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兩岸的漢字改革 文/杜忠誥《交流雜誌99年10月號第113期(歷史資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一、政府致力漢字文化的改革與保存
早在一九三五年八月,國民政府為因應漢字改革之需求,曾由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共三百二十四字。隔年二月因故明令暫緩實施。由於日本侵華及國共內戰,此事遂因循未決。播遷來台後,一九五三年九月,羅家倫曾撰文主張漢字必須簡化;一九五八年四月,何應欽也在國民黨十全大會上,提出有關「整理簡筆字」提案,獲大會通過;一九七八年五月,印行《標準行書範本》,並由教育部公告,以備中小學教育單位採行,算是針對漢字簡化改革案的一個了結。
此後的文字政策,關注重點轉向對於傳統漢字的整理、保存與傳揚。如目前通用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就是自一九七三年二月起,委由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創編,至一九八二年九月,經過多次修訂後公告啟用的。此後,又陸續編制了《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一九八二)、《罕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一九八三)、《異體字表》(一九八四)、《異體字字典》(二○○一)等字樣專書。此外,二○○二年起進行的「國字標準字體楷書母稿字形數位化製作案」,以及二○○三年起推動的「教育部國字標準字體宋體字」字形數位化製作等,都是為了因應數位時代來臨,在漢字文化政策上所作的努力。
此外,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對於漢字文化議題也投入不少心力。如積極推動「漢字文化節」大型活動,舉辦與漢字文化相關的文物美術展覽及國際性學術研討活動,並廣邀兩岸及國外專家學者撰文參加研討,至今已連續舉辦了六屆,為漢字之回顧與前瞻進行多層次的探討。而目前國家文化總會,在會長劉兆玄的熱心帶領下,除了努力申辦將漢字列入「非物質性」世界文化遺產,以及推展種種兩岸漢字文化藝術活動外,也正在結合學術企業界的力量,嘗試進行「雲端科技辭典」的編纂工程,相信這個工程的順利實現,對於全球華人說來,都將是莫大的福音。
二、台灣傳統漢字的優勢—「正體字」應改稱「正統字」
台灣的傳統漢字,是直接繼承自商、周、秦、漢以迄明、清,一脈相傳的漢字系統,並且是目前全世界唯一被保存得最為完善的正統漢字。中國歷代任何時期留下來的典籍,都是利用這一套漢字系統不同時期的文字所書寫製作而成,它是華夏傳統文化的載體。漢字「以形表意兼標音」的特質,在語音記錄的精確度方面,儘管遠不及純粹拼音符號的拉丁字母,但它「借形顯義」的特異功能,卻讓華夏子孫在面對考古發現的幾百、甚至幾千年前的漢語文獻史料,還是能夠八九不離十地加以解讀,這絕對不是純拼音的拉丁文字所能望其項背的。
近年來,有不少學者都主張要將「繁體字」改稱為「正體字」。筆者以為要把「繁體字」跟「正體字」畫上等號,值得商榷。所謂「正體字」的「正」,可有三層意思:一是經由行政命令介入「約定」所形成規範化之「正」;二是經由字形演化規律的學術研究,所作出合乎初形本義的「正」;三是傳承漢字歷史統緒上之「正」。
就第一個層面看,台灣以《標準字體表》的「繁體字」為「正」;大陸則以《簡化字總表》為「正」,就「法」的規範上說,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各有一套統一的標準「正」字,並無所謂誰「正」或誰「不正」的問題。
就第二個層面上看,大陸「簡化字」的「簡化」手法粗糙,對於漢字符碼系統的內在秩序,破壞甚多,故其合於「正」者已大減。相對而言,台灣通行的傳統漢字,因經歷篆、隸、草、楷等演變,也未必都能符合初形本義。但因台灣的「標準字體」基本尊崇《說文》,又未經特殊「非理性」之扭曲變造,故其合於「正」的比例,自然遠高於「簡化字」。
就第三個層面上看,台灣的「標準字體」,純係沿自商、周以來的傳統漢字,跟大陸「簡化字」未簡化前的「繁體字」同屬一個系統,故可獨得傳承漢字歷史之「正」。
據此而論,台灣的傳統漢字,在第三層面意義上可以完全符合「正」的條件;而在第二個層面上,只能說台灣的傳統漢字是比較具有「正」的優越條件或「比較」合乎「正」;至於第一個層面,在各自規範的「約定」義上,彼此皆「正」,沒有你「正」或我「正」的問題。因此,如要把台灣的傳統漢字稱為「正體字」,學術理由似不夠充足。惟若改稱「傳統漢字」或「正統字」,則可無弊。
三、簡化字因過度簡化造成的問題
大陸「簡化字」的制定,採用的是「霸王硬上弓」的手段,由政治力介入強制規範而成,嚴重背離了漢字系統的創制一向由「約定俗成」,而漸進自然確立的根本法則。改革的結果,常用漢字的平均筆畫數大為減少,群眾書寫「趨便捷」的心理需求是滿足了。但因急切為了掃除文盲,而缺乏針對漢字系統的通盤考量,整個創制過程,似乎出於個別靈感的「情」上之觸發偏多,而「理」上的學術面之觀照偏少。
如今,「簡化字」的實施已超過半個世紀,當初殺紅了眼,完全漠視漢字「以形體表意兼標音」的獨特性質,試圖以「漢字簡化方案」作為「把漢字改革成為拼音文字」的「前奏」試驗品。過度簡化的結果,其所產生的問題紛紜多端,既有單純的字形混淆與聲韻錯亂問題,也有盤根錯節的內部義理邏輯系統失序問題,其實已經面臨漏洞百出,非全面檢修不可的情勢。愈是對它深入探究,就更加發現它的窒礙不通。
其中最為常見而引人詬病的問題,莫過於體例不純,且前後不相統貫一端。如把「盧」字簡化為「盧」,從「盧」構形的字,右旁一律類推簡化作「盧」。但「蘆」、「廬」、「爐」、「驢」四字,其右旁卻都簡化作「戶」,體例並未統一。又如「滬」省作「滬」,「護」簡化作「護」。同一個「盧」旁,轉換成「盧」、「戶」兩個代表符號,而同一個「戶」旁,除「門扇」的意思外,還兼任「」與「扈」兩個代表符號。換句話說,「盧」旁既可用「盧」、「戶」兩個符號來代表,而「戶」這個符號,又可用來代表「盧」、「」、「扈」三個偏旁,形體符碼紊亂不堪,增加漢字識字教學上的困擾。
「簡化字」在學理層面上的最大缺失,是它破壞了六書原理,創制並重新「約定」不少悖離漢字內部邏輯的新簡字,滋生了新的混淆。如「網」字既簡化作「网」,「岡」又簡作「岡」,「崗」又簡作「崗」。不知「网」與「岡」,原都是「網」字的初文,係一字之異體。又不知「簡化字」中,從山從岡的「崗」(崗)字,是「岡」的後起形聲字,以致竟利用原本為同一字的「岡」與「网」,分別拿來替代兩個詞義迥別的「岡」(同崗)與「網」,完全混同「岡」、「網」兩字間的形義邏輯系統之區隔。面對這個糾葛,唯有先刪去後起形聲俗體的「崗」字,保留較合初形本義的「岡」字,又保留作為初文的「网」或「岡」,用來取代後起的「網」字,方能既得筆畫簡化之便利,又不致引生淆亂。
此外,「簡化字」中不少新的形聲字,新的聲符與韻符(字形),多跟該字的讀音(語詞)不相協合。如以「讓」為「讓」,新聲符「上」(shang4)與「讓」(rang4),聲母不協;以「進」為「進」,新聲符「井」(jing3)與「進」(jin4),韻尾不協;至於以「柜」為「櫃」、以「徹」為「徹」,新聲符的「巨」(ju4)與「櫃」(gui4)、「切」(qie4)與「徹」(che4),聲母及韻母兩皆不協。這些新造的形聲字,完全漠視漢字本身「聲必兼義」及「同聲必同部」的聲韻學法則,將傳統漢字的聲符置換成既不表音又不表義的純粹記號字,甚而導致古今聲母及韻部系統的錯亂與失效,對於古聲韻學上的傷害,也是顯而易見的。
至於把「鳥」簡作「鳥」,「烏」簡作「烏」,差別只在於上部框內是否有一個向右下頓住的「點」。卻又硬性規定第二筆「須向左上方鉤起」,這個鉤起的筆勢,跟向右下按頓的「點」,必不可免的常會接個正著。又如「臨(臨)」字「左從一短豎一長豎,不從一長撇」等文字細部筆勢上不盡合理的規定,在台灣的「標準字體表」裡也普遍存在。這倒是兩岸不約而同的共病。
當然,大陸「簡化字」的推行,同時廢除了「繁體字」的教育,最慘痛的代價是,它讓華夏子孫割斷了跟自身傳統文化的臍帶,造成文化的斷裂現象。據說曾經有一位老教授要一個年輕人到圖書館去借一本《後漢書》,這位年輕人去了半天,回來竟然說:「圖書館沒有這本書。」老人大感錯愕。原來「後漢書」這三個字,全是繁體字,年輕人沒學過所以不認識,他們只知道有「后漢書」。聽來像似是一則笑話,但其背後所凸顯的,則是一個攸關中華傳統文化存亡續絕的重大議題,這才真正是最令人焦慮的事。
四、大陸「簡化字」面對數位時代電腦科技的因應困境
「簡化字」裡,通過「同音替代」及「以局部代整體」手法所創制的字,在電腦打字及國際不同系統字碼的轉譯上,常會造成文字符碼的錯亂。如以「余」代「餘」,「餘子碌碌」(其他的人都很庸凡)轉換成「簡化字」系統,就變成並且也只能變成「余子碌碌」(我的孩子很庸凡);相反的,由簡體轉繁體時,也同樣由「余子碌碌」變成「餘子碌碌」的單線對轉。而「繁體字」裡的「余子碌碌」,轉成簡體則仍然是「余子碌碌」。換句話說,在「繁體字」系統裡頭,「餘」、「余」二字的詞性差別是存在的;而在「簡化字」系統裡,表面看來漢字字數是壓縮了,但因「餘」、「余」兩字在簡、繁兩套文字系統中,只能「單線對轉」的現實範限,「余」字作為第一人稱代名詞的角色功能,已隨著這一組「同音替代字」的不合理「約定」而被罷黜了。
享譽兩岸的大詩人「余光中」先生,就經常遇到名字被無端改成「餘光中」的困擾,尤其是來自大陸地區的信札裡,更為常見。即使大陸朋友在文章裡寫的是正確的「余光中」,一經電腦的符碼轉換,一律被轉成了「餘光中」。「簡化字」的存在,宛然成了余氏宗族揮之不掉的夢魘。
它如以「出」代「齣」,繁體的「一齣戲」轉換成簡體系統,則變為「一出戲」。若再將它轉成繁體,則變成了「一出戲」,轉不回「繁體字」裡原本的「一齣戲」;又如「兒」簡作「儿」,根據傳統漢字系統,「儿」乃「人」字的古文異體。在一般電腦字碼中,列在ㄖㄣ音第二聲(ren2),跟「簡化字」系統不同,必須另外藉由人工個別操作換碼,無法直接全文轉換,造成符碼交換時的文字錯亂。對於從事古文字學研究者來說,困擾很大。類似這種不合邏輯原理的文字改造,不僅是對漢字功能的無形扼殺,也難為漢字文化圈的電腦字碼系統建立正常的轉換機制,容易滋生混亂與誤解,對於國際間文化交流的開展極為不利。
五、兩岸以外漢字文化圈的漢字使用概況
傳統漢字雖由華族(編按:即一般所謂華人,指具有漢民族血統的人)祖先所開發創造,但它早已影響及於近鄰東亞漢字文化圈,並惠及歐美乃至全球的好學人士,是世界重要的「人類文化財」。
「漢字文化圈」以東亞為主,除了海峽兩岸為漢字使用大宗外,日、韓兩國自古以來都是漢字文化的傳習服膺者。只是韓國長年以來,或係民族自尊心作祟,官方在公共場所幾乎已完全放棄使用漢字,連車站站牌都不附漢字。尤其在一心嚮往西方文化的李明博上台後,漢字文化恐怕只會更遭冷落吧!
至於日本,他們本來沒有自己的文字,後來才全盤接受漢字文化。直到進入明治時代(一八六八)以後,才有整理簡化漢字,甚至廢除漢字的聲音。後來證明「漢字不可廢」,不得已才由「廢除漢字」轉向精簡漢字數量的方向發展。在大正十二年(一九二三),日本政府初步擬定了一千九百六十二字的《常用漢字表》,其中有十二個簡體字。到了一九八一年十月,才以內閣名義正式公佈一千九百四十五字的《常用漢字表》,另有專門提供日本人取名用的「人名用漢字別表」一百六十六字,總計兩千一百一十一字。其中的簡體字,已增加為七百九十八字。日本人整理簡化漢字經驗之所以成功,主要是他們基本以全民為適用對象,故多理性審慎而具有高度的節制力,而不像中國的「簡化字」的創制,完全著眼於為了工、農、兵的無產階級服務(「無產階級」全皆簡化可見一斑),「大匠為拙工改廢繩墨」,政治的意味濃厚,著眼點並非全民性。
位居東南亞的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兩國是兄弟之邦,在華語文教育上,也是命運共同體。馬來西亞的文字政策,基本上是唯新加坡馬首是瞻。華文是新加坡的官方語言之一,他們使用的簡體字,經歷了五百零二字《簡體字表》(一九六九年七月)、兩千兩百四十八字《簡體字總表》(一九七四年三月)及修訂本《簡體字總表》(一九七六年五月)三個階段的演進,基本是以北京一九五六年一月由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為依準。起先還兼受日本《常用漢字表》中簡體字及國民政府一九三五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影響,內含了幾十個地區所獨有的簡體字。後來,為了方便交流起見,才逐漸轉向中國大陸的「簡化字」。在一九七六年五月所修定的《簡體字總表》,已經跟大陸的「簡化字總表」完全趨於一致。
六、漢字改革的展望︱化解兩岸「書不同文」的困境
海峽兩岸的人民明明是同文同種,同祖先同歷史,只有一海之隔,如今竟然使用著兩套迥然異趣的文字系統。經過五十年來各自發展結果,對於兩岸的青年學子而言,早已形同陌生的異國文字,這是令人憾恨的事!
書不同文,是目前兩岸經貿文化交流上的最大「攔路虎」,也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深藏兩岸同胞心中的共同隱痛。面對這個「書不同文」的棘手困境,筆者以為,下列三個方案倘能逐步加以落實,應不失為化解之道:
(一)近程方案—大陸實施「寫簡識繁」,台灣實施「書正識簡」,兩岸同步推動。
想要臻達兩岸「書同文字」的目標,就現階段情勢看來,自非一蹴可幾。目前的當務之急,是面對現實,認清問題癥結,捨異求同,加強溝通。大家必須敞開胸懷,站在為華夏文化奠基的歷史高度來看問題,並伸出友誼的手。大陸方面有必要全面推動「識繁寫簡」措施,而台灣方面也應立即實施「書正識簡」措施,互相承認,接納對方。這只要在兩岸中小學教科書內,將課文中所出現被簡化過的簡、繁體字集中附在書後,並逐字以括弧註出其所對應的繁、簡體字便可奏效。唯有如此,方可望真正達到相互借鑑,相互學習的交流宗旨。
此一近程目標,完全符合兩岸人民乃至全世界所有華人的共同利益,只要兩岸領導階層真能為華族文化慧命著想,必可很快獲得共識,達成「寫簡識繁」與「書正識簡」的短期目標並不困難。
(二)中程方案—兩岸協同編印一套印刷用的《正體漢字》。
「書同文字」的第二個步驟,是兩岸共同研擬一套《正體漢字》。「印刷用楷,手寫用草」,是世界先進民族的文字運用軌則。這一套規範漢字,是基於民族文化之傳承與宏揚,在「楷、草並行」的大綱領下而擬制的,它既不跟時下台灣使用的《標準字體》雷同,勢必也將跟目前大陸正在籌編的《規範漢字》不同。正因為它是作為印刷出版用的,且係相應於「手寫草體」而創制,所以筆畫的簡省與否,已成餘事。真正要考量的重點是,實際的應用需求與學術理據的護持,在「情」(實用便利)、理(明確易識)之下來定「法」。為了取得雙方的認同,這個「法」必須由海峽兩岸共同來研討商定。
此書之完成,可望融入有關漢語文之最新學術研究成果,為華族制定一套最符合邏輯系統,能讓全世界都讚嘆喜用的最優秀《正體漢字》。這不僅是全球華人所引領期待,應該也是其他各民族與漢字有緣者的共同盼望吧!倘能藉著創編此書的機會,將數量已突破十萬大關,龐大驚人的存世「異體字」進行清倉大爬梳,相信這將是一件極富意義的劃時代大事。
(三)遠程方案—兩岸協同編印一套手寫用的《草體漢字》。
「書同文字」的最後一個步驟,是結合兩岸書家及文字學學者的力量,再共同編訂一套手寫體的《草體漢字》,可於《正體漢字》創制完成後著手編制。這一套草體的規範字,可以利用傳統漢字書法中的行、草書,也可以將大陸「簡化字」中的合理成分吸納進來,可望為自民初以來漢字系統的「唯楷」窘境解套,其實也是終結兩岸簡、繁體字爭議的釜底抽薪辦法。
自從春秋時代王官失守,教育普及民間以來,歷代對於漢字的運用,其實也始終具備「莊重體」(廣義的「楷」)與「率意體」(廣義的「草」)雙軌並行的態勢下發展。漢、魏以後,讀書人在日用之間的信函便條或草擬文稿時,大抵都以行草體為主。只有在書寫金石碑版、科舉答卷以及正式公文書的情況下,才使用楷書正體,其實也合乎「楷、草並用」的世界文字通則。直到毛筆書寫工具被西方硬筆及電腦打字等現代科技產品取代,原本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尺牘體」無形中遭到了「罷黜」,作為尺牘主調的行草書體,也因此黯然淡出了歷史舞台。尤其近代以來中國受列強侵凌,民族自信心喪失殆盡,因而將一切貧弱的罪責,歸咎於傳統文化龍頭角色的漢字,甚至要將它廢黜。溯自清末迄今,或從語音、字形及字數等各個方面分頭思考,試圖為傳統漢字尋找出路,無一不是這個莫名困窘下的騷動。
弔詭的是,站在便利實用的立場,不破壞便難言改革;可再怎麼改革,也都很難不破壞。大陸「簡化字」的出現,只看到筆畫簡省之便利,對漢字恣意蹂躪的結果,讓人深感困擾與不安。總而言之,一切癥結就出在清末以來的漢字系統把「印刷體」與「手寫體」混合為一,只有寫來費時的楷體系統,而缺乏可以獨立行用的簡便草體系統。以致長期以來,兩岸人民乃至所有華人,總是免不了為漢字書寫繁難而痛苦傷神,吃著同樣的悶虧。
老子說:「不知常,妄作凶。」往者已矣,來者可追。遺憾的是,直到今日將近百年來,面對祖先為我們遺留下來的曠世文化奇珍︱漢字,我們仍舊沒有足夠的智慧與魄力,來替它找回其「楷、草並行」基本功能,並為華族後人建構一套足以肆應時代需求,可以一勞永逸的「新漢字系統」。真是愧對華夏祖宗!
今天,兩岸簡、繁體字之爭論甚囂塵上。其實,最理想的文字政策,應讓楷、草分體並行。印刷體宜採「正體字」,不妨力求莊重嚴謹,借以通達傳統之「古」;書寫體則宜採「草體字」,不妨力求精簡迅捷,借以開拓現代之「新」。唯有超越簡、繁體字二元對立的單線思考模式,回歸漢字的獨特優質及其內部發展規律,才可望為漢字革新找到活路。也唯有在《正體漢字》之外,同時另編《草體漢字》,方能真正達到既省時省力,又不破壞漢字形體結構優勢,經由一次革命即可竟其全功。單憑台灣的「標準字體」或大陸為了補救偏弊,正在創編的「規範漢字」,恐怕都難脫窠臼,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徒然耗時失機而已。
以上三個方案果得實行,不僅可以將漢字導歸「印刷用楷,手寫用草」的楷、草並行之正軌,同時也能夠順利化解兩岸「書不同文」的困境,對於民族文化認同感之凝聚有大利益。若能將此議案列入未來兩岸兩會的會談內容,應是順天應人之舉。但茲事體大,恐怕得花一段時間來廣為宣導,才能取得各界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