢產業,對中國大陸的依存度也會更高,台灣恐將仰人鼻息。論者或謂目前台灣對中國出口已占台灣總出口40%以上,簽署ECFA後包括貨品貿易關稅減讓,服務業貿易開放等措施,對於少數根留台灣的傳統產業將造成嚴重衝擊,台灣經濟也將因此形成空洞化。註5或謂簽署ECFA後,「因為貿易移轉效果,台灣對中國貿易會增加,但對歐美及日本出口會減少,整體而言對台灣沒有幫助。...簽ECFA就是要建構一中市場,就是香港CEPA的翻版」。註6

簽署ECFA對台灣必要性與實益之詮釋

首先,針對反對人士所質疑簽定ECFA對於國內產業造成的衝擊部分,總統 馬英九先生於接見博鰲論壇代表團時即曾明確表示,「台灣並非一廂情願,大陸廉價貨品如果進入台灣市場,對於若干內需型產業有所影響。不過第二次協商中,大陸也承諾盡量在早收條款中避免傷害台灣內需型及弱勢產業。能夠做到什麼程度,當然要看對方未來的表現。而政府也會繼續爭取保護傳統產業,讓這些產業在兩岸經濟協議的協商過程中不會被犧牲掉」。註7

此外,對於國人最關切的部分,如「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與不增加開放大陸農產品來台等項目,都獲得對方確認」。我國也將爭取大陸進一步開放台灣農漁產品免稅進口,雙方已約定第三次協商中確定早期收穫項目。至於貨品或服務業市場的開放、協議文本內容,在未來的一段時間中都會有明確結論。馬總統並舉例說明,「當接待歐洲或亞洲訪客時,外賓都會要求台灣和大陸簽ECFA後不要忘了他們。證明台灣簽署ECFA的動作會改變台灣在整個東亞當中的地位,讓大家知道台灣是有企圖心」。 註8

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亦曾多次於公開場合強調,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前提下簽定,也一定會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原則下進行。同時,吳院長於3月21日出席中部辦公室主辦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答覆鄉親和業界提問政府對於簽署ECFA的立場時,重申政府「不可能賣台,而是賣台灣的農產品、水果和機器」,他並保證「絕不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已開放的部分也不會降低關稅」。 註9

因應全球化台灣應有的經濟大戰略

筆者認為,沒有一個制度或政策是十全十美的,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下,若能照顧到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權利與符合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政府即應踏出穩健的腳步,審慎推動與對岸互動的經貿政策。事實上,推動簽訂ECFA是將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也讓台灣與他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得以有所進展。藉由刺激與帶動民間投資,可逐步推動以就業為導向的經濟建設,達成振興經濟的重要目標。誠如馬總統所指出,「簽定ECFA會幫助台灣在未來東亞經濟合作中取得較有利的地位,使台灣產品在主要貿易國有較好的市占率。中國大陸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從大陸開始簽約是正確的作法」。註10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亦強調,「這當然不是鮮花舖成的坦途,路上或許有風險、有荊棘,但這條路是『希望之路』」。註11

從歷史經驗證明,台灣的發展端賴經濟,而經濟成長依靠外貿。我國過去在經濟策略上的成功,使得台灣贏得亞洲四小龍之一的稱號,成為世人讚譽的經濟奇蹟。然而,近年來經濟成長卻趨於停滯,誠如 蕭副總統所言「關鍵就在於區域經濟結盟是當前國際社會的主流,而我國卻無法加入區域經濟組織,也未能參與區域經濟協議。當其他國家在區域經濟體系中互相享有優惠,必然使得台灣產業在國際競爭中處於極端不利的地位,甚至淪為國際經貿孤兒」。註12

不可諱言,台灣與中國大陸雖是經濟上的合作夥伴,但在政治上卻仍屬於敵對的雙方。而且台灣與中國大陸的經濟規模相差懸殊,面對中國大陸的崛起,我國在與中國大陸簽署ECFA後,除了一般互通有無的貿易利益外,兩岸貿易依存度勢必會增加。對此,馬總統曾引述倫敦經濟政策研究所論文,指出敵對雙方要化解敵意,最好辦法是簽自由貿易協定(FTA)。同時他認為與對岸簽訂兩岸經濟協議(ECFA)將可為台灣帶來更深、更遠、更大的和平結果。 註13而 蕭副總統亦特別指出「我們會選擇對台灣經濟最有利,也是最迫切的產業與產品,要求對方開放,但同時只對中國大陸的產品『開小門』,做小幅度的開放,以減少可能的衝擊」。事實上,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只是第一步,我國不僅與大陸簽訂ECFA,後續必須與其他亞洲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區協定。唯有如此,才能逐漸改變向中國大陸過於傾斜的貿易依存,而真正做到全球均衡佈局。註14

迎向國際貿易新時代來臨為台灣經濟開創新願景

開放則興旺,閉鎖則萎縮。迎接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我們可以看到政府一方面對內積極推動「產業創新條例」的立法工作,將營利事業所得稅調降為17%,僅保留創新研發之租稅優惠。並且將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提供之30餘項租稅優惠措施,縮減為一項創新研發之功能性獎勵,簡便稽徵程序。調降後之營所稅稅率將與鄰國新加坡、香港相當。在「輕稅、簡政」的政策下,不但可增加我國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的競爭力,亦可增加外資來台投資誘因,提升我國的國際競爭力。政府此一前瞻、宏觀的政策,殊值得全體國人肯定與支持。

另一方面,從宏觀的角度來說,如今兩岸都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而且現階段國際經貿趨勢已朝向區域經濟整合方向發展,對岸大陸擁有13億人口,明年即將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對於鄰近國家來說必然產生經濟上的磁吸效應。我國在面臨出口市場萎縮的現實危機中如何走出一條活路,乃是政府當務之急,更是全體民眾的幸福所繫。持平而論,在意識型態的思維模式下無助於我國經貿長遠的發展。面對此一嚴峻的國際經貿情勢,政府不僅應提出趨吉避凶、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政策,同時更應加強宣導,廣辦公聽會,對於簽署ECFA的利弊得失,以及在簽署ECFA的衝擊下如何保護弱勢及傳統產業,提升就業率等面向加以說明。知識份子與仁智之見人士亦應以負責任的態度,提出建設性、務實性的意見,共同在理性思辯的過程中凝聚共識。全體民眾如能成為政府的後盾,讓政府在確保國家主權、國家安全以及台灣人民利益優先的前提下從事經貿談判,其成果必然是國家之福、全民之福。

(本文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副校長兼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警察大學、台灣大學法學教師)(本文係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會立場)



註1:對於此一重大政策,總統 馬英九先生於今(2010)年4月25日更是首開先例,與在野黨領袖 蔡英文女士舉行電視辯論會,除公開回應反方所提出的質疑外,並說明政府推動此一政策之目的與所堅持之立場。

註2:今(2010)年3月27日由義守大學、邱毅立委國會辦公室,與義聯集團共同主辦,邀請副總統 蕭萬長先生以〈台灣經濟大戰略一個台灣經濟老兵的真情告白〉為題發表演說。參考台灣時報2010/3/28二版。演說全文請參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政策文件資料」網站〈蕭副總統出席義守大學所主辦的學術演講會,並以「短不會空,長一定多--兩岸經濟協議對台灣的影響」為題發表演說〉資料來源,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77654&ctNode=5618&mp=1

註3:引自 中國時報,〈吳揆:ECFA不是鮮花舖成的坦途〉,2010/04/15,二版。


註4:引自 中國臺灣網,2010/04/09資料來源,big5.chinataiwan.org/gate/big5/.../thread-33402-1-1.html

註5:參考 田君美、洪財隆、彭百顯、吳惠林,〈ECFA簽或不簽有何影響〉,玉山周報,「ECFA論壇」,44期,頁10-12,2010/04/15-21。

註6:引自 自由時報,〈王塗發:簽ECFA香港化,月薪剩1萬〉2010/04/12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2/today-fo8.htm

註7:中國時報,2010/04/03,A5版。總統談話全文請參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總統大陸政策談話」網站〈馬總統接見「2009博鰲亞洲論壇」代表團〉資料來源,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51991&ctNode=5628&mp=1

註8:同上註。

註9:引自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相關機關大陸事務發言」網站,〈院長向鄉親報告-「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中經濟部施顏祥部長則補充說明,和大陸簽署ECFA,目的是開放更廣大的市場、提升台灣競爭力;ECFA簽訂後台灣地區GDP將增加1.65%到1.72%,並且國民的就業率將提高2%。資料來源,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77606&ctNode=5630&mp=1

註10:同註6。

註11:同註3。

註12:同註2。

註13:參考 人間福報,〈馬:簽ECFA帶來更大和平〉,2010/4/29,二版。

註14:同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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