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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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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坎經驗」與「增量民主」: 開出儒家人文主義的政統■文/黃光國(總統府國策顧問)《交流雜誌101年4月號第122期(歷史資料)》

今(二○一二)年二月一日,廣東汕尾烏坎村選出十一人組成的村選舉委員會。選委會成立後,將選出村代表和村委會組織。這是烏坎抗爭事件後的首次「民主選舉」,受到海內外人士矚目。

事後,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二月三日至四日到廣東省走訪農村,針對民眾反映地方村委會換屆選舉問題,他表示,村民自治是農民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形式,做好村委會直選,最基本的是要有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健全的制度,同時要有公開、公正和透明的程序。因為沒有程序的民主,就沒有實質的民主。

「民本主義」式的民主

兩天後,中共共青團報刊「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聲稱烏坎事件峰迴路轉,是「中國必須邁過的一道坎(指一個難關)」。文章並強調,「中國人配得起搞民主」,「民眾依法維權,政府法律維穩」,正成為各界的共識。

然而,海外媒體對於烏坎選舉是否能發展成為「真正的民主」,卻大多抱持懷疑的態度。西方媒體更批評溫家寶在廣東推崇民主的談話,不過是「大陸領導人對外宣傳的一種策略」而已。

作為一位長期關注大陸民主發展的社會科學工作者,我認為:烏坎選舉確實邁出了大陸「新農村民主運動」的重要一步。然而,以「烏坎模式」作為基礎的「新農村民主運動」,將逐步發展出「民本主義」式的「中國式民主」,而不是西方資本主義的民主。為什麼呢?

《民主是個好東西》

大陸內部並不是沒人關心「民主」在中國社會中的發展。相反的,近幾年來,不論是政治界或是知識界都有人在討論:如何在大陸現實的條件下,發展「中國式的民主」。其中,較引人注意的是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的著作《民主是個好東西》。在這本書中,俞氏主張「民主不僅是解決人們生計的手段,更是人類發展的目標;不僅是實現其他的工具,更契合人類自身固有的本性。即使有最好的食衣住行,如果沒有民主的權力,人類人格就不完整」。俞氏深刻的肯定:民主是一種解決社會爭議的較佳方法、合理分配社會價值的適當程序,以及有效保障民眾權益的制度途徑。

對於中國大陸政治改革的進程,俞可平認為,應該要從「善政」邁向「善治」。所謂「善政」,是指實行以民為本、清政廉明、高效運作、民主有序的政府管理體制。

尋租型官員

推動「善政」,需要有一批可以落實「善政」的幹部。大陸在推動改革開放之初,便訂下幹部升遷的三項指標:⑴知識化,⑵革命化,⑶年輕化。

在這樣的體制之下,從改革開放以來,大陸便出現了兩種不同類型的官員,一種是「尋升型官員」,他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不斷地努力追求表現,累積工作成效,以尋求下一次的升遷機會。

然而,有些官員看到自己未來升遷無望,便可能轉變成為「尋租型官員」,他們深刻了解「有權不用,過時報廢」的道理,從而「以權謀私」。在這一次的「烏坎選舉」事件的背後因素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類型的幹部。 

村幹盜賣土地

這場被視為大陸「新農村民主運動」的烏坎選舉,肇因於去年九月至十二月,因村幹部腐敗和販賣土地糾紛,爆發大規模群眾抗爭事件。在過去四十年間,烏坎村內的主要幹部都未曾更換過,每次選舉都利用偽造選票等方式連任,然後藉職務之便,私賣村民擁有的八○%集體土地,並吞款自肥達三十億台幣。

村民自二○○九年起就此問題多次上訪無效,至去(二○一一)年九月底,上千名村民因上訪遭拒,與當局發生衝突,並將村內官員趕走,自行組織理事會進行自治。

十二月初,政府派大批軍警至村內逮捕「滋事村民」,同時封村並斷水斷糧。然而,因為被逮捕的民選臨時村代表薛錦波猝死,引發村民憤慨,數千村民群聚示威要求歸還遺體,使得整個情勢更為嚴峻。

烏坎民眾在林祖鑾、楊色茂等人領導下,強調抗爭是「基於維護群眾基本權利」,絕非政治對抗,使得事件沒有極端化。

最後廣東省派出省委副書記朱明國為首的工作小組,進駐烏坎,並答應民眾三個要求:承認烏坎村組成的臨時代表、釋放逮捕的抗議人士並交還逮捕過程中猝死的村民薛錦波屍體,重選村委會,並解決土地糾紛,事件才告平息。

「民主改革」的壓力

烏坎村基層幹部腐化的現象,絕非單一事件,而是伴隨中共改革開放而衍生出來的結構性問題。諸如此類的問題,再加上許多客觀因素的影響,迫使中共不得不考量「民主改革」的可行途徑。

隨著經濟的發展,中產階級不斷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大陸人民不再依附黨、政、軍及國有企業過生活,國家對人民的控制力下降。此外,北京當局面臨的城鄉差距、貧富懸殊擴大,人民不滿意中共政權的貪污腐化,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控制力也逐漸下降。這些挑戰,都成為北京當局不得不思考如何進一步推動民主化。

針對這個問題,俞可平提出的具體建議是「善治」。俞可平認為「善治」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新穎關係,更是兩者的最佳狀態。他認為大陸的民主政治建設,必須密切結合大陸的歷史文化傳統和社會現實條件,從而提出了善治的基本要素,包括「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責任性」、「回應」、「有效性」、「參與」、「穩定性」、「廉潔」、「公正」等十項指標,作為大陸政府治理的重要判準。

嚴格說來,這十項指標並不在同一個平面之上,它們應當是構成「中國式民主」理論的重要成分,彼此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動力關係。我們可以用這次「烏坎選舉」事件的經過來說明這一點。

四十年來第一回

烏坎村群眾運動發生之後,廣東省委一月十六日宣布林祖鑾擔任烏坎村的總支書記,同時兼任村委會重新選舉籌備小組組長,負責領導村委會重新選舉工作。維權抗爭首領成了村官,這是中共史上頭一回。

大陸農村「人民公社」的生產隊走入歷史後,共產黨領導的村民自治已實踐了三十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有村民自治的規定,但烏坎村民說,這次選舉是四十年來第一次。過去烏坎從來就沒有真正選舉過,都是上級說了算。村民對選舉很陌生,這回有關選舉知識海報貼滿了全村,就是要民眾知道選舉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烏坎村選舉委員會的候選名單不再是中共指定人選,而是全村「海選」。從取得五十位以上村民聯署的廿六位自薦人士名單中,民眾可以寫下自己中意的人選;也可以自己填上自己信任的人選。選票共有十一格,每位民眾可以一次選十一個人選,或只寫一、二人。

二月一日,在上百位武警和四十多位村中大學生志工維護下,選舉平和進行,下午林祖鑾宣布投票結束,立即用紅紙封上投票箱。五點開始點票,隨後公開唱票計票。

「摸著石頭過河」

這次選出的選舉委員會,將負責二月的村代表選舉,和三月的村委會選舉工作。村委會是大陸最基層的農村組織,處理村裡的公共事務。從這整個事件的經過來看,長期以來,烏坎村雖然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可是因為選舉過程不透明,村裡的公共事務被少數幹部長期把持,進而以權謀私,造成村民們的普遍不滿,終於釀成群眾聚集抗議事件。

官員盜賣村民土地演變成為群眾集體抗議,由於領導人堅持這是「維護群眾權力」,而不是「政治對抗」,廣東省委也順水推舟,宣佈由林祖鑾擔任烏坎村的總支書記,結果整個案件便峰迴路轉,走上「合法的道路」,而符合了俞可平所提出的許多項「指標」,包括「合法性」、「法治」、「參與」等。 至於這樣一人一票制民主選舉,能給大陸其他農村民主帶來什麼參考價值?林祖鑾說,「這不敢說,我們自己也是摸著石頭過河」。

增量民主

「摸著石頭過河」很能夠說明烏坎村民代表日前心裡頭的感受。用俞可平列出十項指標來說,烏坎村民要搞民主選舉,被選出的代表就必須承擔起管理公共事務的決定,他們必須「對公民的要求做出及時和負責的反應」,或「高效有序」的解決公共的問題,而不能事事仰賴上級,「看上級的臉色辦事」。

值得注意的是,被選出的村委會這種「摸著石頭過河」的感覺,完全是中共既有的體制內進行,並沒有破壞中共體制。領導群眾運動的林祖鑾本人也是共產黨員,事後被任命為烏坎村的總支書記。更清楚地說,如果我們把「烏坎經驗」稱為「新農村民主運動」,這種「民主運動」只是由一批黨員領導群眾,替換另一批腐化的黨員而已。

依照俞可平所倡議的「中國式民主」,「中國民主改革」的發展進程應該要採取漸進的「增量民主」。這樣的「增量民主」不但不會危及中共的政權,反倒會強固中共的統治基礎。

「中國式」民主的指標

俞氏認為:推進民主治理的重大改革,必須擁有現實的政治力量,取得大多數人民群眾和政治菁英的支持,擁有最廣泛的社會基礎;同時,這些改革應當最大限度地符合現存的政治法律框架,不能違背現有的憲法及其他基本法律。而發展民主的基本途徑,就是致力於「不斷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

依照俞可平的論點,中國大陸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政治體制改革,並未以多黨制和三權分立為主要特徵的西方政治模式,因此也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這是一種以政府治理或政府管理體制為重點內容的改革。依照這個標準來看,中共近年來所謂的「政治改革」主要是著力於「正當性」(legitimacy)、「合法性」(legality)和「有效運作」三個層次:在政治統治的正當性上,近年來大力推動黨內民主與基層民主;在有效運作層面上,是強調「服務型政府」的轉化;而從法律運作的合法性來看,則是從依法治國(rule by law)到以法治國(rule of law)。「烏坎經驗」是中共是否能健全「中國式民主」的重要指標,值得我們縝密觀察。

儒家人文主義的政統

當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宗三指出:西方哲學是通過「實體」(entity)的觀念來瞭解「本體」,把社會看作一個「實體」,所以會用「主/客」二元對立的方法,來研究社會,發展出各種社會科學理論。中國人是通過「功用」(function)的觀念來瞭解「本體」,所以會有「體用不二」觀念,很難發展出社會科學理論。

從這個角度來看,俞可平所提出的「增量民主」主張,並沒有思考作為中華文化的「本體」,到底具有什麼特色,而只是從「功用」的角度,討論「民主」對大陸社會可能發生什麼作用,這是一種「實用主義」的想法。

在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曾經說過一句名言:「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又說:「不管白貓、黑貓,能夠捉住耗子,就是好貓」,這是他在否定「文革」路線之後,為了走出一條自己的道路,不得不提出的「實用主義」判準。

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中共在堅持「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前提之下,引入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一方面在經濟建設上獲得了舉世矚目的傲人成就,另一方面在社會上也產生了價值紊亂、道德敗壞、貧富懸殊、貪污腐敗的嚴重問題。

「民主」固然可能有助於這些問題的解決,但從世界各國實施「民主」的經驗來看,「民主」絕不是能治百病的「萬靈丹」,更不是有求必應的「洋菩薩」。不瞭解自身文化的特質,盲目移植西方的民主制度,反倒可能導致更難解決的社會問題。繼「歐盟四豬」發生債務危機以來,跟著爆發危機的歐美國家,無一不是「民主」國家,就是最好的殷鑑。

牟宗三在致力於整理儒家文化的統緒時,曾提出「三統並建」之說,認為他畢生所作的努力,是在建立儒家人文主義的「道統」,將來必須吸收西方文化之長,以他的研究成果作為基礎,建立自主的社會科學「學統」,才有可能開出民主政治的「政統」。

我一向認為,台灣是中華文化最好的實驗室,如何以「台灣推行民主政治」的經驗作為起點,總結西方國家的民主經驗,建構中國式的民主理論,開出儒家人文主義的「政統」,正是當代社會科學家最重要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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