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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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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20週年學術研討會》「九二共識」與兩岸政治互信的建構■發表人/包宗和(國立台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整理/編輯部《交流雜誌101年12月號第126期(歷史資料)》

本文從過去二十年的兩岸互動關係,研究九二共識與兩岸政治互信的關係,其探討的層面包括:⑴大陸與台灣所需政治互信的異同;⑵九二共識的歷史沿革與內容,這包括一九九二年香港會談是否有共識存在;⑶從一中三段論的演變看大陸方面對台政治立場與九二共識趨同的進展,而這也是兩岸政治互信提升的過程;⑷以九二共識為基點,兩岸有無進一步深化政治互信的可能,這包括九二共識的侷限性能否突破,一中能否共表,以及「兩岸一中」與「兩岸一國」的差別。

九二共識是目前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

包教授開宗明義指出兩岸所需政治互信的異同:「一個中國」與「反對台獨」是大陸方面一貫的立場,大陸最終的目標是和平統一,「一中」與「反獨」可以說是追求統一過程中的形塑要件。台灣方面強調的則是不動用武力,不被大陸併吞,享有國際空間及尊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自二○○○年以來,兩岸在「九二共識」著墨甚多,二○○八年國民黨重新執政之後,雙方均一再宣示九二共識,這是兩岸各自主張政治互信內涵中較有交集的部分,顯見九二共識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是現階段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

九二共識的事實與功能

包教授認為「九二共識是否存在」這項議題,應從香港會談兩會互動的實質面與一九九二年會談結束迄今之功能面兩個面向來加以探討。

就實質面而言,香港會談雙方達成以口頭方式說明各自立場的共識,就雙方函電與表述內容觀之,有交集的部分是「謀求國家統一」及「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此完全滿足了大陸方面的政治互信需求;而台灣方面的互信需求,也在大陸接受「各表」的狀況下被滿足,兩岸因此得以展開事務性磋商,進而成就辜汪會談。「一中各表」為兩岸兩會香港會談所達成的共識,故當年雖無「九二共識」之名,卻有「九二共識」之實。

在功能面方面,不論就一九九二年後的實質運作而言,或二○○○年的名詞產生來看,「九二共識」都有其功能性的考量和功效存在。換言之,只要「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能夠發揮兩岸關係安定與和平的效果,則九二是否有共識也許就不會那樣重要了。

從「一中三段論」演變 看九二共識與兩岸政治互信提升

包教授的論述分析,一中舊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是偏向法理主權的概念,大陸和台灣是一種零和關係。一中新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則偏向事實主權的概念,大陸和台灣是一種非零和的正向關係。新三段論的提出代表北京對台政策更趨務實,兩岸政治互信也得以提升。

香港會談時大陸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立場還是「一中舊三段論」的氛圍,但「一中各表」默契至少對此種論述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衝擊,也促使北京當局思考修正舊三段論的必要性。二○○○年台灣政黨輪替,大陸改以「一中新三段論」取代「一中舊三段論」。新論述使兩岸處於較平等的地位,也與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精神較為吻合。九二共識講的是法理主權概念,實際做的卻是事實主權概念,一中新三段論呼應了九二共識的實際面,也開啟了兩岸逐漸面對彼此事實主權(治權)的新紀元。

從「一中各表」到「一中共表」

包教授指出,香港會談大陸方面預留了日後協商如何表述一個中國的伏筆,隨著雙方兩岸政策更趨務實,得以使一中意涵有更大的解釋空間。對台灣而言,九二共識雖有效地處理了兩岸關係,但仍未能全面解決台灣國際空間問題。換言之,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在用到國際關係時,仍力有未逮。雙方如何透過「共表」,建構出一個更為鬆弛的一中架構,以含括兩岸既有的政治現實,是相當重要的課題。

九二共識與「兩岸一國論」

另外,包教授以中外政治學者對於「國家」的論述,分析比較「兩岸一國」與「兩岸一中」之異同。他認為,「兩岸一國」若從大陸立場而言,可根本杜絕兩岸一邊一國的想法,可更大幅度滿足大陸政治互信的需求,但其論述之「一國」所指為何,恐仍有爭議。「兩岸一國」是可以思考的模式,但相對「九二共識」、「兩岸一中」,是否更能解決當前的政治問題,仍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

九二共識的脆弱性

包教授於結論指出,回顧過去二十年的歷史,可以發現:九二共識具有高度政治性,卻沒有足夠的法律拘束力,只有靠雙方誠意來維繫。因九二共識形成於兩岸政治互信仍非常薄弱的時期,當其被任何一方否定時,兩岸關係即呈現出非常不穩定的狀態。

展望未來,若欲成就兩岸更高的政治互信,「九二共識」思維不能只侷限於守成,而應力求突破,使一中架構,更具彈性,兩岸的持久安定與和平才可以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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