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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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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  文/王崑義(台灣戰略學會秘書長、教授)《交流雜誌98年4月號第104期(歷史資料)》

  「  信心建立措施」〈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CBMs〉自一九七○年代中期從歐洲到一九九○年代起在亞太地區逐步擴延,這是藉由敵對國家或團體之間在經貿、軍事、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成功地舒緩了緊張的對立關係,隱然成為建構區域安全的主軸。
  「信心建立措施」之所以被廣泛接受,在於它具有定義鬆散、範疇不拘、限制較小、無法律強制約束力、單方善意帶來雙邊互惠等特點。「軍事互信機制」其實為「信心建立措施」的一種施行手段,為敵對國家或鄰近國家之間透過區域組織或訂立相互之間的協定,以建立聯繫管道、預先公佈軍事訊息、制定查證制度等方式,確保區域間的和平與穩定為目標。它的主要構想為增加軍事活動的透明度與可預測性,使軍事活動有正常的規範,增進雙方的瞭解,避免因為誤判而發生擦槍走火的憾事。
  兩岸之間儘管自一九八○年代末期透過開放探親、觀光、經貿與文化交流,逐步建立了半官方的連繫管道。但由於兩岸經歷近一甲子的敵對分治,在政治制度、意識型態方面的差異過大,使得兩岸關係始終處於不穩定的發展狀態。然而在後冷戰時期和解取代對抗的氛圍下,如何維持兩岸的和平穩定與發展,防止軍事衝突的發生,成為兩岸人民共同期盼的願望。本文之目的係對當前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提出政策建議作為參考。

一、兩岸發展軍事互信機制的態度
  國民政府遷台初期,並未放棄反攻大陸的意圖,所以未曾認真思考過兩岸之間建立相關軍事互信機制的可行性。一九九六年三月的台海飛彈危機之後,兩岸之間由於嚴重缺乏互信,極有可能因為突發事件而發生軍事衝突。因此,我國學者與政治領袖開始認真思考建立台海軍事互信機制,以降低兩岸爆發軍事衝突的風險。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長蕭萬長在立法院答覆質詢時表示:「贊成與北京交換軍事演習資訊,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以避免因誤判而引發戰爭」。一九九八年六月,李登輝總統在接受美國《時代雜誌》(TIME〉專訪的時候,更首度公開建議,雙方應該建立某種軍事互信機制,以便能在產生誤解前相互通知。
  二○○○年陳水扁在競選總統時即在「中國政策與國防白皮書」中提到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構想,他主張兩岸之間除了可就簽訂和平協議事宜進行磋商外,也希望能從人員互訪、演習告知、建立熱線、海上救援等措施先做起。陳水扁總統於二○○二年授意國防部就兩岸軍事互信的建立進行研議,並且指定「中華戰略學會」提出專案報告。二○○四年二月三日,陳水扁又在記者會中提出兩岸互設代表、劃定非軍事區的構想。
  相對於台灣,由於中國大陸認為信心建立措施屬於主權國家之間的行為,同時不放棄武力犯台,所以過去對於我國軍事互信機制的呼籲少有具體、積極的回應。直到胡錦濤上台之後,中國對於﹁信心建立措施﹂才開始有原則性、較為直接地公開宣示。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大陸國台辦透過新華社發表對台聲明,提出「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呼籲。「五一七聲明」為中國官方機構首次提出軍事互信機制的相關宣示,爾後在二○○七年的十七大會議中,正式將﹁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寫入政治報告中,此舉被外界解讀為中國對台釋出善意,有助於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推展。

二、軍事互信機制的原則與施行措施
  一般,國際之間普遍採行的「信心建立措施」大致可歸納為下列措施:
  〈一〉宣示性措施:指敵對雙方透過宣示重要的友善訊息,以緩和雙方的對立與緊張,避免誤判情勢的產生。
  〈二〉 透明化措施:將軍事能力公開,以獲取相對國家間的信任。
  〈三〉限制性措施:限制軍事行動的範圍與規模,以免因而升高緊張情勢。
  〈四〉溝通性措施:建立溝通管道,平時化解疑慮,突發危機發生時更有助於化解緊張。
  〈五〉驗證性措施:以派員實際驗證或蒐集資料等方式,確認所簽訂的協議獲得履行。
  就台海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現階段可採行的措施與手段包括:
  〈一〉兩岸熱線的建立
  一九六二年的古巴飛彈危機險些導致美蘇核子戰爭的爆發,之後美蘇兩國體認到建立直接聯繫通訊管道的重要性。兩國於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日於日內瓦簽署「建立熱線制度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to Establish a Direct Communications Link〉。兩國政府藉由提供對方有線、無線電報接收設施,於緊急狀況或特殊事件發生時,保證快速提供對方領袖相關資訊,以避免擦槍走火的事態發生。此直接聯繫機制也就是廣為人知的「熱線」(Hot Line)。
  「熱線」的建立對於美蘇之間,因為資訊不足、溝通不良,而避免引發誤判的情況有著相當大的貢獻。一九七三年以阿戰事再起、一九七九年蘇聯入侵阿富汗、一九八二年美國進軍黎巴嫩,美蘇兩國也都使用熱線避免衝突擴大。除了美蘇之外,目前中國與俄羅斯、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均架設有熱線。
  馬英九總統就任之後,致力於改善兩岸關係,兩次的江陳會象徵兩岸對話管道恢復暢通。兩岸之間可藉由﹁熱線﹂的建立,使雙方領袖與軍事指揮人員減少誤解的危機。
  〈二〉建立兩岸溝通第二管道
  所謂「第二管道」(Second Track〉泛指官方以外的溝通管道,包括學者與政府高級官員以私人身份所參與的會談。「第二管道」成立宗旨在提供非官方溝通平台,討論內容不限軍事,還包含地區政治與經濟議題,讓各國學者與官員彼此認識,得以在未來發生區域衝突事件時,各國仍能保有溝通渠道。
  目前亞太地區主要的第二管道論壇包括:太平洋司令部所附設智庫—亞太安全研究中心〈The Asia Pacific Center for Security Studies , APCSS〉所舉辦的年度論壇;倫敦國際戰略研究所〈London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IISS〉年度活動,在新加坡香格里拉飯店所舉行的亞洲安全會議;國際戰略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在吉隆坡舉行的亞太圓桌論壇,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工作會報及研討會。
  而兩岸之間若想建立「第二管道」,可藉由退役軍事將領、專家學者、智庫成員,在國際場合或低層次軍事學術、文化交流活動的機會,作為非官方的交流平台,增進彼此協商與意見的交流。
  〈三〉國防資訊交流
  在制度性國防資訊交流方面,現階段兩岸均有定期公佈國防報告書,將國防資訊公開化的措施。未來內容上可就軍事互信機制事宜上多加著墨,例如,軍事單位資訊交換、兵力規模、裝備、武器發展計畫公佈等。另外,針對突發或臨時性的軍事資訊,可透過記者會或領導人公開宣示的方式,增進彼此之間的國防資訊交流。
  〈四〉軍事活動的告知與限制
  軍事演習可以展現國家的國防實力與戰略意圖,然而如未及早告知內容,往往會導致周邊態勢緊張。因此,兩岸可在演習展開前一個月進行公告,並且邀請對方派遣觀察員觀摩演習,瞭解演習內容與意圖,避免造成誤解。
  在限制軍事活動方面,兩岸可限制攻擊性演習的次數與規模、避免在敏感區域進行軍演,以降低彼此之間的不安全感。

三、加強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
  中國與美國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簽署「加強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的協定」(Military Maritime Consultative Agreement, 簡稱MMCA〉,此協定係設計用來降低雙方飛機與船艦在海上與上空可能的對抗。MMCA為中美之間簽署的首份有關軍事安全的協定,也是兩國之間首個「信心建立措施」。如今MMCA簽署超過十年,期間中美經歷無數政治動盪與中斷軍事交流的緊張歲月,唯透過MMCA的運作,對強化雙方互信與降低衝突起到重要作用。
  隨著兩岸全面三通之後,海上運輸往來日益頻繁,兩岸之間除有必要建立海上相關救難機制與作業規範外,為避免雙方海軍在海上因為誤解或意外而產生軍事衝突,兩岸可仿效中美簽訂MMCA之模式,簽訂兩岸的MMCA,以增進彼此軍事互信。

四、美國與兩岸軍事互信的建立
  南北韓於一九九○年代初期先後簽署「和解、互不侵犯與交流協定」、「朝鮮半島非核化宣言」,然而由於缺乏強而有力監督的第三者,導致協議內容屢屢遭到北韓破壞。因此,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見証與監督,有賴於強而有力的第三者扮演此角色。台灣方面要求美國嚇阻中國對台動武、中國方面則希望美國阻止台灣走向獨立之路,美國儼然成為兩岸最主要的訴求對象,因此美方極有可能扮演兩岸之間的第三方角色。
  從華盛頓的觀點來看,為了避免台海衝突損及美國在區域內的利益,維持台海和平向來為美國兩岸政策的主軸。美國不願見到中國崛起而對台灣造成威脅,但是也不願支持台獨而造成兩岸關係緊張。因此,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很難想像美國沒有參與其中可能產生的情況。
  當然,美國要扮演兩岸和平的監督者,就必須對兩岸各有所求。例如:一九五○年代,艾森豪總統曾提議金馬外島非軍事化,以換取中國減少沿海軍事部署;在﹁戰區飛彈防禦系統﹂〈Theater Missile Defense, TMD〉的議題上,美國部份中國事務專家提議中國撤除對台飛彈部署,作為暫緩台灣加入TMD的條件;近年來,美國有鑒於兩岸缺乏官方溝通管道,因而積極邀請兩岸軍方人士前往夏威夷的亞太安全研究中心,藉由第二管道模式進行會談。
  不過,礙於美國仍有對台軍售的政治與商業等利益考量,所以在扮演兩岸之間的第三方角色之際,頂多只是擔任唱和、鼓吹的斡旋者〈good officer〉,而不會主動扮演參與兩岸談判的「調停者」。

五、結論
  雖然兩岸皆有推展軍事互信機制的共識,然而現階段仍舊充滿諸多阻礙,特別是來自於政治認知上的歧異。中國大陸在軍事互信機制的議題上,隨著領導人更替而有所不同,但是以「一個中國原則」追求兩岸統一的終極目標,卻未曾改變。由於中國對於「一個中國」的解釋,往往隨兩岸的政治互動與國際環境影響而有所不同,並沒有一定的內涵與定義。因而,也使得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與否,受制於北京對於「一中原則」的解釋。
  相對地,現今我政府主張以一九九二年「辜汪會談」所達成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處理兩岸事務,然而在野黨對於「九二共識」是否存在仍充滿諸多疑慮,所以,兩岸能否結束敵對狀態,將視﹁一個中國﹂議題是否獲得共識而定。  
  儘管如此,兩岸之間仍有機會建立相關軍事互信機制,諸如部份宣示性與透明化的信心建立機制,如不率先使用武力與軍事資訊公告等措施,並不直接涉及兩岸主權,因而較容易獲得實施與採納。
  另外,推展「信心建立措施」的同時,並非一定要進行裁軍以示善意。南韓在二○○○年之後宣示對北韓友善的「陽光政策」,盼藉此減少武力對峙的緊張。然而值此同時,南韓並未因而進行裁軍作為善意的表態,仍舊積極建軍備戰當作日後多邊談判的後盾。相較於兩韓軍力,兩岸的軍力差距更加懸殊,在大陸不願意放棄武力犯台的前提下,我方仍需積極建軍備戰,以因應未來可能突如其來的國家安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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