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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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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大事紀

▲6/3 兩岸通訊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在台舉行

經濟部搭橋專案第三波「兩岸通訊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於6月3日起,連續2日在台北舉行。大陸交流代表團由「中國通訊企業協會」會長劉立清擔任團長,會同「北京通信信息協會」代表團共約80人來台與會。本次交流會議除邀請電信服務業者與電信設備製造商針對議題進行討論發表觀點外,也提供與會業者商機對接的機制,提供業者直接溝通與對話的機會,吸引兩岸通訊業界約500人與會。

▲6/8 海協會司法交流參訪團首度來台

大陸海協會理事、國台辦法規局局長周寧率領的大陸司法交流參訪團,於6月8日下午來台訪問。本次由海協會組織公安、檢察、司法等機構的「司法交流參訪團」,是兩岸兩會在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首次就協議相關業務組團來台參訪。參訪團此行除拜會海基會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外,並與我方司法專家進行業務座談會,雙方就執行協議的技術性事宜進行溝通。此外,並參訪我方法院、檢察、警政等相關業務機關實務運作情形,以利未來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的落實運作。

▲6/10 台灣放寬大陸居民來台探親及就醫限制

內政部發布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大幅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及停留期間、探病或奔喪的親等,除由二親等放寬為三親等外,停留時間每年最多來台3次,共6個月為限。本次修正基於親子團聚權的考量,還增列經許可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其大陸之前婚姻未成年子女,也得申請來台探親。至於大陸地區的遺產繼承人,獲通知後也得申請來台領取遺產。此外,原本大陸人士需持台灣核發的入出境證件副本於港澳換取正本,但配合兩岸包機直航,未來將全面核發證件正本,不需再經港澳;入境時由移民署代保管大陸證照的作法也將取消。

▲6/10 大陸前經貿部長石廣生率團訪台

大陸前外經貿部部長石廣生率領的「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25人訪問團訪台,團員包括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胡國財、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副巡視員高莉、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李道、中糧集團副總裁薛國平、五礦集團副總裁馮貴權、百思買亞太區總裁兼首席營運官楊得銘、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區董事長趙慧敏等。這8家企業涵蓋大陸礦產、消費電子、電機、日用品、食品、休閒旅遊等大型企業,該團另有多位大陸商務部官員在內,多數是首度來台參訪。

▲6/10  兩岸簽署LED合作意向書達成六點共識

經濟部「兩岸搭橋-兩岸LED照明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6月9日起在台北舉辦,開幕首日有400多名兩岸業界重量級人士參與,大陸方面係由「中國電子學會」馮記春常務理事為榮譽團長,「北京半導體行業協會」梁勝擔任團長,率領大陸80位重量級產、學、研及相關產業代表與會,是兩岸 LED(發光二極體)產業第一次大規模交流。該會議於10日閉幕,達成共同參與「十城萬盞」LED 照明試點等6點共識,並簽署具體兩岸合作意向書,首先將共同布建檢測認證平台。

▲6/15 兩岸商標論壇在台北擴大舉行

「兩岸商標論壇」是兩岸間商標事務交流的年度盛會,今年於6月15日在台北擴大舉行,本次兩岸商標論壇是由全國商業總會主辦,大陸方面係由中華商標協會顧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總局長付雙建應邀率團參加,其他重要團員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規司司長張輝、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外資司司長何訓班、商標評審委員會副主任侯麗葉等人,我方則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及有關專業人士與工商企業參加。

▲6/18 大陸再向台灣開放10類人員資格考試

繼原已開放的17類(項)考試,大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宣布再向台灣民眾開放10類 (11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包括:統計、審計、價格鑒證師、社會工作者、國際商務、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評估)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安全工程師、勘察設計領域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土木工程師。

▲6/24 大陸保監會主席吳定富來台出席IAIS會議

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IAIS)年中工作會議首度在台舉行,大陸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IAIS邀約下,來台參與會議。期間,就如何在兩岸金融合作的框架下加強兩岸保險交流、促進保險資訊共享等問題,與我方主管機關進行溝通和交流。

▲6/29 馬總統「久誼之旅」出訪中美洲

為展現我國「活路外交」成果及鞏固邦誼,馬英九總統伉儷受邀參加友邦巴拿馬新任總統馬丁內利(Ricardo Martinelli Berrocal)及副總統瓦雷拉(Juan Carlos Varela)就職典禮,並順道訪問尼加拉瓜。此次係馬總統就任後第三次出訪行程,出訪主軸定位為「經貿、技術合作外交之旅」,以延續我國活路外交成果,增進我與中美洲友邦關係。馬總統此行去、回程分別過境美國舊金山及夏威夷,於7月6日返國。

▲6/30 公布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

經濟部公布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另外,相關規範包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以及修正、「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和「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等部分條文,均自6月30日起生效實施(相關資訊請參考兩岸經貿網http://www.seftb.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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