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全球氣候變遷下兩岸天災互助與合作之策進 文/張中勇《交流雜誌99年2月號第109期(歷史資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亞太地區近年來迭遭海嘯、地震、風災、水患、暴風雪、土石流等各式天災蹂躪,區域內各國不僅幾無一倖免,且其受災頻率及社經損害亦均日趨嚴峻。如中國大陸於二○○八年歷經華南雪災和汶川震災等重大天災,台灣則於二○○九年因莫拉克颱風所帶來之水災與土石流而蒙受慘重災損。然令人欣慰的是,面對天災肆虐,兩岸政府與民間均能迅速伸出援手,不僅發動愛心募款,且提供救災物資及人員器械等援助,充分展現出兩岸人民相互關切之情與人道救助之義,對於兩岸關係之良性發展必然有相當積極之正面影響。
  對於逐漸邁向穩定與和平之兩岸關係發展而言,如何持續推動及增進雙邊天災互助與多邊合作關係,並透過多重途徑、多元管道與多樣方式來實施人道援助,累積合作經驗與信心,藉以促進兩岸關係「朝縱深方向」發展,應係雙方值得重視與努力之議題。

氣候變遷使得天災頻傳
  自工業革命以來,尤其是近年石化工業快速成長、都市化普遍集中及熱帶雨林消逝加快等因素之影響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逐日增加,導致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影響所及,極地冰蓋範圍減少、高山冰川縮減、海平面逐漸上升、暴風或熱浪等極端天氣亦趨頻繁,進而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環境之品質或安全,並令氣候變遷及災難治理成為近二十年來國際社會共同關注之安全議題。
  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曾分別於一九九○、一九九五、二○○一及二○○七年間,陸續公布四部有關全球氣候變遷之觀測及評估報告,其中,《二○○七年氣候變遷報告》即指出,氣候變化已然出現:平均氣溫變暖且趨勢加快,極地冰蓋萎縮和高山冰川融化現象持續,熱浪、乾旱、熱帶氣旋和強降水等極端天氣之強度及範圍逐漸擴大,海平面上升等顯著現象,並已對人類生活環境、經濟活動及社會發展,產生足以觀測之效應。影響所及,正如同聯合國發展署(UNDP)於二○○七年所公布之「二○○七/二○○八人類發展報告—對抗氣候變遷:分裂世界中的人類團結」(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07/2008 - Fighting Climate Change: Human solidarity in a divided world)之評估報告指出,氣候變遷將促使現有威脅更趨惡化,並將影響:農業生產及糧食安全、水資源短缺及供應匱乏、海平面上升而淹沒沿海低地、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人類健康等五大面向,致使人類發展將因而遲滯甚至倒退。
  若就天災之衝擊及其社經損害而言,根據世衛組織「災難流行病學研究中心」(Centre for Research on the Epidemiology of Disasters, CRED)統計,一九八○︱八四年間全球約有七五○件災難事件,而迄至二○○○︱二○○四年期間,便增加到二千件,受災人數亦由五億人增加到十四億人。此外,一九九一︱二○○五年間,亞洲係全球遭水文氣候及地質天災而導致死亡人數最大之地區,約為每百萬人中十二.七三人喪生,約為美洲和歐洲地區之二至三倍;經濟損失方面,亞洲共蒙受五七七四.四億美元損失,約等於美洲與歐洲之總和(美洲四三○八億美元、歐洲一五九○億美元)。值得注意的是,CRED預測,隨者氣候變遷效應加劇而引發之強烈暴風雨、水患、熱浪及乾旱等現象將趨於惡化,致使未來天災件數及受災人數或經濟損害均將可能快速成長。
  二○○九年十二月,哥本哈根會議企圖建立減碳機制以防止全球暖化之努力雖告破局,卻也突顯出全球合作、並能共同因應氣候變遷及災難侵害之重要性與挑戰性。國際社會成員間必須超越自我利益,跨越主權藩籬,共同為人類整體安全與福祉而攜手合作。從全球氣候變遷之衝擊與影響來看,未來天災情勢恐將更趨極端或惡化。據此,兩岸政府除各自加強應有之減災與整備等作為外,亦有必要增進雙邊救災應變之互助與合作關係,甚至參與及發展區域合作網路,透過防救災資訊分享、資源整合、機制建構、協同運作等協調性措施,共同面對天災之挑戰與威脅。
兩岸互伸援手救助天災
  回顧歷史,兩岸曾經歷長期的軍事對峙與政治對立,除一九八七年開放台灣人民赴大陸探親及一九九○年簽訂「金門協議」而開啟兩岸和平互動及人道合作之外,大致而言,雙方似無良性互動之強烈動機與顯著成果,甚至在天災互助與合作方面亦起步甚晚。事實上,兩岸天災救助約始於大陸方面於一九八六年間對我花蓮地震之善款捐助,此亦應係兩岸救災互助與合作之首次作為。此後迄今約二十餘年來,兩岸透過紅十字會及其他宗教公益組織為中介,至少相互提供十二次以上之救災捐款協助。
  兩岸間有關天災救助合作最為顯著的案例,應係二○○八年五月發生於中國大陸地區四川省汶川縣的地震,以及去(二○○九)年八月發生於台灣南部的莫拉克風災。在汶川震災中,台灣政府部門曾立即成立緊急救援專案工作小組,官方與民間機構立即統整人力協助中國大陸進行救災。除發動公務員捐出一日所得外,社會各界亦積極響應募款活動,此外,台灣企業家亦提供私人噴射機等工具,協助運送藥品進入災區,並透過紅十字會、慈善總會、四川省台辦等管道捐贈大量物品。當台灣發生莫拉克風災後,大陸各界亦踴躍捐輸,根據大陸方面宣布已入帳及同意之捐款約九.六億人民幣,並捐助組合屋及相關救難物資。
  汶川地震發生後,台灣曾提供福衛二號衛星影像,協助對岸掌握災情與推動後續救災工作。在災後復原重建上,台灣專家則提供九二一重建經驗,包括:重建選址、強化監測、合理利用坡地、注重災後災民心理健康等建議,做為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工程的參考。同樣的,台灣發生八八水災後,中國大陸專家亦曾提供其有關土石流和坡地崩塌的治理經驗,特別是從汶川地震災後重建中所摸索出之土石流、坡地崩塌等防治經驗。事實上,台灣與中國大陸同處於天然災害頻傳的地區,雙方均面臨類似的災難潛在威脅,如地震、風災或水災等。此外,台灣山區經過多年人為濫墾濫伐與九二一地震後,坡地災害潛勢增加,常因大雨發生土石流與坡地崩塌等災情,而大陸雲南、貴州、四川等常出現地震地區,也同樣容易發生土石流災情,對此,兩岸未來即可加強災害治理經驗及對策之交流與合作關係。

兩岸天災互助與合作之策進
  根據全球氣候變遷之趨勢,兩岸難以避免天災荼毒,為降低災害損失和影響,維護民眾安全權益,促進社會永續發展,兩岸若能建構及發展天災互助機制與合作關係,對於兩岸關係發展絕對是互利雙贏。
  四次「江陳會」以來,兩岸協商成果豐碩,迄今已簽署十二項有關旅遊、航運、郵政、食品、打擊犯罪、農產品檢疫、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經社層面之重要協議,然似尚未對天災救助合作議題進行具體協商或達成協議,僅有兩岸紅十字會於二○○八年三月簽署「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合作備忘錄」。該備忘錄與天災救助合作相關之部分包括:加強備災救災合作、持續展開水上救護培訓、提供緊急醫療服務等項目。然若僅憑藉前述備忘錄或民間公益組織之合作關係,缺乏公權力支持或國家資源投入等助力,恐無法因應大規模災害救助和後續復原重建之需求。
  以下謹提出個人對於兩岸進行天災互助與合作之策進芻議。首先,在合作途徑方面,應先評估各種途徑選項之可能性及可行性等議題,並可考量由:雙方政府間合作關係、雙方經政府授權中介組織間合作關係、政府與經對方政府授權中介組織間合作關係、政府與對方民間合作關係、政府授權中介組織與對方民間合作關係、雙方民間與民間合作關係等六種途徑擇一或綜合進行,建立一雙方均能接受甚或滿意之互助機制與合作架構。
  其次,在合作面向方面,則可由天災防救之經驗交流與分享、災害預警與通報、災變搶救與援助、災後復原與重建、國際合作及參與等五大面向著手,循序或綜合進行相關合作,並可參照兩岸於江陳四會中之共同體認,亦即,先由共同鼓勵民間專業機構起步,並鎖定地震、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之監測、防災、預警等層面,結合兩岸政府能力與災防資源,推動雙邊互助與多邊合作關係。
  在實際作為方面,便可結合災害防救之科技裝備、合作機制、管理與經驗等力量,積極推動以下活動:建立災防資訊聯繫窗口或對口單位、定期舉行災防對話會議或研討會、人員互訪交流或舉辦講習課程、舉行聯合兵棋推演或實兵操演、兩岸互助參與國際救災組織、聯合舉辦多邊防救災會議或研習或演練活動、簽署防災合作宣言或備忘錄等等。
  目前兩岸已共同在APEC架構下的緊急事故整備(TFEP)進行合作,未來應可繼續拓展合作面向,並共同參與亞太救災行動。在經驗交流分享部分,兩岸應可互派災防專家與學生,進行災防教育、訓練或培訓活動,並分享災難或緊急應變教育資源和研究成果。在天災預警與通報方面,兩岸可先針對共通性災難進行風險評估工作,共同分享各式災難的監測資訊與研判資料,並建置早期預警體系,俾及時啟動災害應變機制。在災害搶救與援助方面,兩岸應建立聯繫管道,以迅速掌握災後搶救實際需求,並加強救災人員的派遣、運用、統合與指揮體制。在災後復原與重建方面,兩岸應可透過國際紅十字會與海基、海協兩會進行金錢與物資的援助,共同建立兩岸有關重大災害賑災救助之機制,並且整合災後重建團體的能量與建立經驗分享機制。

結語
  透過長期性和制度性之協商、交流與合作,進而累積或提升互信,應係促進兩岸關係穩定發展之有效與必要實踐。相對於涉及主權與高階政治意涵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以災難救助為例之非傳統安全互助與合作,應係較易推動與見效之議題,並可為高階政治協商及合作奠立基礎。對於兩岸而言,雙方若能參酌國際救災協議、慣例或經驗,並依據既有之災害救助作業規則,甚至建立雙邊災防互助與合作機制,同時盡力降低或摒除政治謀略,並能共同參與國際多邊救災合作,則不僅可符合救災之道德期待和人道原則,具有互利與互惠之價值,對於國際社會有所回饋與貢獻,並可藉此促進兩岸關係之穩定與和平發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