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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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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社會公義」與兩岸「公民社會」之發展■文/陳小紅(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交流雜誌101年6月號第123期(歷史資料)》

統計顯示,二○一○年時,台灣共有一五○五九個志工團隊,總人數達七二三四一四人,志願服務總量逾五九○○萬小時、一‧六億人次。就兩千三百萬總人口言,民眾參與各類志願服務之熱情不言可喻,陸媒因此以「志工島」形容台灣。

事實上,「志工」似已成為台灣千萬民眾的共同「名片」!在台灣不僅每日可見義警、義交,在諸如戶政事務所、公園、醫院、市政府等公共活動場所,更極易接觸到親切可人的各式義工。

不只國內,甚至在世界各角落,尤其是重大災難現場,從海地、印尼、四川汶川到日本福島,總不難於災難發生後的第一時刻,捕捉到慈濟人的身影。而在泰北的美斯樂,中華救助總會、世界展望會的關懷從未間斷。遠征非洲大地,也總可追蹤到台灣「現代史懷哲」的足跡。比起彼岸頻遭非議的「小悅悅」、「十三億人口扶不起一名七十歲老太太」等事件,以上事跡突顯了兩岸「公民社會」極大的差異!


「國家」vs.「社會」


由某種意義上言,台灣「公民社會」的形成和發展與其民主化的進程息息相關。一九八七年解嚴前的十多年,改變「威權體制」的呼聲不絕於耳;無論是一九七一年我國退出聯合國或一九七八年的中美斷交,為當時號稱「黨外」的運動者提供了「國家定位暨前途」之論述空間;其後數年,一連串蓬勃發展的街頭社會運動,鮮明地標示著「公民」意識抬頭,台灣的「國家」與「社會」關係進入了新紀元之事實。

有學者以「社會力」的釋放/展現來描繪那段歲月。其實,早於一九七○年代,知名的政治學者白魯恂(Lucian W. Pye)已提出開發中國家的政治發展過程,勢必面臨認同、合法性、權威、國家安全、生產、分配、參與等幾大危機。另一政治學者Edwin Winckler 有關由「威權體制」過渡到「權威體制」之論述,更為大眾所熟悉。國內外學者咸認在經濟高速成長後,民眾「逐漸升高的期望」若無法獲得滿足或適當的疏通,很自然地會衍生成「逐漸升高的挫折」。

國家治理模式因此也由強調「大有為政府」,轉而向「小政府、大社會」擺渡。一九八○年後,伴隨著幾乎無所不在的「全球化」,挾其「通訊革命」的力道,一方面改變了世人的溝通方式,另一方面,讓不少個人,尤其是開發中國家的人民,體會到「國家機器」並非解決民眾所有需求的最佳利器,許多問題的答案似更仰賴國際社群的介入。「國家」與「社會」間不再是臣屬關係,勢須走向「夥伴」關係,「第三部門」的概念遂如雨後春筍般地應運而生。


兩岸「第三部門」發展概況


承襲中國傳統文化的台灣,向來不乏從事「社會公義」團體。過去的「義學」、「義倉」以至時下的各類公益團體,早已形成台灣社會「軟實力」的一部分。內政部社會司資料透露,二○一一年止,台灣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數已達二二六三個,占所有社會團體總數的五分之一。

另一方面,根據北京清華大學NGO研究所王名所長的研究(王名:二○一二),截至二○一○年底,向大陸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各類社會組織數量已由二○○五年底的三十一萬個增加到四十四萬個;其中,基金會數量即由九七五個增加到二一六八個。此外,他並指出全中國大陸已建立了三‧一萬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和慈善超市,初步形成了多種類型、分工協作的社會捐贈網路。

另有學者(鄧國勝:二○○七)亦提及,大陸「第三部門」的角色日益吃重,二○○二年時已提供了不含兼職志願工作者在內的二七五萬個專職就業機會,占全國經濟活動人口的○‧三六%,占服務業就業人口的一‧三六%。東海大學行政系助理教授陳秋政的研究(二○一二)更顯示,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底,大陸社會組織高達四四‧八萬個左右,社會團體有二四‧七萬個,基金會有二三一一個,民辦非企業計一九‧九萬個,自治組織六八萬個,村委會五九‧二萬個,居委會八‧八萬個。若再加上二八八個國際非政府組織(江明修、吳正中:二○一二),這些年大陸民間團體的成長不可謂不驚人。

此外,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魏娜教授(二○一二)強調至二○一○年底,大陸社區志願者人數達二九○○多萬人,其中註冊社區志願者達五九九‧三萬人,參與社區志願服務活動超過五千多萬人次,服務小時數達一千五百萬小時。而至二○一一年底,單是大陸青年註冊志願者人數即已逾三三九二萬人。


「民主」vs.「威權」及「維權」vs.「維穩」:兩岸「公民社會」發展脈絡


回顧解嚴前後數載,台灣大小社會運動不斷,有學者以「文化斷層」概念闡述當時「經濟掛帥」所導致之社會、文化等層面發展的嚴重斷層。而隨民主化浪潮的推逐,政治性社會運動層出不窮,舉凡政治受難人人權、勞工、老兵返鄉、老兵福利自救、校園民主、殘障及福利弱勢團體請願等運動之總數最多;其次則是如教師人權、原住民人權、果農抗議、婦女等社會性質之運動;至於經濟性運動則有消費者保護、地方性反污染自力救濟和生態保育運動等;而諸如新約教會之宗教抗議運動則為數甚微。

另一方面,王名教授的研究(二○一二)點出環境保護、扶貧開發、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教育支持、公共衛生、社會福利、行業管理等為目前大陸社團較活躍的幾個領域。更具體言,改革開放三十載以來,大陸高速的經濟成長使社會付出了相當高的代價。首先是長期困於二元結構下的農民處遇問題,不僅體現在進城農民工遭剋扣或欠薪的權益保障方面,另也反映在失地農民、留守兒童、農民工子弟就教權的被剝奪等層面。尤其當中國「人口紅利」告罄,「路易士拐點」逐漸萌生之際,城鄉關係、勞資關係、經濟成長與環境保育間等矛盾,均不難由最近鬧得舉世盡知的陳光誠盲人人權律師案及先前之「艾未未」事件,以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教授等為百姓「維權」之舉措見出端倪。

這些發展似乎又都和現階段強調「維穩」的中共當局發生了不小的擦撞。工人的焦躁除見證於富士康的連串跳樓事件、日資HONDA和TOYOTA汽車廠工人為漲工資而生的集體罷工事件,環保意識的抬頭更不難由嘉興居民為已拍板的上海—杭州磁懸浮列車興建抗爭事件和廈門居民抗議PX化工廠興建事件窺見一斑。其實,大陸民眾明知通過上訪解決問題的機會只有千分之二,惟九○‧五%的老百姓上訪是為了「讓中央知道情況」;八八‧五%則是為了「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于建嶸:二○○七)。

對照盛行於八○年代台灣「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說法,大陸近年來似正瀰漫著「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認知。近期廣東陸豐市烏坎村民的抗爭固不無政治時機的算計,村民最終贏得了自主權卻是個不爭的事實。


「公民社會」的制度環境與條件


 總之,台灣「公民社會」的發展在落實公益社會理想方面已有傲人的成績,生活於此的人們已將陌生人提供的「良心傘」、「高山奉茶」等視為當然。然而不可諱言,台灣「公民社會」的成熟度,尤其在政治層面上如何避免混淆「民主」和「民粹」,似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至於正處轉型期的中國大陸,欲邁向真正「『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一如溫家寶總理再三所宣示者,「政治改革」勢所難免。民眾基本的言論、集會、結社和出版等自由固不能少,「普世價值」之形塑和「公民素養」的提昇更屬當務之急!


主要參考書目

1.內政部民政司、社會司,2012,表3.6,全國性人民團體數。

2.江明修主編,2011,《社會企業與公益創新:邁向公民社會》,台北:法鼓公益叢書。

3.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公民社會暨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等主辦,《2012亞太公民社會學術研討會論文手冊》,台北。

4.姜新立、戴東清、王信賢、張執中、王正旭,2008/4,「中國大陸社會抗爭之現況與發展研析」,《政策報告No.970003》,台北:中華歐亞基金會。

5.Gelatt, James P., 2001, Managing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in the 21st Century,(世紀曙光:非營利事業管理),台北: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

6.Kuan, Yu-yuan(ed.),2003,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 Foundations in a Changing Society, Taipei: Hong's Foundation for Education & Culture.

7.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2002,《台灣300家主要基金會》,台北。

8.陳鍵興、陳斌華,2011/12/6,「(港澳台)志工:台灣千千萬萬民眾的共同『名片』」,新華社。http://www.chinesetoday.com/big/article/56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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