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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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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兩岸第三次「江陳會」

◎文 / 杜震華

◆ 前言

  經雙方政府授權,負責兩岸間會談、解決相關交流問題的「兩會」(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大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已經在4月26日經由第三次「江陳會」(董事長江丙坤、會長陳雲林),完成了「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和「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等3項協議的簽署,並對共同推動陸資來台達成共識,發表一項「共同聲明」。這是繼去年6月在北京首次「江陳會」簽署「包機直航」、「陸客來台觀光」,11月初二次「江陳會」在台北簽署「空運直航」、「海運直航」、「郵政」與「食品安全」4項協議之後,兩岸間繼續完成的重大經貿合作成績。如何解讀第三次「江陳會」的成果、總結三次協商的經驗與教訓、對未來的兩岸交流及合作產生合理的預期,是本文探討的內涵。

◆ 三項協議分析

  在3項協議之中,一般最重視的是「空運補充協議」。其主要內容為:兩岸直航班機從每週108班增加為270班;北線航路開通第二條航路,另開通南線航路;兩岸航空公司可經營分別或混合載運旅客、行李、貨物及郵件航空運輸業務;大陸新增合肥、哈爾濱、南昌、貴陽、寧波、濟南等6個客運航點,總數達到27個;台灣的桃園和高雄可經營客運定期航班,其餘台北松山、台中、澎湖、花蓮、金門、台東等6個航點為客運包機航點;上海(浦東)、廣州航點,台灣桃園、高雄航點可經營貨運定期航班。

  台灣媒體對「空運補充協議」的討論,多半環繞在航班的增加和我方的需求仍有相當差距,特別是飛上海的航班每周只增加8班,所以並不滿意這項成果。然而要注意下列幾點:首先,香港和澳門的機場已經受到兩岸直航的衝擊,在此金融海嘯大行其道之時,我們也要考慮這兩個「一國兩制」示範地區對「祖國」的壓力。108班提昇到270班,已經達到2.5倍,雖然最熱門的上海航線增加有限,但已經是大幅提高班次,成果可以說是豐碩的。

  其次,在兩岸包機轉為定期航班,而且新增6個航點之後,我方等於可以藉由這27個航點,將大陸的轉機旅客帶來台灣,再透過台灣的其他航線送往其他國家或地區。相反地,台灣旅客也可以藉由大陸這些航點的其他航線,轉往歐陸或中亞國家,對於台灣的國際化是極有幫助的。特別是在旅客和貨物都可以輸送來台之後,以台灣航運的輸送能力和國際航線(60條區域航線、40條遠程航線),可以大大提昇台灣作為一個東亞地區輻軸轉運中心的地位;這不僅讓航空公司有利可圖,也間接造福了相關的空運、倉儲行業,對於台灣成為東亞的物流中心,又鋪陳了一個堅強的基礎。跨國企業在選擇東亞落腳地或營運總部時,對台灣絕對是一個重大的加分!

  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方面,主要內容包括:合作範圍為共同打擊犯罪、送達文書、調查取證、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遣返(移管)刑事犯;重點打擊之犯罪為:1. 殺人、搶劫、綁架、走私、槍械、毒品、人口販運、主導偷渡及跨境組織犯罪,2. 侵佔、背信、詐欺、洗錢、偽造或變造貨幣級有價證券等經濟犯罪,3. 貪污、賄賂、瀆職,4. 劫機、船及涉恐怖活動等犯罪 ?一方認為涉嫌犯罪,另一方認為未涉及犯罪但有重大社會危害,得經雙方同意個案協助;雙方交換偵察犯罪情資,協助偵察、緝捕及遣返刑事犯與刑事嫌疑犯;增加海運或空運直航方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

  這個協議的重要性被國內大部分的媒體輕忽了。國內媒體所關心的,是目前窩藏在中國大陸的台灣經濟罪犯是否會因此而被遣送回台;這雖然可能是這個協議的成果,但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從今以後,任何在台灣犯罪的嫌犯,已經沒有逃亡到大陸藏匿避罪的空間。如此一來,目前發生在台灣的許許多多詐騙案件,應該可以獲得相當的控制。而對於許多可能發生的企業淘空案件,主事者也必須多多思考,在「中國不再是我的家」的環境變遷之下,是否值得進行這些違法的行為?

  因此,這個協議對於台灣的「社會生活品質」,其實具有重大的意義;人民對「免於恐懼的自由」可說是往前大大地踏出了一步,其重要性絕對不在其他協議之下。而對於中國大陸而言,由於台灣即將開放大陸人士來台投資,今後將會有部分中國籍人士長久居住在台灣,過去台灣罪犯潛逃到中國大陸的現象可能也會反向發生在中國本身,這樣的協議其實也是中國大陸自己需要的,及早規劃合作算是大陸的「未雨綢繆」之計,不是給台灣「優惠」。更進一步思考,許多台灣人民對於大陸「窩藏」台灣罪犯其實怨恨不已,部分民眾立場偏獨和大陸的這種作法也有關係;大陸和台灣合作打擊犯罪,在政治上對自己有利,可算是來得太遲的「聰明」作法。

  第三個協議是「金融合作協議」,主要內容包括金融監理、貨幣管理、交換資訊和互設機構等項目:雙方同意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就兩岸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分別依行業慣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兩岸先各自指定兩家商業銀行,辦理現鈔兌換、供應及回流業務,逐步建立貨幣清算機制;兩岸在現鈔防衛技術方面合作;雙方就兩岸金融機構准入及開展業務等事宜進行磋商;雙方相互提供金融監督管理與貨幣管理資訊。

  這個協議是最為複雜,且進展最為有限的議題。其原因在於金融業包含的銀行、證券與期貨、保險等業務性質不同,難以概括在一個監理工作所需的「諒解備忘錄」(MOU)之中;但是中國大陸卻要求境外銀行進入之前,必須和中國大陸簽署「諒解備忘錄」來確立雙方的合作基礎。因此,在這個協議之下,雙方將會儘速簽署幾個「諒解備忘錄」,並隨後對「市場准入」的條件展開協商。由於「市場准入」才是真正的雙方利益關鍵所在,而在兩岸銀行規模差異太大的情況下,金管會主委陳沖也提出了「加權對等」的概念,都使得「市場准入」的標準面臨挑戰,可能要經由一番激烈攻防、利益妥協之後才能獲得共識。

  筆者認同台灣的談判態度。畢竟,在金融准入方面,台灣已經落後各國太多,如果無法獲得突破性進展,將難以在未來競爭這個獲利甚豐的市場。然而,各國(和港澳)也都在虎視眈眈地觀察兩岸未來的談判結果,如果談判成果「過於豐碩」也可能讓對岸遭致各國反彈,要求「最惠國待遇」。因此,如何能夠獲得最好的超CEPA條件,但又不會引發各國援用的後果,可能才是台灣必須好好研究、思考的重點。

  至於「陸資來台共識」,僅提出了「…雙方希望兩岸業務主管部門以適當方式建立溝通機制,共同推動大陸企業負台投資」等概念式的文字,並沒有具體的規範。不過,馬政府卻抓緊「機遇」,經濟部尹啟銘部長隨後宣布,「陸資來台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將在5月中下旬公布。以「先緊後鬆」原則採「許可制」,第一波開放98項,製造業佔3成,服務業佔2成,公共建設佔1成多,也另有「防禦條款」來排除特別敏感項目和有壟斷、對經濟發展不利之虞者。全球最大的電信公司「中國移動」也隨即宣布以較市價為高的價格投資台灣遠傳電信12%(177.7億元台幣)的股權,成為跨足兩岸市場的策略聯盟先鋒。另外金管會也宣布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簡稱為QDII辦法),並隨即在5月2日生效,預期大量資金即將湧入台灣,這項重大利多讓台灣股市單日狂漲了6%以上!

◆ 總結談判經驗

  從幾次「江陳會」的經驗看來,雙方的談判模式相當清楚:我方各界事前會喧囂高調地「漫天要價」,對岸則默默地在談判中「就地還錢」。我方必然會有所斬獲,但也不可能讓對岸「照單全收」。

  在第一次「江陳會」中,直航包機和陸客來台觀光,對岸都對台灣的要求立下限制,如「機腹不得載貨」、「只由部分旅行社承攬」、「只開放部分省分」、「嚴格要求赴台旅遊者條件」等。表面上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如「不符國際慣例」、「不能壞了市場」、「避免跳機行為」。而第二次「江陳會」雖然實現了「大三通」,但航線、航班的規劃卻遠遠不如我方需求。類似的狀況同樣出現在三次「江陳會」,上海班機僅僅每周增加8班,台滬航線可能還是全球最昂貴的航線!這些狀況和北京當局檯面上所說的漂亮話實在難以搭配,除了牽涉到港澳的立場,極可能也摻雜了兩岸利益歸屬的複雜問題。

  因此,我方看待兩岸交流的談判協議,必須要擺脫過度樂觀的期待。當然,如果只是「談判技巧」的運用,就無可厚非;但切忌以假亂真、認「假戲」為「真做」。再進一步思考,就算是一種談判技巧,但是在台灣的時空環境下,卻會造成國人過高的預期,而在談判結果不如預期的情況下,還是可能造成國人「中國打壓台灣」的感受,將民意驅往獨派,造成兩岸問題治絲益棼的後果,執政黨應該要有所警惕。

  其次,我們可以反過來思考這個問題。兩岸之間的交流談判已經建立穩定的模式;只要循序漸進,每一次談判都可以讓兩岸交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因此,只要不是太過於政治性的高難度議題,應該都可以透過逐次的談判來獲得(至少是局部的)解決;這可以逐漸累積兩岸的共識和信賴,有助於未來進入更困難的政治性議題時的突破,例如擴展台灣的國際經貿,甚至於政治的空間,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的活動。

  其三,中國大陸在國際談判的經驗豐富,台灣其實沒有太多的經驗。許多面對的議題,雖然不一定要「參考」國際經驗,但至少也必須「瞭解」國際做法,來預判北京可能的應對,並預先擬出談判策略。我們沒有實際參與談判,無由判定真實的情況,但多多瞭解國際做法和對岸思考模式,必然有助於未來兩岸交往時的談判。

  其四,在今後對中國大陸的談判中,必須多瞭解中國本身的許多資訊,才可能適時提出我方所需的協議內涵;否則極可能表面上獲得一些「牛肉」,但是在執行時才發現一些問題,使牛肉看得到卻吃不到。因此,保持各種「協議」的修正空間,待日後出現問題時有機會要求繼續改正,是必要的設計:而這也是北京和港澳間CEPA的運作模式,讓他們有機會持續提出各種「補充協議」。這次的「空運補充協議」就具有這種性質,其他的協議也應該建立這種機制。

  其五,ECFA將是未來兩岸交流最為重大的議題;雖然迄今沒有被放進第四次江陳會的規劃內容,乃至於遭到各種揣測。但這個議題其實不太可能不列入下一個議程,因為台灣負擔不起明年元旦開始時,幾種產業還必須對大陸出口負擔高關稅的後果。筆者猜測之所以尚未放進去,是想以時間換取空間,爭取較長的宣導期,再放入議程。

  總之,兩岸關係有如「摸著石頭過河」,但似乎已經經過最困難的階段。三次「江陳會」確立了兩岸選取議題,透過各自主管官員以兩會顧問身份進行先期談判,再由正式的「兩會」機制簽署協議的模式,來進行和解、共創雙贏。但是,未來的議題將會越來越難,挑戰會越來越多,必須發揮智慧、務實談判、重視國內溝通,以創新的模式來克服萬難,才能以最低的社會成本,為後代子孫謀求最大的福利。雙方都必須展現誠意,但也不能過高期待,才能行穩致遠,我們樂觀其成。


(本文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專任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兼任海峽交流基金會顧問、台灣競爭力論壇貿易產業組召集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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