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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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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效益—農糧產品外銷展望 文/郭俊開《交流雜誌99年12月號第114期(歷史資料)》

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已於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完成簽署,兩岸經濟關係進入了新的里程碑。其中涉及農業部份,大陸提供十三個稅項(未含漁產品五稅項),八種農糧產品零關稅,加上原有提供十五種水果,十一種蔬菜,共有三十四種農產品銷往中國大陸免關稅。加上兩岸海空直航協議,不僅縮短運輸時間且降低運銷成本,二○一○年初簽訂之「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協議」,亦使台灣農產品銷往大陸更趨順暢。
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佔有地利之便,ECFA簽訂後,如何落實零關稅優惠,使產業具體獲利外,如何將大陸建立成長期穩定外銷市場之一,更是今後努力的方向。
為積極布局國外市場,並兼顧國內消費需求,政府持續以「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為施政方針,制訂照顧消費者的食用安全,以企業化經營提高生產效率,並建立與生態環境共生的農業經營模式之農業政策,以因應當前總體環境情勢,輔導農民以現代化經營觀念,創造規模效益。

台灣農業輔導措施
(一)水果產業
台灣水果品質優良,惟因產業規模小且易受颱風等天然災害影響,致出口量僅佔年產量之一至二%。以往水果主要外銷目標市場以日本為主,隨著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快速,人民所得及消費能力提高,加以兩岸直航,大幅縮短航程,水果到貨品質提高。近年台灣水果外銷大陸之數量快速增加,二○○九年水果外銷數量三○一五二公噸,其中一二二四九公噸外銷大陸及港澳地區,佔總外銷量之四十一%。在簽訂ECFA後,中國大陸在原已對我開放進口之二十二項水果中,將香蕉、柳橙、檸檬、紅龍果、哈蜜瓜等五項列入早收清單,自二○一一年起分二至三年降至零關稅,大陸已逐漸成為台灣水果之重要外銷市場。
經評估分析兩岸果樹產期及品質特色,台灣水果以鳳梨釋迦、鳳梨、葡萄柚及香蕉等較具外銷潛力。近三年(二○○六︱二○○九)輸銷大陸數量,分別為鳳梨釋迦由八十四公噸增加至二千六百八十九公噸,成長三千一百%;鳳梨由一百二十公噸增加至七百八十公噸,成長五百五十%;葡萄柚則維持七百五十︱一千公噸;另本(二○一○)年香蕉外銷大陸一千六百一十八公噸。
台灣水果之核心競爭力在「優質安全」,已普遍受國內外消費者肯定。近年中國大陸地區經濟發展迅速,對於果品安全及品質要求提高。「吉園圃」為目前外銷大陸水果之共同品牌,以利消費者選購參考,農委會已於二○○九年六月向大陸遞件申請吉園圃標章認證。
為強化外銷,政府已針對具市場潛力之品項,建置香蕉等十三項果品外銷供果園,辦理契作生產,建立外銷業者與供果園農民長期穩定之合作關係,以穩定貨源,並由技術服務團導入專家輔導系統,提升產品品質。自二○一一年起,外銷供果園需取得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者始予登錄,並完成外銷供果園簽核系統,新增「吉園圃」介接機制審查功能。
為落實「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協議」,政府選定「鳳梨」作為試辦實施便捷進口檢疫檢驗措施之品項,將於二○一一年二月間邀請陸方人員,實地訪察取得「吉園圃」標章之鳳梨供果園,給予相關便捷措施,再逐步適用至其他品項。
(二)花卉產業
台灣氣候適合文心蘭栽培,且育種栽培技術精進,花農年輕具創新研發能力,發展外銷產業深具優勢。為配合ECFA之實施,將加強輔導設置文心蘭外銷示範專區,輔導專區農戶與貿易商策略聯盟外銷,建立標準化作業流程與品質管理制度,各產區採併櫃方式銷往大陸,以開拓第二市場及分散出口市場風險。
文心蘭列入早收清單,讓文心蘭產業的成熟技術及穩定的供應品質,更具有市場潛力。二○○九年試銷中國大陸兩萬支,二○一○年預期可達三十︱五十萬支。雖然目前台灣產的文心蘭,在大陸售價每支約人民幣三︱四元,較大陸生產每支一.八元高出一倍,但只要將輸往日本出口量,找到適當之第二外銷市場,對於整體產業的產值即可達到改善效果。預期未來三年,輸往大陸之外銷量能達五百萬支,出口產值由三億元提昇至六億元新台幣的榮景。
為擴大產業規模,營造產業群落,除持續開發建設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擴大設置蘭花外銷專區外,並配合相關政策性貸款,協助業者取得資金,以擴大生產規模。全區規劃面積一百七十五公頃,已完成園區一、二、三期,共計一百一十五公頃之土地開發,二十家業者進駐營運生產,溫室興建投資額約六億元,營業額約為四億元。蘭花外銷示範專區已累計設置文心蘭外銷示範專區六十四.一公頃,及國蘭外銷示範專區十五.一二公頃,協助廠商設施設備升級及營運改善,並推動文心蘭國際品質認證(ISO9001)及溫室栽培效益評估等業務。
(三)茶產業之輔導
台灣茶樹栽培面積約一萬五千公頃、總產量一.七萬公噸,台灣的文山包種茶、凍頂烏龍茶、阿里山高山茶及日月潭紅茶等早已享譽全球,尤其在大陸及日本甚受歡迎,二○○九年台灣茶葉出口中國大陸的數量約七百九十一公噸。因此,輔導成為精品名茶的數量將逐年提升,預計二○一○年供應一千兩百公噸,至二○一二年可供應兩千五百公噸以上,數量供應外銷大陸市場應無虞。
為建立台灣產之茶葉安全優質形象,政府持續輔導製茶廠及產銷班施行茶園共同防治、安全用藥及合理化施肥等健康管理,加強茶葉安全用藥監測,並輔導茶品完整標示,以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二○一○年計輔導一百三十七個生產單位,參與廠農合作及茶園健康管理,面積達一千六百六十公頃,以供應內外銷市場需求。另輔導設立優質茶專區,規劃推動面積一百七十公頃,藉由「市場導向」輔導茶業產、製、銷合作經營,輔以「廠農合作」之基礎,延伸輔導體系至行銷業者,以穩定茶源供應品牌化茶品。
同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加強輔導茶葉生產單位申請產銷履歷驗證,並輔導主要茶區法人、團體或相關機關,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茶葉產地證明標章。目前嘉義縣政府、鹿谷鄉公所、台北縣市政府、竹山鎮公所及瑞穗鄉農會已分別取得「阿里山高山茶」、「鹿谷凍頂烏龍茶」、「文山包種茶」、「杉林溪茶」及「瑞穗天鶴茶」產地證明標章註冊,其中「阿里山高山茶」及「鹿谷凍頂烏龍茶」產地證明標章,截至九月已核發使用三十六萬餘枚,對於保障台灣產茶信譽及品質具有相當助益。

佈局大陸市場
二○○八年十二月兩岸海、空運直航後,開啟台灣生鮮農產品輸銷中國大陸新契機。二○○九年台灣生鮮水果出口至大陸外銷值達五百一十五.一萬美元,為二○○八年出口值之二.二倍,生鮮蔬菜出口大陸七十.九萬美元,為二○○八年出口值之七.八倍。本(二○一○)年一︱九月農產品銷往大陸出口值為十八萬三千六百八十一公噸、三億六千六百八十六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二十三.八%、三十九.四%,其中生鮮水果部分,出口量值為七千六百九十三公噸、八百六十三.一萬美元,較二○○九年同期之四千零一十四公噸、三百七十六萬美元,大幅增加九十二%及一百三十%,顯現效益。
ECFA簽署後,陸方給予我方十八個免稅優惠項目,對台灣農產品銷中有實際助益。該十八個稅項,目前平均關稅為十三.三%,在協議生效後兩年內分階段降為零,以二○○九年大陸自台灣進口的金額估計,減稅金額可達兩百二十三萬美元。整體來說,未來減免關稅後,預估茶葉、文心蘭、金針菇等產品之出口競爭力可望提升,三年內出口值預計將由二○○九年的一十六百零八萬美元,大幅提高到一億一千萬美元。
農委會為協助業者拓展大陸市場,除辦理大陸市場調查外,並積極辦理各項參展行銷宣傳活動,包括輔導出口業者參加重要綜合食品展及專業展、在中國大陸重要消費城市與主要通路業者合辦「台灣蔬果節」、辦理CAS產品展售會、邀請大陸通路商來台參觀及貿易洽商、規劃於上海設置長期宣傳展售據點等。此外,為避免台灣農產品行銷大陸市場過程,遭到當地不肖業者仿冒競銷的威脅,農委會至大陸註冊「吉園圃台灣安全蔬果」、「CAS台灣優良農產品」等標章,並建立執法協處機制,以有效區隔市場。未來將以該標章即為台灣農產品「優質、安全、精品」之標識,在大陸平面及電子媒體、超市、百貨公司或量販店等通路,以及參加國際專業展、交易博覽會時,積極宣傳有這些標章者即為台灣生產之優質安全產品,俾與大陸產品區隔,以保障台灣農民的權益,並建立台灣農產品優質安全形象。
展望未來,台灣農產品將以安全、優質、免關稅之優勢,拓展大陸市場,更將在國際經濟舞台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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