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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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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貿消息輯要

◎ 整理/可  可


總統主持99年開國紀念典禮暨元旦團拜

總統元旦上午於總統府大禮堂主持中華民國99年開國紀念典禮暨元旦團拜。典禮開始,總統首先率領大家唱國歌,接著向國旗暨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隨後全體與會人士先向總統行禮拜年後,再相互行鞠躬禮。團拜後,總統隨即發表元旦祝詞。


總統表示,過去一年經歷金融海嘯與「八八水災」衝擊,經濟嚴重衰退,失業率急劇攀升,災區失去了許多寶貴的生命與財產。但在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人民攜手努力之下,我們克服了重重難關。如今台灣經濟正在復甦,災區重建也順利進行。過去一年政府施政確有不足之處,造成民怨,政府已經深入檢討,將努力在新的一年策勵改進。


總統也進一步針對未來國家經濟發展與兩岸關係等層面表達期許,他表示,未來一年是重振台灣經濟的關鍵年。對內,積極改善經濟體質,加速產業創新的廣度與深度,推動產業結構多元化,促進傳統產業升級,提升服務業附加價值;對外,則要掌握國際經濟的趨勢,參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拓展新興市場,以維持經濟穩定成長。


總統表示,從前年執政以來,政府恢復兩岸協商,始終堅守對等、尊嚴的立場。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也早已成為主權在民的民主社會。我們應當充滿自信,台灣的未來,當然是掌握在2千3百萬人手中。總統說,正因為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兩岸政策必須受到國會與輿論的監督,並向人民負責。任何攸關人民福祉的兩岸協議,政府一定虛心聽取各界意見,加強與在野黨和人民溝通,以尋求共識,爭取支持。


總統最後表示,今年是台灣經濟再度起飛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們推動各項改革的行動年。他有信心,只要懷抱熱忱,大家攜手同心,全力以赴,一定可以克服所有的困難,再創台灣競爭力的高峰!


第四次江陳會談圓滿舉行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2009年12月22日在台中舉行會談,雙方簽署「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以及「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三項議題。同時,雙方也針對下次會談的議題進行討論並取得共識。整體而言,本次會談成果豐碩,為兩岸制度化協商功能的強化,交流秩序的維護以及民眾權益的保障,進一步奠定基礎。


江董事長首先在致詞中指出,去年5月以來,兩岸關係發生重要改變,兩會聯繫及互動的恢復,不僅代表兩岸制度化協商與溝通管道的重新啟動與正常運作,同時也開啟了兩岸互信重建的重大工程。兩岸制度化協商所簽署的協議,為兩岸交流正常化帶來許多實質的效益,使兩岸民眾同享這些成果所帶來的便利與保障。兩岸關係改善所展現出和平與穩定繁榮的新契機,更獲得兩岸人民及國際間多數國家的高度肯定。


會談中,雙方首先共同回顧與檢討了兩會自去年迄今簽署9項協議的成果與執行情形,江董事長特別指出,這些協議在促進兩岸便利往來,擴大交流成效,維護雙方人民權益等方面,雖已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在若干執行層面仍有加強的必要。尤其針對空運航班數與市場需求的落差、三聚氰胺案件後續處理以及台灣重大經濟罪犯遣返等議題,雙方應視實際需要,透過已建立的管道與平台,繼續協商改善。


在會談中也同時討論確定了三項協議的文本內容;在過去幾個月來,經兩岸相關主管部門間密集溝通、整合意見,已充分達成共識。這幾項協議的簽署,說明了現階段兩岸協商處理的議題在於增進廣大民眾的福祉,也落實了推動兩岸關係「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先易後難」的原則,讓兩岸的交流與互動可以在更堅實的制度基礎上繼續往前邁進。


至於有關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議題,雙方均認為,兩會自去年10月以來,已進行多次業務性溝通,並達成基本共識。惟由於若干技術性層面安排具有特殊性,雙方主管部門還需要時間就相關技術性安排充分交換意見,江丙坤董事長與陳雲林會長在會談中達成共識,將儘速透過兩會安排後續協商,以便適時達成協議,完成簽署。


為推動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雙方均同意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列為下次會談重要推動的議題;另外,為有效保護兩岸智慧財產權人的合法權益,雙方也一致同意將「智慧財產權保護」列為第五次會談的協商議題。


由於兩岸自然災害頻頻發生,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海基會與海協會均認為,兩岸在防禦重大自然災害方面已經累積許多的經驗,雙方可在地震、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及監測等方面加強資訊分享與交流,以共同提升各自在災害防禦及應變等方面的能力。兩岸應強化在此一領域的合作,並鼓勵雙方專業機構,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專業人員的交流互訪、短期研究等方式建立合作的機制,作為資訊及經驗交流等方面聯繫與合作的平台。


兩會會談中,雙方也同意兩會會務交流方面,將積極推動加強在各個領域層面的交流活動。此外,海協會陳雲林會長也表示,經過大陸方面的評估,將我方贈送的長鬃山羊與梅花鹿交由大陸山東威海市森林公園照料;江董事長對此安排表示歡迎,將請相關方面儘快聯繫安排。


江丙坤董事長及高孔廉副董事長於會談結束後表示,會談期間適逢強烈寒流來襲,氣溫大幅下降,加上周邊維安任務繁重,要對站在第一線之警察同仁,表達最崇高的敬意與謝意。此外,也要向周邊受到影響的住家與民眾,表達誠摯的歉意,並感謝台中市民在會談期間的包容與熱情。此次會談的維安工作,在維安機關、胡志強市長的指導支持下,以及台中市警察局胡木源局長所率全體警察周妥規劃與執行下,處理得宜。不僅會場周邊秩序、協商代表安全維護情形十分良好,民眾表達意見的自由也獲得充分尊重,台灣的民主與自由將會愈趨成熟,贏得兩岸、國際社會的尊重與支持。


國貿局主辦ECFA說明會

據中央廣播電台2009年12月21日報導,為讓民眾了解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經濟部國貿局主辦的首場ECFA討論會,21日在台北登場。由國貿局局長黃志鵬親自向民眾說明洽簽ECFA 的必要性、正面效果和負面衝擊。


國貿局局長黃志鵬以淺顯易懂的例子,說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洽簽的必要性。黃志鵬表示,台灣商品出口占全世界的比重,從1999年的2.2%降至2008年的1.6%,對台灣是相當大的警訊,再加上中國大陸積極和各國簽訂FTA〈自由貿易協定〉,而台灣銷往中國大陸的產品,以石化、機械為大宗,但卻得被課6.5%到8.2%的關稅,台灣相對喪失競爭力。


因此有關早期收穫清單,經濟部已擬妥篩選原則,例如對方稅率高的、台灣出口金額較大的產品或是大陸給予其他國家FTA免稅待遇的,都會列為優先項目。他也強調,ECFA不是萬靈丹,但卻是強心針,而任何協議必定有利有弊,洽簽ECFA後台灣仍有部分內需型、競爭力較弱的產業會受到負面影響,因此他希望討論會能全台巡廻,和民眾面對面溝通。


25個月來首見 去年11月景氣轉黃紅燈

據中央社2009年12月29日報導,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8日公布11月份景氣概況,因比較基期低及景氣回溫拉抬,2009年11月景氣燈號可望由綠燈轉入黃紅燈,不僅為25個月來首見,分數也已逼近紅燈門檻,並創逾5年來最高分。


2009年10月景氣燈號擺脫過去藍燈、黃藍燈低迷期,轉入代表景氣穩定的綠燈,受景氣持續回溫及前年11月比較基期低等影響,去年11月景氣燈號可望再度變燈,成為代表景氣轉向(熱絡)的黃紅燈,也將是2007年11月以來,首度亮起黃紅燈。


2009年11月金融面指標持續走揚,貿易生產面也恢復成長,海關出口值受比較基期低等影響,年增率達19.4%,季調後,可望使這項指標由10月的藍燈,一口氣轉入代表熱絡的紅燈,使總分增加4分。


此外,2009年11月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工業生產指數、製造業銷售值等也可望跨越變燈門檻,視季調後數據,使當月景氣對策信號總分再增3至5分。


2009年10月景氣綜合信號分數為28分,11月景氣信號分數可望增加7至9分,使總分達35至37分,不僅將使景氣燈號跨越變燈門檻,轉入黃紅燈,總分也可望創下自2004年中旬、逾5年來新高,並接近跨入紅燈的門檻38分。


財政部修正優質企業貨物通關措施

據台灣新生報2009年12月29日報導,財政部發布修正「優良廠商進出口貨物通關辦法」名稱為「優質企業進出口貨物通關辦法」,並自即日起實施。本次修正全文計24條,凡自去(98)年12月25日修正前已取得優良廠商資格者,在其期間屆滿前,視同取得一般優質企業之資格,並適用相關規定辦理通關;經海關審核或認證合格之優質企業及核定之自行具結額度,各海關一體適用。


依規定,優質企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以自行具結方式替代稅費擔保辦理通關:一、經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有關規定許可設立。二、成立5年以上,最近3年每年營業額在新台幣5億元以上;或最近3年每年營業額在新台幣3億元以上,並經海關評定為優級之保稅工廠或經核准自行點驗之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或農業科技園區事業。三、最近3年每年進出口實績總額均在5千萬美元以上,且各該年度均無虧損。四、最近3年無經海關核發處分書之重大違章案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得申請為一般優質企業:一、取得經濟部國貿局授予之出、進口績優廠商證明標章或貿易績優卡;或成立3年以上,最近3年平均每年進、出口實績總額達1千4百萬美元以上。二、無積欠已確定之稅費及罰鍰;處分未確定之稅費或罰鍰提供相當擔保。三、進、出口流程及財務均以電腦化控管。四、已辦理與海關連線申報;或其委託之報關業者已與海關連線申報。


海關對於一般優質企業進、出口貨物得採取下列優惠措施:

  一、較低之抽驗比率;進口貨物抽中查驗者,得適用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簡易查驗之規定;出口貨物抽中查驗者,得改為免驗。但最近3年有經海關核發處分書之重大違章案件者,不得享有前開優惠措施。

  二、進口貨物經提供稅費擔保後先予放行者,得按月彙總繳納稅費。但依關稅法第十八條規定繳納保證金先行驗放案件,不適用按月彙總繳納稅費方式辦理。

  三、符合第三條所定條件者,得申請核准以自行具結替代稅費擔保。


賦改會功成身退

總統馬英九上任後,為實現稅制改革的競選承諾,前(2008)年6月30日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賦改會設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副院長出任;副召集人兩人,由財政部長與學者出任。賦改會設有委員與諮詢委員,成員涵蓋政府官員、學者專家、工商團體、勞運社團代表等。


賦改會原本要以1年的期間完成20項稅政與稅制改革議題,因為時間來不及,延長半年至2009年年底結束,12月29日在財政部舉行最後一次會議討論「賦稅改革方案之整體評估」後,功成身退。


根據財政部資料顯示,已達成的決議,經總統公布的法案有3項,包括:修正遺贈稅法,將遺贈稅率調降為單一稅率10%;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調高報稅扣除額;配合促產條例落日,修正所得稅法,將營所稅率由25%降為20%,個人綜所稅率最低3級距稅率,將分別調降1個百分點等。


立法院三讀通過,但總統尚未公布也有3項,包括:修正契稅法、使用牌照稅法等,訂定最高處罰金額;另外,修正稅捐稽徵法,訂定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也規定租稅優惠必須明訂實施年限等。


還在立法院審查的包括:修正所得稅法,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修正所得稅法,未來海運業者除了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外,也可以選擇船舶淨噸位推計所得課稅等。

另外,尚待推動事項分為短期與中長期事項,短期事項包括:建立反租稅濫用措施;研擬修正土地稅法與房屋稅條例,考量修正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調高一般土地的累進稅率等;推動能源稅立法及二氧化碳環境稅立法等。


至於中長期方面,包括修正所得稅法,建立受控外國人公司所得課稅制度,建立自然人轉換納稅身份課稅制度等;研議法人自行選擇是否拋棄資本利得免稅權的制度,逐步恢復資本利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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