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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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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傳播媒體交流的經驗與期待 文/編輯部《交流雜誌98年8月號第106期(歷史資料)》

訊息爆發時代下的兩岸傳播媒體交流
  在過去三家電視台(台視、中視、華視)時代,新聞資訊是用微波傳輸的,接著是用纜線,現在則以衛星傳播為主,傳輸平台經營者只要租用三個衛星轉頻器就可覆蓋整個地球表面,非常便捷。九○年代末期,媒體科技日新月異,造成資訊爆發,個人曾發表一篇名為「從國際傳播的現狀看華語媒體的未來」的文字,認為受惠最大的必為全世界為數最眾的華語人口。時至今日,從華語傳播的趨勢來看,將來兩岸進一步交流,現代化的媒體仍將扮演最主要的催生或催化的角色。
  過去十幾年,兩岸訊息交流愈益增加,步調雖然稍慢,但對促進兩岸人民的情感交流具有正面的傳播效果。例如,台灣慈濟功德會長年在做骨髓捐贈的志業是眾所皆知的事,二○○一年大陸蘇州居民陳霞因及時接受台灣人捐贈的骨髓而存活,經過大陸中央電視台、香港鳳凰電視台以及台灣東森電視台的大幅報導,在大陸引起很大迴響,當地人民普遍感受到台灣同胞的溫情,並認為應該對台灣人民有所回饋。二○○二年華航發生澎湖空難事件,台灣民眾透過電視台報導,看到大陸漁民在墜機海域附近努力幫忙搜救的畫面,感受到這種人溺己溺的救人精神彌足珍貴,尤其讓台灣罹難者家屬銘感於心。
  兩岸交流不是一廂情願,亦非一蹴可幾。新聞媒體傳播真相,可以讓兩岸人民更接近、更了解、更產生共同的感覺,這是今日媒體當仁不讓的責任,也是兩岸之間關係加速進展的重要助力。二○○八年四川汶川地震,透過電視畫面傳播,兩岸人民得以共同承擔悲痛與焦慮,凡此種種對促進兩岸交流都有加分效果。同年八月的北京奧運給台灣人們帶來的震撼的情緒更不待言。

兩岸媒體交流 各獲良性效益
  媒體傳播在兩岸間產生微妙的影響力,甚至還在逐漸發酵與擴大之中。我個人以為兩岸媒體交流的互動與合作,可為台灣帶來以下效益。第一、提升台灣整個傳播媒體界的全球競爭力。眾所皆知,台灣媒體現下面臨市場狹小、競爭激烈的經營困境。大陸是一個新興市場,可以作為台灣文化資訊產品進入全球市場的門戶。既然台灣藝人可以在彼岸找到第二春,大陸市場對台灣媒體產業何嘗不也是一個機會?
  第二、讓台灣媒體有機會回歸到一個公正、客觀及高道德水平的境界。台灣媒體民營化以後,因競爭激烈導致商業色彩太重,如果能升格為全球性的媒體,因顧及各種不同的市場需求,考量到總體利益,自然會表現出更客觀、公正的立場,且由於市場擴張,使其更能揚棄羶色腥的刺激路線,而致大幅提升本身品質。目前台灣的社經發展經驗以及人民的教育文化素質猶優於大陸,趁此時加強促進兩岸文化產業界的互動,台灣不會吃虧,一旦在大陸市場站穩腳步,更可讓台灣整個媒體產業找到新的源頭活水,產生良性循環效應。
  目前兩岸一致強調「先經濟、後政治」,其實文化雖不屬於經貿範疇,卻具有經貿的本質,是一種文化產業。台灣的廣播、電視、報紙、雜誌、電影及動畫等文化性產業,多屬私人企業,需要將本求利、爭取營收、不斷擴充,惟就市場面向來看,台灣的前景不如大陸,若想避免受到對方的威脅,必須尋求雙方合作的機會。
  以廣告收入為例,一九九一年,全大陸六百多家電視台的廣告總額約為十五億元人民幣左右,僅比台灣一家中華電視公司(華視)該年度的收入五十億台幣略高。時至二○○六年,大陸的中央電視台一年廣告收益就高達八十五億人民幣,較全台灣所有電視台廣告總收入三百億台幣高出百分之四十,短短十五年間此消彼長,變化驚人。去(二○○八)年,大陸中央電視台全年收入達到一百三十億人民幣,超過全台灣電視、報紙、廣播等所有媒體的廣告收入總額。就從以上幾個數字,已可看出近年來大陸經濟成長快速、人民所得提高,以及整個媒體界改頭換面的實況於一斑,台灣傳媒業界人士自不宜安於現狀兒不思自強之道。
  以目前兩岸關係而言,如果雙方媒體交互落地,台灣需要的是大陸的市場,而大陸想到的是資訊交流與宣傳。不過,推動起來還需要一番折衝。以電視台為例,雙方都提到「對等」,但由於台灣電視台多屬民營性質,各家電視台本身要先經過協調,再與有線電視業者商議,才能決定讓出哪一個頻道給大陸電視;至於大陸衛星電視平台是公營企業,很容易由官方拍板決定是否讓出頻道給台灣電視媒體。另一方面,由哪家台灣台進駐大陸,也必須經過業界協商,或許可考慮由台灣各大媒體合組一家公司,進入大陸衛星平台,或採用招標的方式,讓得標的媒體進入大陸市場,並以其在大陸營收之一部份回饋給讓出頻道的頻道商,如此才能讓兩岸媒體交互落地圓滿落實。
  再放大文化交流的層面到體育方面,如能把台灣的SBL與大陸的CBA,再加上其它華人地區的籃球競賽予以某種形式的聯結,形塑出華人地區的NBA競賽,或可在促進彼此的體育發展之外,也讓比賽更精彩、讓媒體轉播賽事更具商機,此等體育運動當然屬於文化產業的一部分。
  其它如音樂、藝術、舞蹈、教育、宗教、醫學、觀光等方面,過去兩岸之間的交流往返可說是相當頻繁的。前不久,佛光山星雲大師引進大陸天津青年京劇團來台演出「鎖麟囊」一劇,連續在台灣各地演出十餘場,觀眾人山人海,座無虛席。令人不解的是,在台灣已不受年輕人青睞的京戲,為何可以受到如此歡迎呢?
  其一,劇碼敘述的是一個感恩圖報的故事,闡揚做好事有好報的道理,極其符合佛教界勸人為善的主旨,因而吸引了不少教徒;其二,是劇中幾位跨刀演出的大陸國家級演員無論身段唱腔都稱一時之選,演出精湛,轟動全場,連現場有少數不諳京劇的門外漢都覺得好看,而大聲喝采。
  以往在台灣所呈現的中國傳統戲劇,大多都是由公家機關贊助,才有機會在電視上播出,如今反而在大陸來訪的劇團身上重燃希望。諸如此類的文化交流都是簡而易行,且不分男女老少、不論藍綠黨派都可接受的,相較於經濟活動的計較利益與政治問題的遙不可及,兩岸的文化交流在此時此刻更顯現出其便利性與迫切性。
  過去幾十年來,台灣已發展出一套較為先進的的價值觀,例如:注重效率、重視禮貌、遵守時間、簡化流程、具備工作熱忱與責任感、維護消費者權益等等。這些數十年積累下來的「台灣經驗」,明顯優於今日大陸社會,也是兩岸協商時,對我方有利的基礎,使得台灣足以發揮「小而美、小而真、小而善」的威力,藉以平衡兩岸硬實力的落差。畢竟,台灣是較進步的社會,若與快速崛起的大陸做對等合作的談判,不妨把台灣在軟體方面的優勢作為談判的籌碼。

兩岸文化交流去蕪存菁
  兩岸之間文化融合的好處多多。大陸有傳統的中原文化,而經過六十年,台灣已發展出一種「sub-culture」,也就是次文化。兩岸之間既不要去中國化,也不要去本土化,讓兩種文化在交流過程中彼此相互融合,去蕪存菁,對兩岸的未來應是有利的。台灣過去西化甚深,固然有助於社會的現代化,但仍可在兩岸交流過程中,重拾過去中國優良的傳統文化。說到這裡,就讓我想起海角七號。
  其實,過去有很多在國際上揚名的電影,都是以戰爭時期為時空背景的愛情故事,如「亂世佳人」(美國南北戰爭)、「櫻花戀」(二次大戰後美國託管日本)等等,不計其數,而我們的「海角七號」也是敘述二戰結束之際發生在台灣的一段淒美動人的戀情。
  本人正構想拍攝一部中國版的「戰爭與和平」。國共內戰迄今正好滿六十年,這一長段時間裡的悲歡離合,包含了多少感人肺腑的故事!當然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藉國共內戰為背景的故事情節,重新建立一套新的價值觀,而揚棄落伍的、不符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譬如,戰爭與和平應如何取捨?我們的老祖先們曾經為著種種原因而爭鬥,甚至與自己的族人同室操戈,兵戎相見。然而如今,尊重生命成為普世價值,我們當然要和平而不要戰爭。所以這類影視作品,自然對海峽的安定是具有啟發效果的,這些都屬於兩岸文化交流的範疇。
  至於「海角七號」在大陸的票房不如預期,則是因為兩岸資訊交流並不頻繁,大陸人民對台灣在地文化缺乏瞭解所致;同樣地,在大陸只看到如「張銘清被毆事件」、「民進黨人批評大陸」等負面報導,殊不知這只是少部分台灣人民的意見,並不代表台灣主流民意。
  而大陸人民也非全然對台灣懷有善意,總也有少數大陸人民對台灣人不以為然,只是受到抑制而已。故此,兩岸訊息交流的不夠頻繁,也可能造成大陸人民對台灣領導人產生誤解。
  例如,馬英九總統曾說過「反分裂法」是不必要的、不合時宜的,某些大陸人士卻誤解為馬總統似乎在贊成分裂。事實上,此話係馬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時所言,他認為「反分裂法」是針對「台獨」而設,然而「台獨」在台灣僅是少數民意,大陸卻為此立法而不惜傷及台灣人民感情,所以他認為「反分裂法」不必要與不合時宜,並非他贊成分裂。
  由此可見,在未來兩岸文化交流中,媒體互動以及資訊的充分流通須佔重要地位,只有如此才可以澄清莫須有的誤解與猜忌。
(本文係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育文化組政策委員、永慶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趙怡,於六月十九日在海基會專題演講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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