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大陸媒體來台駐點政策之回顧與展望 文/行政院新聞局《交流雜誌99年6月號第111期(歷史資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兩岸的訊息交流從過去高度嚴格管制封鎖,到現在兩岸媒體大量報導台灣、大陸及兩岸相關活動訊息,讓兩岸人民彼此瞭解,建立互信,走過了一段崎嶇的道路。媒體忠實呈現兩岸的風貌,對於兩岸各種層面之交流蓬勃發展,具有相當影響力,並有具體貢獻。鑒於政府開放大陸媒體來台駐點政策,將於今年年底屆滿十年,茲以此為題,回顧十年來的政策,同時展望未來的發展方向。
兩岸媒體交流初期
早在民國七十六年九月之時,自立晚報記者李永得及徐璐,創下了台灣媒體赴大陸採訪的第一例。相對地,首批大陸媒體記者來台採訪的新華社記者范麗青及中國新聞社記者郭偉峰,民國八十年八月間,來台採訪大陸漁船「閩獅漁號」糾紛。八十三年大陸首開台灣記者駐點大陸,行政院新聞局於八十九年十一月發布「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正式開放大陸媒體申請來台駐點採訪。當時的大陸媒體駐點記者,每次駐點時間為一個月,每家媒體僅限二位記者同時在台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所核發來台證件為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因此來台一個月期間無法中途返回大陸。此外,除了台北地區以外,赴外地採訪必須事先向新聞局報備,赴金馬等離島還必須事先申請許可。
鑒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目前大陸記者來台是循著「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許可辦法」管道,由台灣媒體擔任邀請單位並申辦記者來台手續,並非由大陸媒體記者向新聞局直接申辦。開放大陸媒體記者來台後,剛開始五年當中,陸續開放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及中國新聞社來台駐點,大致網羅了大陸全國性的通訊社、報紙、電視等媒體。大陸全國性媒體多隸屬中央黨政機構,例如人民日報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機關報、新華社隸屬於國務院、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隸屬於大陸國務院國家廣電總局等。
兩岸關係影響媒體交流
九十四年四月間,中國大陸公布反分裂國家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因為新華社及人民日報之報導不公,宣布暫緩上述兩家媒體來台駐點,大陸記者在台駐點媒體僅剩三家。雖然新華社及人民日報在這段期間無法派員駐點,但是這兩家媒體的記者仍可以專題採訪方式來台進行短期採訪。
除了大陸中央媒體來台駐點外,政府亦逐步開放大陸的地方媒體來台駐點,首先於九十七年八月宣布開放南方都市報及新民晚報兩家媒體。但因大陸地方媒體須得到中央機關的同意才可能來台駐點,所以這兩家報紙一直沒有來台駐點,地方媒體來台駐點一直到九十七年底才真正實現。
落實馬總統「兩岸媒體相互駐點採訪正常化」政策
「兩岸媒體相互駐點採訪正常化」政策是馬總統競選期間的政見,九十七年五月馬總統就任後,就交由政府相關部門積極推動。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第一九三次委員會議(這也是馬總統就任後的首次委員會議),針對大陸駐點媒體通過多項開放措施,內容大致分為三部分。首先是恢復新華社及人民日報來台駐點採訪;其次是放寬大陸媒體來台駐點記者在台停留時間,從一個月放寬至三個月;第三是開放大陸地方性媒體申請來台駐點,名額為五家。
當時的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曾表示,恢復新華社及人民日報駐點及放寬大陸記者停留時間,是落實馬總統所提「兩岸媒體相互駐點採訪正常化」政策的第一步,展現我方的善意。
在放寬停留期間方面,政府基於對等原則,比照大陸對台灣記者赴陸駐點採訪的待遇,停留期間從一個月放寬至三個月,如為採訪特殊需要,得就地延長一次三個月,亦即最長可以停留半年。由於記者來台時間拉長,考慮到記者的需求及實務作業需要,改為發給一年效期的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方便記者在同一年內再度提出申請駐點時,可用加簽方式提出。這項開放措施,讓大陸記者親身感覺來台駐點的待遇更為便利,申辦入境手續流程及時間也大幅縮減。
地方媒體來台駐點方面,福建日報社及福建東南衛視於九十七年十月提出駐點申請,政府於次(十一)月宣布許可來台。廈門衛視、湖南電視台也於九十九年三月獲得許可,在台灣駐點的大陸地方媒體至此達到四家。
九十八年十月底,在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新聞交流團赴大陸參訪交流前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趙建民進一步宣布開放措施,每家媒體來台駐點人數從二人放寬為五人,並放寬大陸駐點記者可視其採訪需要,在台任何地點均可自由採訪,不需再向新聞局報備,赴澎湖、金門、馬祖等外島亦不需事先申請。此外,長期以來大陸駐點記者都以旅館為住處,此次放寬了大陸駐點記者可以透過台灣的邀請單位代為租屋居住,以滿足大陸記者住的需求。
展望未來兩岸媒體持續交流
從馬總統就任以來,在增加大陸駐點媒體家數及改善大陸駐點記者在台工作待遇上,已有具體的成果。九十七年五月當時在台僅有三家大陸媒體駐點,現已達九家(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福建日報社、福建東南衛視、福建廈門衛視、湖南電視台),涵蓋中央及地方媒體。政府以逐步漸進方式考量記者工作需求,針對入境申請手續、採訪活動範圍、記者人數、租屋居住等各項措施予以鬆綁,提供更佳的採訪環境,協助大陸駐點記者完成工作任務。
長遠來說,落實「兩岸媒體相互駐點採訪正常化」之終極目標,就是讓兩岸媒體記者享受充分的採訪、報導及新聞自由。為了讓媒體成為兩岸人民互通訊息、相互了解的平台,兩岸必須共同努力促進新聞交流,營造更好的採訪環境,讓網路新聞資訊更加開放流通。政府將鼓勵兩岸媒體持續交流合作,向大陸民眾提供更多台灣訊息,促進兩岸相互了解,以期兩岸關係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