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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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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在台成立辦事處之意涵及其對未來兩岸關係之影響■文/張仕賢(台北海洋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中華港澳之友協會秘書長)《交流雜誌101年6月號第123期(歷史資料)》

在歷經各方多年的努力後,眾所關注的「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於今年五月先後在台揭牌運作。兩機構的成立除將進一步處理、深化台灣與港、澳間的經貿、文化、教育、科技、旅遊、醫療等各項交流與合作事宜外,並可提供在台灣的港澳民眾適切的急難救助服務,進一步完善保障在台的港澳居民各項權利。

此外,兩地駐台辦事處的設立承續著去年七月十五日我駐港澳辦事處的正名與功能提升,除有助於台港、台澳雙邊政府部門的順暢溝通外,也將有利於協助處理台灣民眾赴港澳相關事宜;澳門方面更賦予辦事處加強台澳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合作等業務功能,誠如其駐台辦事處主任梁潔芝所言:「未來辦事處將自許成為綜合性的服務平台,為在台工作、學習、旅遊的澳門市民提供更妥善的服務,並開展澳台間各項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港澳台關係 兩岸關係重要指標


對於港澳特區政府在台設立準官方的辦事機構,作為兩岸三地間的橋樑窗口,吾人在欣慰樂見之餘,亦應誌記這一切成果實有賴於近年兩岸關係的平和與快速發展。長期以來,台港、台澳間的小兩岸關係一直是兩岸互動格局下的縮影。對台灣來說,港、澳始終都扮演著兩岸間積極重要的中介角色,開展台港澳關係與兩岸關係就如同人的雙腳走路一般,前腳確立方向,後腳才能順勢跟著邁前。

過去,台港、台澳關係發展就像「前腳跨步」一樣,它除了是兩岸互動往來的關鍵渠道,也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指標,讓屬於「後腳跟上」的兩岸關係,伴隨著成功經驗,能夠走得更加穩健。今後在兩岸邁向和平發展的漫長進程中,兩岸四地都應認真思考港澳的積極功能與角色發揮,若能進一步發展和善用,當能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注入更多的活水與動能。


港澳中介角色的功能思考


對於兩岸關係而言,港、澳的中介角色是兩岸關係建構下的特殊區域:在政治性規範上,中國大陸透過「一國兩制」與《錢七條》形塑了港澳對台交往的規範框架,而我國則是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暨施行細則作為台港、台澳與兩岸之間互動交往的區隔。在經濟性規範上,由於港澳的貿易優勢以及充當兩岸橋樑、跳板的經濟功能,屬於客觀存在的物質因素,在兩岸的互動交往上扮演很重要的關鍵角色。如今港、澳在台設立辦事處,吾人如果期待港澳能夠在兩岸規範下作為兩岸「制度創新」的「中介角色」,首先在定位上就必須跳脫兩岸既有的思維模式與政策框架,才能敞開胸懷,進行全方位的接觸與瞭解。

由於兩岸間的癥結在於「一中」問題與隨之而來的主權歸屬事項,如果繼續纏繞下去,兩岸之間很難開展實質建設對話,更遑論直接的協商談判。因此,港澳的中介角色應該是積極為兩岸創造任何可能對話及接觸的機會,在思維上若想扮演好這個角色,其前提就是「沒有前提」。

兩岸政府應該在不斷嘗試建構新的「理念」前提下,對於創造新共同規範的可能性採取開放的態度,雙方的僵局才有可能突破。在這思維下,港澳就不能只是在台海兩岸間扮演輔助性的中介角色,而更應該在一些關鍵性事項中發揮適時、示範性地交往功能,例如過去兩岸商談中的「澳門模式」便是其中顯例。

透過建構主義的思考,筆者認為由於兩岸仍處於分治狀態,港澳在台設立辦事處適可在兩岸之間扮演著中介緩和的角色。在政治上,由於兩岸政府都需要一個可供交往的平台,而透過港澳二地,兩岸政府便可以在雙方尚未建立新的政治定位共識(或身分認同)前,先行搭建一個有效的交往平台。對雙方政府來說,如囿於意識型態的堅持,只會流失彼此務實交往的契機;在外部客觀環境與相關條件未臻成熟之前,過於戮力推促兩岸直接互設辦事處,其結果反而可能適得其反。在經濟方面,兩岸四地由於具有地緣以及產業的互補優勢,在自由貿易以及區域經濟蓬勃開展的現今,經濟互動上自然會形成一個緊密的交往環鏈,兩岸四地都置身在這樣的經濟架構安排之中。

由此可見,無論在政治、經濟與社會交往各層面,港、澳都扮演著兩岸重要的中介功能。雖然以往在綠營執政時期,我們便可感受到港澳的對台政策積極與否端視兩岸關係的發展是否平順,但是在兩岸長期以來交往互動所建立的一些共識中,我們仍可體察兩岸現況其實是人為建立的規範。所以只要行為者願意去建構新的規範,就可能創造無限新的價值認同,進而改變行為者的思維框架。

以兩岸四地來說,雖然港、澳是兩岸互動體系下的次行為者,但只要願意就可能改變文化,並塑造新的格局架構。過去,港澳政府的作為常常囿於《基本法》與《錢七條》規範而自我限縮,未來若能在兩岸體系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應對兩岸關係當有正面助益。


未來建言


展望未來,在當前穩定的兩岸格局架構中,對於港澳在台設立辦事機構後,台港、台澳關係交往的內涵以及互動的持續深化仍有待三方政府共同努力,以下分別就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等面向探討未來台港澳新關係。

首先,從政治面向來說,長期以來官方實質的互動與作為仍嫌不足,若要維持可長可久的互動關係,仍應就建立制度化交流投入更多心力。就當前台港澳政府三方而言,有兩個領域可以共同努力:第一步是加強政府間的互動往來,並就相關事務進行協商、簽訂協議,諸如互免簽證、學歷認證、打擊犯罪、經濟合作等,讓彼此間的官方互動,不斷擴大範圍並延伸至各個領域,進而認同兩岸四地的正常交往。其次,可積極促成港澳行政長官來台拜會訪問,畢竟港澳在兩岸間的地位仍有其特殊意涵,若能促成港澳行政長官來台交流並與我中央政府互動,相信將有利於兩岸政府務實面對當前政治現實。

其次,就經濟面向來說,以往港澳是我國進入大陸市場的跳板中介,未來台灣仍然可以透過港澳進行更多的佈局與開拓。二○○九年,大陸為進一步調整珠三角地區的產業結構及開展港澳與大陸的經濟合作模式,公佈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積極推進興建港珠澳大橋、深港高鐵等大型跨境基礎設施建設,簽訂框架協議,深化粵港澳合作,強化大陸與港澳的經濟聯繫。例如,支持香港,鞏固並提升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打造澳門,發展旅遊休閒、國際商貿及探索陸澳合作新模式。

因此,未來整個大珠三角地區的經濟格局將會產生變化,對各種經濟服務的需求日漸增加,這不僅為港澳經濟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更將成為中國大陸「走出去」戰略中的重要角色。有鑒於珠三角經濟區是我台商主要聚集地,展望未來港澳經濟發展,政府若能針對部分領域加強與港澳政府合作,必能相得益彰,創造多贏。

最後,從社會與文化面向以觀,雖然每年台港、台澳間的民間交流不少,政府也在港澳積極推廣台灣文化,但仍有些部份可再增強。第一,針對港澳來台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注與照顧,對於日後兩地社會關係的推展當是利多良善。其二,倡議港澳在台辦事處舉辦「香港週」、「澳門週」等系列主題活動,讓台灣民眾可以多元、全面性地認識港澳,對彼此間的長久往來當有很大助益。

衡諸未來台港、台澳關係發展態勢,總地來說機遇多於挑戰,值此兩岸關係緩和之際,台港、台澳關係仍有很大的揮灑空間。未來,政府除應持續積極主動、開拓深化外,亦當在其他領域思考突破,尋求多贏,為日後兩岸四地開創更好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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