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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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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與兩岸關係-開創兩岸交流路 文/陳榮傑《交流雜誌100年2月號第115期(歷史資料)》

海基會成立已屆二十年。當年有幸參與籌備,草創典章制度,建立運作架構,
擬訂交流綱要。其後,襄助董事長處理日常會務;萬事起頭難,個人投入亦深。
二十年來,兩岸關係雖然曲曲折折,走走停停,但欣見海基會一直扮演正面的角色,
發揮積極的功能。忝為昔日工作團隊的一員,個人與有榮焉。

時值海基會成立二十週年,特別以「海基會與兩岸關係」為題,表達個人對海基會的祝福,也是對兩岸關係的期許。
海基會作為兩岸交流的橋樑與協商窗口,本身必須具備聲望,受到尊重與信賴,始能展現自信,有效執行託付的任務。海基會成立不到一年,個人即已感受來自社會的尊重,同時也體會到機構的聲望日隆,大陸的對口單位也能以禮相待。為此,應向公亮董事長與首任秘書長陳長文致敬。辜先生的社會威望與長文兄的遠見智慧,是海基會社會形象中的重要資產。這種資產具有累積性作用,希望日積月累,將海基會的專業、聲望、形象從高峰推向頂尖。
至於海基會與大陸有關機構互動,成立初期,雙方函電係由「國台辦」與海基會相關人員以個人名義署名。其後大陸成立「海協會」,以為對口。至此,海基會與海協會的交流架構於焉成立;兩岸之間總算搭了一座橋樑,對於其後的交流協商開啟一扇相互認可的門窗。上述發展,對於兩岸關係的互動有其歷史意義與深遠影響。
海基會成立的三項任務:促進交流、提供服務、參與協商。三項任務息息相關,相互影響。例如開放探親之後,文書查證之需求隨之而來。但文書查證事涉公權力,須要兩岸共同協商。在當時的時空條件下,束縛重重,形同僵局。大陸堅持協商文書查證必須接受「一個中國」的前提。文書查證是事務問題,「一個中國」為兩岸的核心問題。大陸堅持以「一個中國」作為處理事務問題的前提,個人迄今不解。
為化解此一僵局,不能全賴函電往來。一九九二年九月間,個人有感於偷渡客遣返速度嚴重落後,爰藉送回「霞工緝二號」人船之便,前往廈門實地瞭解遣返業務。大陸方面,知悉本人有廈門之行,時任海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鄒哲開先生特別專程南下接待。
個人爰利用上述機會,就涉及文書查證所衍生的「一個中國問題的處理」等議題,與鄒哲開先生做了坦誠的溝通。會晤時間雖然短暫,但雙方原則同意就有關「一個中國問題的處理」,擇期在香港舉行「處長級會談」。另,諮商已久的「辜汪會談」確定在新加坡舉行。
由於此一坦率的溝通,終於開啟香港會談之門,並在後續的香港會談達成「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的處理模式,解決擱置多時的文書查證問題,也奠定「辜汪會談」的基礎。廈門之行,對於當時兩岸交流與協商僵局之解決,極具建設性與歷史性意義。上述背景對外未曾公開,利用二十周年慶之機會予以披露,以增社會各界對於兩岸關係之瞭解。
主權及主權所衍生的管轄權,是兩岸的核心價值。海基會成立不久,就面臨涉及管轄權的「鷹王號」走私,與「閩獅漁」號海上搶劫案件。
一九九一年六月,巴拿馬籍貨輪「鷹王號」涉嫌走私,大陸緝私船緊追至台中外海,強行上船押走二十六名船員,留下五人操船。貨輪呼救,台灣海軍馳援,人船押回台中。我方採取人船分離處理,人員送返大陸,船由司法機關偵辦。
大陸海關人員及隨身武器,由海基會人員搭乘華航班機護送至香港移交大陸當局,機上甚多媒體記者隨行採訪。本案涉及管轄權之行使,又有海關官員,兩岸歷史首見,本人親自隨機瞭解。距料,飛機到了香港上空,眾多大陸官員在過境室等候,要求本人單獨下機前往協商移交地點與方式。大陸不知何故,不願隨行記者在場見証此一歷史場合,對於移交地點亦甚堅持。雙方討論甚久毫無進展,最後本人建議在華航機艙交接,並告知對方,如果協議不成,人員武器只好原機返台。還好,大陸在最後一刻同意在華航機艙交接,過程比一般想像要複雜。
不久,一九九一年七月又發生大陸漁船「閩獅漁」號越界捕魚,並涉嫌搶劫台灣漁船「三鑫財」號,被我海巡單位押回台灣依法處理。案件發生之後,大陸紅十字會擬派團來台「協商案情」,並擬派記者隨團採訪。其間,兩會尚待協商細節,大陸代表團即逕出發前往香港,高調喊話,企圖掌握主動。最後我方同意以「人道探視」方式來台探視漁民,並同意記者范麗青與郭偉峰等人隨團採訪。
上述「鷹王號」走私案、「閩獅漁」漁船搶劫案,事涉司法管轄。其間又發生海關官員及隨身武器,在香港機場衍生移交枝節,以及大陸紅十字會組團來台人道探視及記者隨行採訪。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堪為兩岸最具敏感性的政治案件。海基會在整個過程,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事件終能圓滿落幕,為兩岸關係的發展與兩會的互動創下另類案例,也充分彰顯海基會處理兩岸事務功能。總而言之,過去二十年,兩岸關係時起時落,海基會在每次起落之間都能扮演階段性任務。
兩岸關係未來的走向,如果依照過去的軌跡,未來仍會曲曲折折;曲折能否通幽,端視兩岸所做所為所產生之向心力與離心力的消長。
首先,讓我們就西德的「東進政策」,南韓的「陽光政策」與「中國」的「和平統一」作一比較。南韓的「陽光政策」失敗了;西德的「東進政策」成功了;兩岸還在不確定的航程之中。
「東進政策」之所以成功,來自「善意的國際環境」與「善意的交流環境」。所謂「善意的國際環境」,包括蘇聯的態度。所謂「善意的交流環境」,東西德簽署「基本條約」,西德承認東德是「國家」(西德界定為「一德兩國」);雙方強調疆界不可侵犯是和平的基石。「基本條約」對於統一問題隻字未提,不預設前提,保留未來自然發展空間。在這種友善的氣氛下,自信容易培養;有了自信,互信隨之而生。西德以大事小,遠見與仁恕盡在其中。這是兩德足供其他分裂國家學習之處。
南韓與北韓之間,雖無類似兩德之基礎條約,但兩者均以國家身份融入國際體係,彼此互不否定他方之國際人格。南韓推動「陽光政策」,盼能以太陽的光熱,促進和解,惟表明不接受被北韓併吞,也不容忍武力挑釁。為了交流合作,南韓前後提供不少經濟援助。但「陽光政策」失敗了;原因很多,其中包括北韓沒有「自信」,因此無法建立「互信」。
回顧兩岸關係,數十年來兩岸在國際社會,相互競爭排他性的「合法性(Legitimacy)」與「代表權(Representation)」。大陸在與其他國家之雙邊關係上,堅持「唯一合法政府」,不接受雙重承認。在多邊關係(國際組織)方面,堅持「唯一合法代表」。這種「你死我活」的零和鬥爭,旨在壓縮台灣的國際空間,使台灣的國際法律人格逐漸淍零。大陸所謂的「和平統一」,事實上是單向強制台灣「回歸祖國懷抱」,缺乏雙向諮商。一般咸信,不承認對造的法律存在,何來雙方對等協商的基礎?各種民調顯示,大陸長期在國際社會各項領域踐踏台灣人民尊嚴,不但加深兩岸問題的「國際化」,也累積不少台灣人民對大陸的負面感情。
兩岸交流雖已歷經二十年,但彼此仍處敵對(confrontation)狀態,雙邊交流充滿算計,事務性談判突顯強烈的鬥爭(adversary)性格。目前,除了經濟議題各取所需之外,雙方「共同基礎」非常脆弱。交流往來最基本的「對等、互信與尊嚴」也難落實。大陸高度管制交流與協商的步調,快慢在於方寸之間,收放隨心所欲。所以,海基會的兩岸工作,可難可易,可快可慢。這樣的互動模式如不調整修正,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仍將是走走停停,曲曲折折的格局。如果大陸不能讓台灣擁有一定程度的「自信」,彼此的「互信」永遠無法建立,共同基礎與認同更難培養。
有些民族主義的狂熱人士,認為統獨是生死之爭,誓言戰到最後一兵一卒。斯言重矣!其實,天下分分合合是歷史常態,世界地圖每隔一段歲月就會變更顏色。統獨必須符合人民福祉,順應民意。此一民意必須經由國際社會公認之法定機制決定,不能訴諸武力或武力威脅。
就台灣內部而言,任何變更現狀之終極安排,必須兼顧不同的國家認同,否則社會勢必動盪不安,成本必大。兩岸交流應該務實以進,始能水到渠成;不宜躁進,也不容訂定時程。我們樂見兩岸交流。交流可以促進瞭解;交流可以促進改變。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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