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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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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的重頭戲兩岸經貿合作《交流雜誌97年12月號第102期(歷史資料)》

文/李孟洲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結束其首次訪台行程,當天上午他離開下榻的台北圓山大飯店時,中共「新華網」登出頭條報導,大標題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越走越寬廣」。這句話代表了大陸當局對此行成果的肯定,及對未來兩岸關係繼續發展的期待。

  同時,我方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為陳雲林送行的致詞中,也重申了一組關鍵詞,就是「兩岸和平,經濟雙贏」。兩岸雙方的態度顯示,儘管這次在台北舉行的「第二次江陳會」經過了不少風浪,但海基海協兩會制度性協商機制仍宣告確立。今後,雙方將循序漸進、按部就班推進兩岸關係,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雙方將以經濟議題作為協商的主軸,尚不會就政治議題進行正式對話。

  未來海基海協兩會領導人的會面頻率,原則上是,董事長與會長每年兩次,副董事長和副會長每半年一次,副秘書長和處長每三個月一次。以此觀之,二○○九年的兩會互動交流,將是「好戲連場」。

兩會將就金融合作、雙向投資及簽訂投資保護協議等問題進行商談。

  事實上,兩岸雙方對下次(第三次)的「江陳會談」,已在台北作了「預約」。即十一月四日下午,海基海協兩會簽署空運、海運、通郵、食品安全四項協議時,陳雲林正式邀請江丙坤於二○○九年上半年赴大陸展開第三次會談。儘管當時尚未就第三次「江陳會談」的具體時間、地點進行討論,但預定商談的議題卻也很快有了腹案。江丙坤於陳雲林離台一週後,在台北一場演講中公開表明,即將商談的有六大議題,分別是:建立兩岸交流秩序、兩岸金融合作、兩岸投資合作、兩岸產業合作、兩岸漁業合作與兩岸文教交流等六項。差不多同時,大陸國台辦也以記者會公開表示,海基海協兩會已初步商定,明(二○○九)年盡快就兩岸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漁工勞務合作、兩岸雙向投資及簽訂投資保護協議、兩岸動植物檢驗檢疫合作、兩岸產業合作、知識產權保護、兩岸媒體記者常駐等問題進行商談。

  由此可見,海基海協兩會在二○○九年要談什麼,已經有了高度共識,只是用字遣詞有差異而已。若檢視相關的「清單」內容,發現經貿合作議題是其中的重頭戲,特別有新意的是,其中涉及兩岸金融交流與投資交流的開放,更將使兩岸經貿實現「雙向多元」的格局,而呈現與以往截然不同的生態與結構。

  可以預想,這些議題一旦談判完成,付諸實行,大陸的銀行將正式進入台灣,設辦事處或參股台資銀行。而大陸企業、投資機構,也將開始規模化地注資台灣產業與資本市場。兩岸經濟體系將開始「對接」,呈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樣態。更重要的是,兩岸當局將建立一套「政策協調機制」,協同引導、管理兩岸經貿交流的活動,並可望藉此共同追求雙方的最大利益。

  事實上,兩岸經貿合作,在雙方當局的思維裡都不是新冒出的觀念,只是多年來受客觀形勢所限,無法落實。如早在一九九○年代初期,我方政府已提出「兩岸共濟,發展經濟」的方針,並獲大陸當局認同。而一九九三年「第一次辜汪會談」所形成的多項兩岸經貿合作協議,迄今仍膾炙人口。幾年之後,雖然兩岸政治關係轉為緊張、對立局面,但兩岸經貿合作的政策思維,在兩邊都沒有斷絕。這期間,大陸當局所提出的「建立兩岸經貿合作機制」方案,訴求「民間對民間,行業對行業,協會對協會,公司對公司」的合作模式,發生了比較顯著的實質作用,如促成了小三通、節日包機等。

第二次「江陳會談」已完成了「兩岸經貿正常化」的基本框架

  二○○八年上半年台灣執政黨再次輪替後,兩岸經貿合作之路豁然開朗。四月的「胡蕭博鰲會談」確立大原則,六月的第一次「江陳會談」簽了兩項協議,七月即開放了兩岸週末包機及大陸觀光團入台。至十一月,第二次「江陳會談」簽署了四大協議後,可說兩岸經貿合作已完成了第一階段,即「兩岸經貿正常化」的基本框架。

  下一階段,即二○○九年的會談,雙方主要在談判構建「政策協調」的機制,其標的將涉及上述的金融、投資、產業、新聞文教等,這些都是「深入對方領域」的交流事項,與兩岸當局公權力的關聯性甚高,更需要縝密的談判準備。換言之,二○○九年的會談,難度比既往項目,有過之而無不及,堪稱為「大工程」。

  該項「工程」的本質,實為普世常見之「雙邊經貿合作架構」,其涵括的既有模式,計有「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共同市場」等,不一而足。不過,由於兩岸關係「不統不獨」的特殊性,雙方的經貿合作機制,很難直接搬用既有成例,必需要有創意性的新模式。

  對此,馬英九總統已提出了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構想,成為我方訴求的重點。該種合作模式,將把上述兩岸雙方預計在二○○九年談判的經貿合作議題,盡量囊括在其中,並逐步納列相關的經貿便捷化措施,如關稅減讓、投資便利化等,使兩岸經貿合作各項目「綜合彙整」成為一種體系化的互動架構。

  該種合作模式,在政治上避免了統獨之爭,不若香港與大陸以「一國兩制」為前提,所簽訂的CEPA(香港與內地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也不像以相互承認的獨立國家、政治實體為基礎,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相對上,兩岸CECA並不設政治前提,而由分別談判的各項目自然組成,具有彈性。這在當前兩岸特殊的政治環境下,比較具有可能性和可行性。

  無論如何,兩岸經貿合作,肯定是二○○九年兩岸互動的重頭戲。尤其是,在預期國際「金融海嘯」餘波仍將激盪二○○九年全球經濟的情況下,兩岸經貿合作,具有「聯手對抗風暴」的實質作用,受到兩岸雙方較多的期待,更可能成為影響東亞市場生態的重大經濟事件,預料也將是聲聞海外的熱點新聞。

  台灣本土產業界可藉兩岸合作重新布局,實現產業升級,創造新價值。
對台灣來說,兩岸經貿合作的最大好處,在於促成台灣經濟順利聯結廣大的大陸腹地,並因此取得豐富的生產資源與市場空間,而台灣本土產業界也可藉此重新布局,揚長避短,汰舊換新,實現產業升級,創造新價值。

  但兩岸經貿合作對台灣本身也有壓力,主要是,總體經濟會和大陸進一步掛鉤,大陸經濟的波動,會迅速「傳導」到台灣,使台灣經濟的波動性相應提高。其次,台灣本土的企業也會因此面對大陸企業更多的直接競爭,台灣企業若沒有做好「轉型升級」工作,其經營主導權很可能流失。因此,在兩岸經貿合作之同時,我財經當局要提升經濟政策運作技能,築好防火牆。而我方企業則要加強研究發展,保持競爭力的領先。關於這方面,我方政府也要一併重視大陸台商,並應積極協助他們從事企業改造與提升,使他們成為兩岸經貿合作的第一線受惠者。

  其實,我方在面對兩岸經貿合作潮流下,另有一道重要經濟課題,就是要促進台灣總體經濟「多元化」。既要與大陸進行經貿合作,又要避免「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因此,在與大陸談判經貿合作的同時,我方政府也要同時爭取與美國、日本、歐洲等先進經濟體,談判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而擬議中的「加入東協十加一」之事,也有必要加速推進。至於我出席APEC二○○八年秘魯高峰會特使連戰所提倡的「建立亞太自由貿易區」一事,我方政府應盡早「主動出擊」。

  總的看來,兩岸經貿合作的終極目標,並不僅止於建立台灣與大陸的經濟密切交流互動關係,而是藉由兩岸經濟的健康對接、互動,使雙方的經濟都能強勁有力地「走出去」,在世界市場搶佔較大的份額。必要時,兩岸雙方企業可以在國際市場合作產銷,攜手賺全世界的錢。換言之,兩岸當局對兩岸經貿合作,眼光都應放到全世界,不該侷限在兩岸的圈子內。因此,今後海基海協兩會的經貿合作談判,應視情況增加「兩岸聯手進軍世界市場」的議題,如兩岸如何在東協市場合作、兩岸企業如何合資進軍歐美高科技產業等等。類似這樣的議題,可以把兩岸經貿的大餅做大,由兩岸雙方來分享,以使兩岸經貿的價值「極大化」。對此,兩岸當局何樂而不為?(本文作者係投資中國信息網社長,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本文刊於97年12月「交流」雜誌第1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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