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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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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貿文化論壇看兩岸文創產業前景—兼論媒體的交流與合作 文/趙怡《交流雜誌98年8月號第106期(歷史資料)》

  廿世紀末期,全世界都經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資訊革命。千禧年以迄,傳播科技日新月異的結果更為人類社會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徹底改造了社區樣貌、群體結構和人們生活的秩序與內涵。
  九○年代初期,筆者有感於資訊爆發來勢洶洶,曾倡言「值此衛星時代之到臨,吾人不免對華語電視定於一尊,進而帶動中華文化的再凝聚、全球華人之大團結而寄以厚望」,並就此一長程目標具體建議「至少須從硬體規格的統一、軟體內涵的整合及兩岸政策的放寬等三方面著手」。筆者以為,在未來國際傳播的巨大浪潮下受惠最大者,厥為中華民族無疑,蓋炎黃子民凝聚力強,對母文化依賴度深,加以華夏兒女散居世界各地之現實,均使吾人對華語傳播全球網絡之建構期待殷深。
  一九八七年,台灣開放赴大陸探親,兩地人民往返日益頻繁,但由於兩岸之間的影音訊息交流,在質與量方面均嫌不足,故民間社會迄今仍普遍存有一定程度的疏離感與陌生感。有鑒於此,筆者曾於近年來以台灣傳播業界代表的身分,陸續往返兩岸數十餘次,針對雙方影音媒體產業的互惠交流、製播合作、對等開放等議題,與大陸相關部門(如國台辦、廣電總局、中央及地方級電視台、新聞工作者協會等)進行溝通、協商,並試圖促其實現。
  此外,筆者亦因曾擔任台北市體育會理事長、記者公會理事長、東森文化基金會及永慶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等社會公益團體職務,長期與對岸學術與社會機構互動合作,深知兩岸之間的和平發展,必須以頻密的文化交流計畫為動能,方足以奠定其永固之宏基。畢竟,兩岸人民同出一源,擁有同樣的民族及文化根性與歷史記憶,舉凡高度文化藝術性的活動,不論男女、不分領域、不計黨派,都能產生共鳴,造成風潮。而在交流的過程中、實施後都可以直接或間接地,有形或無形地促成情感的融合與友誼的建立。
  的確,兩岸之間雖曾不相往來地分隔了四十年之久,但是眼下的事實證明,歷史和時空的障礙,並未阻擋大多數人民的正常往來。筆者以為,兩岸同胞的民族情感,和彼此對傳統教育與母文化高度的共同依賴感,扮演了催化的角色。
  中國大陸是華夏文化的發源地,根基深厚;而臺灣,則以其現代社會的活力與創意,豐富了傳統文明的內涵。兩地文化就內在的本質與精髓而言是一脈相承的,但也各自擁有獨特的樣貌,足堪截長補短,相輔相成。在兩岸關係迅速回暖的今天,文化必然成為凝聚感情,縮短距離的最大力量,而這一代大陸和臺灣的人民,正共同肩負著傳承、融合和發揚中華文化的重責大任。
  再來探討一下中華文化的本質。首先,什麼是文化?美國學者克拉肯(Clyde Kluckhon)把文化界定為「環境中由人所自創的部分」。具體言之,它包括了一個群體所共同擁有的風俗習慣、語言文字、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政治制度,乃至於音樂、戲劇、繪畫、舞蹈、建築形式…等等。總體來說,它形成一個人類社會絕大多數成員所共有的重要特質。此特質越明顯,該社會的凝聚力往往也越強,中華民族與中東回教國家均為顯著的例子。
  文化是一個民族所共同分享的一切,是被認可的價值觀的總和。正因為文化的存在,一個民族的歷史得以延續,情感得以分享,文脈得以演進,智慧得以傳承。華夏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正是數千年來大漢民族的認同感賴以確立的基礎,更是今天兩岸人民共同擁有的最大資產。
  而文化的表達,卻是具體而多元的,它是可以通過政府的管理以及政策的引導而變化、發展的。像是科學教育、人才培養、藝術創作、影視傳播、文化出版等等,都是一個民族文化內容的外在表現。至於,如何做好這些社會文化領域事務的管理與引導,以促進兩岸文化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上的合作交流,甚而大力提昇整體中華文化領域中擁有高度創意的優秀作品在世界舞臺上的能見度,使之發光發熱,似為當前兩岸領導人士所應嚴肅面對的重要課題。
  除了一脈相承的文化歷史因素,兩岸在當前特定的經濟環境之下,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方面的合作,共創雙贏局面,也有著現實的理由和成熟的市場條件。二○○八年,大陸地區每人平均GDP已經達到三千一百餘美元,居民消費結構正在從以往的物質消費為主,轉向物質與精神消費並重,導致文化消費市場不斷地成熟壯大,人們對於能夠舒緩壓力、放鬆心情、提高自我素質的文化消費需求不斷增長,這為兩岸共建文化市場提供了豐實的沃土。
  尤其,在國際金融蕭條的時空背景下,通過資源整合與技術合作,提升華人文藝市場的整體競爭力,對於彼此推動經濟轉型、抗拒金融危機、強化產業實力都是極為有利的。二○○四年以來,大陸文化產業平均年增加值達到一千億元左右,增長幅度在十五%|二十%上下。在此刻全球消費領域增幅普遍下滑的情況下,大陸地區文化產業一枝獨秀,而其所擴充的市場空間,為文化產業的內容製作提供了新的有利條件,也為兩岸文化界的攜手合作找到了難得的契機。
  相對而言,台灣地區的文化產業起步稍早,其中尤以影視廣播、新聞出版、流行音樂、舞臺藝術、動漫卡通等領域較引人矚目,惟以內需市場狹小,同業競爭激烈之故,整體產業發展的前景則為一大隱憂。今後若兩岸文化界在密切的交流之餘,得以共建文化創意產業平臺,同時納入大陸廣闊的市場,厚實的傳統文化底蘊,以及台灣較為成熟的營運經驗,與活潑、開放的創意人才,必將為廿一世紀華文文創產品的全球競爭力爭取到最大的優勢。
  話說回來,正如本文之前所述,在現代社會的文化創意產業領域中,居樞紐地位、也最引人矚目的一項,莫非傳播產業,尤以近年來上天下地、無遠弗屆的電子或網路媒體,更扮演著改變人類未來的角色。
  然而,就在多媒體產業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再度喚醒了許多國家人民(尤其是第三世界或其他開發中國家)原本就對跨國資訊傳播所懷有的疑慮,彼等認為主要來自歐西進步國家的大量資訊流將對本土文化,乃至於當地政治社會帶來危害,因而掀起了一波波反對文化霸權的抗爭。
  這當然不是一項新的爭議性話題,不過是四、五十年前第三世界國家與被指為「文化侵略者」的西方通訊社之間一場激烈鬥爭的翻版罷了。當然就傳播效果而論,當今衛星與網路媒體的同步性與衝擊力已遠非昔日區區通訊社駐外記者所可比擬的,因此,學者們也不惜再度提出如「文化帝國主義(Cultural imperialism)」、「媒介帝國主義)Media imperialism」、「電子殖民主義(Electronic Colonialism)」等等含有批判意味的辭彙,來描述此種國際間媒介使用與資訊流通的失衡現象。
  中國為世界第一大國,全球華裔人數超過任何其他族裔,而以華文為第一語文的人口亦為世界之冠。然而自古以來,一以政治分歧,二以方言繁雜,三以人口外移的原因形成不同的生活區塊,但因同為炎黃子孫,擁有相近之價值觀念、道德標準與人生哲學,若能心手相連、聲氣相求、互為奧援,必將匯為一股巨大的民族力量,惜礙於主、客觀因素而未能予以有效整合,甚至於在文化資訊的主導權上,依然受制於西方進步國家。尤其,在過去約二十年中,台灣社會由於政經局勢的遽變,而漸漸發展出與中原文化分軌的次文化,間接造成彼此對民族文化認同感的分歧。不過,時至今日,海峽兩岸之交流已日趨頻繁熱絡,絕大多數兩地人民對彼岸種種已抱持著更為關注的態度。
  近來,兩岸政府透過專責中介機構簽訂種種合約,以具體法條來規範兩岸人民的交流活動,已形成制度,固然可喜。不過,彼此之間感情的融合、心靈的交會、共識的形成、禍福休戚與生命共同體觀念的建立,亦為交流互動的基礎要件。為打造此一基礎,大量資訊的交換洵為至要之途。無奈兩岸之間,甚至於兩岸與其他華人社會之間之新聞資訊交流起步既慢,成效亦微,而任令歐美文化資訊產品大行其道,有識之士莫不感到憂急。
  今年七月十一日兩岸第五次經貿文化論壇在湖南長沙舉行,兩岸朝野菁英與專家學者濟濟一堂,集思廣益,做腦力之激盪與智慧之交流,會議時間雖短,但是發言盈庭,意見紛呈,成果豐碩,與會者莫不感到此行不虛。筆者恭逢其盛,亦曾奉命在會中針對兩岸影視產業整合與互惠合作,提交書面報告並發表淺見。
  報告中有關兩岸影視產業與文化交流合作的建議事項,包括兩岸媒體以對等落地方式進入對方市場、雙方訂定合拍電視劇集的公平規範、兩岸文化產業界成立共同製播暨發行平台、針對引進電視節目登陸(台)的革新作法,以及放寬對新聞媒體設置常駐機構及人員的限制等等。
  建議中的具體步驟則為:臺灣主管機關逐步放寬並修正相關政策、法令;同時,大陸方面也認真考慮對相關法規進行整併,把原本同時包含適用港、澳、臺三地的所有境外規定,改擬一份針對臺灣之影視媒體產業交流互惠之特別總法。俟法規與溝通平台方向確立後,即可針對各項實質之國民待遇內容展開專業性的制訂作業,而在專業單位形成法規文本以後,兩會即可依照雙方整合過後之文本版本,洽簽兩岸影視媒體交流合作之相關協定。
  筆者以為,本次長沙論壇中雙方代表所提出之攸關兩岸文化產業交流之看法與建議,都符合當前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如能獲得公權力之支持而加速推動落實,必將有利兩岸社會融合,並為雙方永久和平奠定堅實的基礎。頃聞大陸官方已於長沙論壇會後,迅速組成媒體交流訪問團赴台訪察、磋商,至於台灣方面,主管機關也正積極著手兩岸傳播產業加強合作的準備與配套措施的規劃,足證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已充分發揮催化兩岸文化交流浪潮的實質預期效益。
  筆者相信,每一名炎黃子孫都曾經懷抱過一個夢想:有朝一日,兩岸永久和平,長保富強康樂,善良的中國人變得團結一致,在世界上揚眉吐氣,優美的中華文化從此綿延流長,益發璀璨亮麗。但願我們共同的夢想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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