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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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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江陳會談」紀實 文/張騫杉《交流雜誌99年2月號第109期(歷史資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壹、前言
  自二○○八年五月二十日以來,兩岸關係逐步正常化,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於同年六月率團赴北京進行「互信協商之旅」,正式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十一月,海協會陳雲林會長應邀來台進行第二次會談,這是六十年來首位代表大陸當局的人士來台進行會談,象徵兩岸關係邁入有來有往、對等協商的新階段。兩會聯繫及互動的恢復,開啟了兩岸互信重建的重大工程。兩岸關係改善展現出和平、穩定與繁榮的新契機,普遍獲得兩岸人民及國際社會的肯定。
  二○○九年四月,海基會江董事長率團赴南京進行「互信協商之旅」,與海協會陳會長進行第三次會談。兩會領導人除對後續協商議題規劃交換意見,江董事長並邀請陳會長於二○○九年下半年適時來台訪問,進行第四次會談。
  嗣經雙方多次溝通聯繫,商定將「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列為第四次會談協商議題。

貳、業務溝通與程序性商談
  為及早形成共識,圓滿完成第四次「江陳會談」的任務,在陸委會的授權及兩會的聯繫安排下,雙方主管機關官員進行多次技術性磋商與業務溝通。二○○九年十月十三日與十一月三日,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與海協會鄭立中常務副會長分別在大陸杭州與台灣宜蘭進行兩次程序性商談,持續就各議題進行磋商,並就第四次「江陳會談」日程安排等事宜交換意見。

參、兩會副董事長層級預備性磋商
  海基會高副董事長及海協會鄭副會長於同年十二月九日、十日在大陸福州香格里拉大飯店舉行正式預備性磋商。經過密集磋商,雙方就相關日程與議題達成多項共識,同時決定第四次會談將於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台中舉行。

肆、會談主要日程
  十二月十八日,海協會先遣團由鄭立中副會長率團來台;十二月二十一日,陳雲林會長率海協會代表團抵台,全團於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午離台。期間除與海基會進行預備性磋商、會談、簽署協議、座談會,並進行會見、參訪及拜會等活動。全程接待安排均以安全、尊嚴、便利為原則,重要行程包括:
  一、協商: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海基會高副董事長與海協會鄭副會長就各項議題再次進行預備性磋商。
  二、會談: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海基會江董事長與海協會陳會長進行正式會談。
  三、簽署: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兩會領導人正式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等三項協議。
  四、座談: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海基會高副董事長與海協會鄭副會長共同主持「陸資來台投資座談會」。江董事長與陳會長受邀致詞,並在場聆聽大陸企業對台灣投資環境的建言。二十四日上午,江董事長更邀集台灣主要工商團體負責人和陳會長共進早餐,就明年兩岸經濟情勢與台商經營問題交換意見。
  五、會見: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陸委會賴主委於台中福華飯店會見陳會長一行,之後並舉行茶會。
  六、參訪與拜會
  (一)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海協會企業代表參訪彰濱工業區、台灣玻璃館、台玻鹿港廠。
  (二)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陳會長夫婦在江董事長及台中市胡市長夫婦陪同下前往聯聚信義大樓、HotelOne參訪市政建設。
  (三)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陳會長夫婦一行參訪西湖渡假村、三義木雕博物館、木雕老街(台灣藝術博物館)、大甲鎮瀾宮,並探訪鎮瀾兒童家園。
  (四)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海協會代表團參訪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友達光電公司、華邦電子公司。
  (五)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陳會長夫婦一行前往中台禪寺拜會惟覺法師,並赴南投縣水里鄉新山村實地暸解八八水災災情。
  (六)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海協會代表團參觀日月潭。

伍、第四次「江陳會談」經過概述
一、兩會先遣團先期作業
  十二月十八日,海協會鄭立中副會長率先遣團二十四人來台,海基會高副董事長親自接待。兩會隨即召開工作準備會議,就代表團行程及會談各場次參加人員交換意見,商定名單,並勘查相關場地。嗣經討論確定各場次進行程序及簽署儀式安排,有關會談之議事、程序、食宿、交通等準備工作均已就緒。
二、兩會副董事長層級預備性磋商
  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整,海基會高副董事長與海協會鄭副會長於福華飯店華宴廳進行正式預備性磋商。
  高副董事長首先致詞表示,兩岸協商輪流舉辦,有來有往,充分彰顯對等與相互尊重。二○○八年六月以來,兩會共舉行三次會談,簽署九項協議,兩岸人民也都享受到兩會協商的成果。隨著兩岸交流日益密切,所需解決之議題也愈來愈多,兩岸應簽署更多協議,打造更多「有形與無形的基礎建設」。這次「江陳會談」協商的四項議題,包括農產品檢疫等,都是攸關兩岸人民福祉的大事,希望透過這次磋商,能夠達到共識。
  對於未來兩岸協商,高副董事長提出三個希望:「希望」雙方能擱置爭議,務實協商,不要過度政治化的引申;其次,「希望」大陸能發揮仁者智慧,充分尊重台灣人民的想法;同時,也「希望」大陸考量兩岸規模的差異,處處從大處著眼。這三個「希望」若能成真,兩岸必能避免武力相向,開創永久和平的發展環境,歸納來說,也就是「正視現實、互不否認、為民興利、兩岸和平」。這是兩岸人民的期待,也是世界各國所樂見的兩岸新局。為了兩岸長遠和平穩定的發展,高副董事長並呼籲兩會應該「建立互信、務實協商、換位思考、福國利民」。
  鄭副會長接著表示,在本次預備性磋商之前,兩岸專家已就議題進行充分的業務溝通,他要向雙方專家及兩會工作同仁表達謝意。本次商談的議題緊扣經濟與民生,均與兩岸人民的福祉有關。希望雙方本著平等協商、善意溝通、積累互信、務實進取的精神,一定能找到最大的公約數。
  雙方隨後就各項議題進行協商,並確定「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等三項協議文本。雙方同意具體文本的核對工作,交由兩會工作人員進行確認,並提交兩會領導人會談商定後完成簽署。
  至於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議題,雖自去年十月以來,已進行多次業務溝通,並達成基本共識。但由於該協議若干技術性層面安排具有特殊性,經磋商雙方認為應該再有更多的時間充分交換意見,兩會將儘速安排雙方就此議題進行後續協商,並適時簽署協議。
三、第四次「江陳會談」
  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整,海基會江董事長率領我方代表團與海協會陳雲林會長所率代表團於裕元花園酒店溫莎廣場進行正式會談。
  江董事長指出,十九個月以來,雙方舉行了三次會談,簽署九項協議,達成一項共識,兩岸制度化協商所簽署的協議,為兩岸交流正常化帶來許多實質的效益,使兩岸民眾同享成果。然而,從執行層面來看,仍然有不少有待改善的空間,都需要雙方透過已建立的管道與平台,繼續協商改善。
  江董事長表示,本次會談可望簽署的「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等三項協議內容都是為了增進民眾的福祉,保障民眾的權益,落實為民興利的目標,讓兩岸的交流與互動可以在更堅實的制度基礎上繼續往前邁進。有關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的議題,江董事長除對兩岸主管部門的努力表示肯定,也希望透過兩會安排後續的協商,儘早達成協議。
  面對當前全球金融危機的挑戰,在亞洲區域整合快速進行之際,江董事長強調兩岸必須攜手合作,共同應對,才能克服嚴峻情勢考驗,進而開創兩岸互利與雙贏的新局,因此,推動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確實是刻不容緩的事情。但在推動的過程當中,也必須嚴肅正視兩岸在總體經濟規模及體制上的差異性,以務實與相互尊重的態度及作法,來進行未來的協商。
  最後,江董事長深切期盼兩岸在四次會談的成果基礎上,持續推動制度化協商,累積經驗,交流合作,擴大效益,營造更多互利雙贏的條件,讓兩岸和平穩定的關係向前邁進。他也期許兩會未來能繼續秉持「對等協商、為民服務、循序漸進」的原則,繼續努力為兩岸人民與後代子孫開創安居樂業的美好將來。
  陳會長接著致詞表示,一年多來,兩會的努力對於改善兩岸關係發揮了重要作用。兩岸和平發展已是大勢所趨,無人可以扭轉。陳會長指出,兩岸協議作為單體,可能會針對某一產業或特定群體,但其創造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必將為全民所有。協議中不完善之處需要繼續完善,有些是上次簽談協議衍生和發展的問題,有的則是需要增加的問題,都需兩會共同協商,加以落實。
  有關「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陳會長強調商簽ECFA是一個純粹經濟議題,兩岸學術機構研究結論都是互利雙贏,對兩岸關係、兩岸經濟發展都有好處。本次會談也將進行原則性的意見交換,希望兩岸能儘早商簽。
  至於「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議題,陳會長呼應江董事長的看法,同意這是個很複雜、技術難度很高的問題,將積極促成早日成為正式協議。
  致詞完畢後隨即展開閉門磋商,雙方同意本次會談進行,依序就兩會已簽署之協議執行情況及仍有改進之處、本次議題、下階段優先協商議題及兩會未來交流等,進行意見交換。
(一)已簽署之九項協議的回顧與檢討
  雙方共同回顧與檢討兩會自去年迄今簽署九項協議的成果與執行情形,江董事長特別指出,這些協議在促進兩岸便利往來,擴大交流成效,維護雙方人民權益等方面,雖已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在若干執行層面仍有加強的必要。尤其針對空運航班數與市場需求的落差、三聚氰胺案件後續處理,以及台灣重大經濟罪犯遣返等議題,雙方應視實際需要,透過已建立的管道與平台,繼續協商改善。
(二)四項議題的處理方式
  在會談中,雙方討論確定了「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等三項協議的文本內容,並同意進行簽署;至於「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議題,雙方均認為,該議題雖已進行多次業務性溝通,並達成基本共識,惟由於若干技術性層面安排具有特殊性,雙方主管部門還需要時間就相關技術性安排充分交換意見,雙方將儘速透過兩會安排後續協商,以爭取適時達成協議,完成簽署。
(三)下階段第五次江陳會談的優先議題
  為推動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會談中雙方均同意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列為下次會談重要推動的議題;另外,為有效保護兩岸智慧財產權人的合法權益,雙方也一致同意將「智慧財產權保護」列為第五次會談的協商議題。
(四)兩會交流部分
  雙方同意明年在兩會會務交流方面,將積極推動加強在各個領域層面的交流活動。
  此外,陳會長表示,經過大陸方面的評估,決定將我方贈送的長鬃山羊與梅花鹿交由大陸山東威海市森林公園照料;江董事長對此安排表示歡迎,將請相關機關儘快聯繫安排。
  陳會長在會談結束前,提議第五次兩會會談於二○一○年上半年適當時機在大陸舉行,並邀請江董事長率團赴訪,江董事長表示同意。

陸、簽署協議
  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兩會領導人於裕元花園酒店溫莎廣場正式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等三項協議,並交換文本。之後,兩會互贈紀念品,海基會致贈「安和昇祥」紀念瓶,海協會則回贈「和平發展」掛屏。

柒、陸委會賴主委會見
  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陸委會賴主委於福華飯店華宴廳會見海協會陳會長所率代表團一行,之後並舉行茶會。
  賴主委表示,兩岸兩會四次高層會談,簽署十二項協議及達成一項共識,已為兩岸經貿制度化與規範交流秩序奠定良好基礎,象徵兩岸制度化協商又向前邁進一步,對得之不易的成果,兩岸絕對要善加珍惜。
  賴主委並以電影「不能沒有你」所傳達政府要設身處地體會民眾甘苦與需求的理念,來說明兩岸間也需要同理心。面對台灣民主多元的社會常態,賴主委強調,民眾的支持絕對是能否成功推動制度化協商的最重要關鍵。對於兩岸兩會協商所達成協議的落實情形,賴主委認為仍有改善的空間,如兩岸熱門航點在假期時一票難求、台灣重大經濟犯未能遣返回台,及三聚氰胺台灣受害廠商後續求償等事宜的處理上,期待雙方能夠利用協議平台儘快處理,讓協議功效發揮到最大。在兩岸兩會會談協議內容及時程的公佈方面,賴主委表示,未來應該要有彈性,並因時因勢調整。透明化的目的,是要滿足人民知的權利。
  賴主委也向陳會長表達,台灣人民要有尊嚴的參與國際社會的心聲,尤其NGO活動是民間性質,這類組織參與國際性的活動,如果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會讓民眾認為兩岸關係的改善無助於台灣參與國際空間,並進而否定兩岸這段時間以來,在緩和雙方關係上所做的努力。賴主委期待,大陸方面能有正面作為,讓台灣人民清楚看到兩岸關係改善的真正效果。賴主委並強調,兩岸的和解絕對不可能在軍事武力威脅的陰影下達成,相信兩岸有足夠智慧審慎地共同面對這個歷史的新局勢,好好掌握,讓兩岸關係向前穩健邁步,走得可長可久。

捌、舉辦座談
一、陸資來台投資座談會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兩會於台中福華飯店十七樓福華廳舉行「陸資來台投資座談會」,海基會江董事長及海協會陳會長均蒞臨發表談話。
  座談會由海基會高副董事長與海協會鄭副會長共同主持。會中除介紹台灣投資環境,並就陸資來台投資相關規範進行說明,另針對電子、車輛、紡織以及商業服務業等四大產業,由台灣相關產業公會代表分別闡述發展情況、未來投資商機以及兩岸合作的契機。
  兩岸企業代表在交流座談中對實務問題深入討論,並提出以下建言:
  (一)建議我方考慮開放大陸廠商投資營造業。
  (二)建議放寬大陸商務人士申請來台的條件、縮短申請時間及進一步開放落地簽證。
  (三)建議我方政府向民眾宣傳大陸產品的正面形象。
  (四)建議兩岸加強汽車產品認證合作。
  (五)加強兩岸油電混合車產業的合作。
  (六)加強兩岸企業在新能源方面的合作。
二、江董事長早餐會
  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海基會於裕元花園酒店四樓舉行「江董事長早餐會」,邀請海協會林會長、鄭副會長等海協代表團主要成員,與台灣工商企業代表共進早餐。會中與會代表提出下列建議:
  (一)對兩會會談的建議:支持兩岸儘早簽訂ECFA、簽訂完成兩岸租稅協定。
  (二)對大陸方面的建議:擴大對台採購、繼續推動出口優惠措施、增加台商融資額度、放寬台商企業抵押品項目、成立擔保公司、允許台資銀行在大陸承作人民幣業務、鼓勵陸企來台投資、加強對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重視移轉訂價對兩岸企業現行營運模式所產生的衝擊、支持台灣加入東協加三等。
  (三)對政府的建議:加強民眾對ECFA的認識、加強扶植弱勢產業、開放大陸工程公司來台。
  (四)其他:起草兩岸合作協議的白皮書、兩岸共同推動營造業認證標準、大陸觀光客名額增為一萬人等。

玖、本次會談之意義與成果
一、二○○八年六月以來,兩會舉行了三次會談,簽署了九項協議並發表一項共識,為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也建構了制度、法規及政策措施,排除雙方交流的障礙。本次會談延續並落實了過去的成果,彰顯兩會制度化協商溝通管道,已邁入常態化的成熟階段。
二、本次會談雙方就「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等三項議題達成共識,並簽署協議,具體落實為民興利的目標,為兩岸的交流與互動創造更堅實的制度基礎。
三、兩岸農產品貿易逐年增加,亟需兩岸農業部門協商,以防範有關動植物疫病蟲害隨貿易散播至境內,在雙方簽署「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後,將可建立農產品檢驗檢疫之協商、查詢與通報機制,加強有關疫情與法規資訊的獲得,提升我農產品銷往大陸的通關效率,同時阻絕重大疫情於境外,對已發生的重大問題即時採取有效措施,達成「維護生態安全、保障國人健康、拓展農產外銷」的效益。
四、我國漁業勞力長年嚴重短缺,聘僱大陸漁工不少,但糾紛頻仍,為保障我漁船主與大陸船員權益,防範漁船發生海上喋血事件,在本次會談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後,雙方可建立聯繫協調管道,解決長期困擾之大陸漁工聘僱問題,建立大陸船員外派管理與引進機制,使勞務合作有序安排,減少不法情事發生,確保雙方船主與船員之權益,促進勞僱和諧,並彰顯我國保護人權之主張。
五、為提升我方產業技術能量,增加廠商國際競爭力,簽署「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後,兩岸權責機關建立聯繫管道,即時獲取不安全商品之資訊與管理法規,杜絕黑心產品,維護消費者之權益。雙方也可以結合產業互補優勢,突破外國專利障礙,建構兩岸高附加價值產業供應鏈,節省台商企業產品成本與時間,而我方量測能量也可因之提升,增進台灣在國際標準與新興科技產業的發展實力。
六、「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議題,雖經雙方主管部門多次的溝通與協商,已就重要內容取得共識,惟仍有若干技術性安排仍須雙方進一步溝通討論,致未能如期完成商簽。未來將在現有的基礎上持續協商,爭取適時完成簽署,以利消除兩岸雙重課稅、提升台商的競爭條件,同時也助於我國藉此吸引更多跨國企業來台投資。
七、本次會談也針對第五次會談作了溝通與安排。依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九十八年十一月五日決議:「台商的商標權、專利、專利技術、智慧財產權在大陸遭竊取占用,已成兩岸貿易最大障礙,要求於第四次會談中應先期討論,並納入第五次會談具體協商項目」,經我方積極爭取,雙方同意將「智慧財產權保護」列為協商議題,此外,亦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列為重點協商的議題。雙方同意在兩會架構下儘快展開專家協商,希望確立兩岸經濟合作穩定的架構,為我國經濟發展,帶來長期且正面的助益。
八、兩會在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舉行「陸資來台投資座談會」,提供了兩岸企業代表面對面的溝通平台。我方主管機關介紹台灣投資環境及法規,讓大陸企業對來台投資的基本輪廓及程序有所瞭解;大陸企業代表也闡述對未來兩岸企業經濟合作的願景,充分表達積極合作的意願。本項安排讓兩岸企業有機會進一步溝通,共同為推動兩岸經濟發展集思廣益,並攜手合作。

壹拾、結語
  兩岸兩會建立的制度化對話與協商機制得來不易,應該珍惜。兩岸自二○○八年六月以來恢復制度化協商,輪流在大陸和台灣舉行會談,目的就是用具體行動來彰顯兩岸對等尊嚴的原則。
  兩岸兩會歷經四次會談,兩岸互惠互利,共創雙贏的成效日漸顯現。希望兩岸在四次會談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制度化協商,為兩岸累積互信基礎,營造更多正面的條件,讓兩岸和平穩定的關係,能向前邁進。
  未來,海基會仍將在政府的授權與監督下,根據「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之原則,以「開誠佈公、解決障礙、人民導向、互惠雙贏」的態度,推動協商、交流與服務的業務,繼續為兩岸的穩定繁榮與永續發展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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