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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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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力與兩岸文化創意產業■文/張培仁(中子創新有限公司執行長)■整理/編輯部《交流雜誌101年12月號第126期(歷史資料)》

文化力是未來經濟力的成長關鍵,對外是國家形象的延伸,對內則是國民創造力與生活品質的基礎。

何謂「文化力」

文化力的本質,是一個城市、地區或國家生活型態的展現。文化力的成功,不僅只是單一作品的成功,而是一個城市、地區或國家的生活型態,形成迷人的影響力,使區域外的人對該地的生活心生嚮往,進而帶動購買該地區的文化創意製品,或與之相關的生活、科技與工業製品,並產生前往該地旅遊的意願。因此,一地若具有成功的文化力,將會反應在輸出該地的生活型態所帶動的經濟效應。

文化創意產業化

當一地的文化創意工作者,銷售其創造出來的文化內容所形成的經濟,就是文化創意產業。比起其他產業,大眾文化創意產業最特殊之處,在於其經濟效應的發生,是來自「無限複製的可能性」:一個故事成為小說、電影或戲劇,被千萬人所觀賞;一首歌成為CD、MP3或手機鈴聲,被千萬人所聆聽;一個設計被廣泛應用在服裝、製品、裝飾或其他生活用品,被千萬人所使用…文化內容被無限複製,其所產生的銷售及傳播效應,使一地的生活風格、美學創造力與價值觀被無限蔓延。

大眾文化產業因為其無限複製的可能性,其製程、市場環境、生產與銷售模式及成功因素,與傳統產業有相當大的差異,而其本身的種類亦多,在市場中遭遇的競爭與挑戰各有不同。

文創產業多元化

文化創意產業類別多元,依其行業別劃分,可分為視覺藝術、音樂、電影、舞台戲劇、設計製品、服裝時尚、出版事業、動畫漫畫及文化場域經營等。但依其目標市場與銷售特性,個人淺見又可分為藝術/菁英市場、跨界市場,大眾文化市場、生活文化市場,傳統市場,以及前衛邊緣市場等類別。

舉例而言,菁英藝術市場多半是以原價作為定價核心,比如畢卡索的畫作或者骨董交易。跨界市場則是具備藝術背景的作品,但同時也向大眾市場銷售。大眾文化市場,如本文之前所述,是以創意的延伸複製成大量產品為主。生活文化市場,則是包括創意園區、都市規劃,甚至到餐飲文化、夜店文化等,與生活相關的美學,都對文化產業形成影響。傳統藝術市場,則是固有的文化遺產的延續,在比較傳統或年齡層較高的受眾中有其市場,也經常在觀光市場中應用。最後則是前衛邊緣市場,前衛邊緣市場是藝術碰撞與創新的實驗場域,是人才與觀念養成重要的基礎。

以音樂為例,音樂在藝術/菁英市場是古典音樂。但運用古典藝術背景的演出、出版,比如波伽利或音樂劇,也會向大眾市場銷售,便是跨界市場。在大眾文化市場,是各種風格或形式的流行音樂。在文化生活市場,則是各種音樂展演空間、Live House。在傳統市場,則是傳統戲曲歌謠。在邊緣前衛市場,則是如「地下社會」的音樂場域以及各種獨立音樂品牌。同樣是音樂行業,卻可能因為市場區隔不同,導致受眾群、銷售與傳播管道、展演環境,甚至競爭環境、人才培養方式有極大差異。

台灣的文創優勢

大眾文化與生活市場,其藝術創造過程相對單純,且相對於菁英、跨界、傳統等文化市場,更具「時效性」。因為其快速反應與大量生產的特性,可以快速傳播到非常廣泛的範圍,並可能對一般民眾的心理與感情,產生立即且深遠的影響。

大眾文化因其豐沛的創造力、反映生活風格與美學的立即性,以及對大眾生活的影響力,往往形成流行性的經濟效應。相對於傳統經濟的供需關係,流行其實是一種「創造需求」的方式,是美學經濟的具體應用,也是一地生活風格與美學形成的浪潮效益。

流行的真正體現,並非是一首歌、一部電影或一個設計,而是一種「生活方式的普及」。從音樂的搖滾、嘻哈、民謠等類型,到美術的風格派別、時尚的浪潮趨向,都是反映一種特定的生活方式與風格美學,自一地擴散到更廣泛的區域,因而帶動相關風格製品的銷售。

以台灣的流行音樂為例,台灣的流行音樂居華人世界的領導地位,二十年來,在大陸的銷售量幾乎達上百億張(含盜版製品),直接影響區域內人民對台灣的感情與嚮往。仔細探究其販售的本質,並非歌曲、歌手或CD,而是台灣的優勢生活方式。

台灣的當代大眾文化與生活創造力,已因長久的自由、民主、富裕與資訊化,形成了華人世界的競爭優勢。相對於大陸多半仍以歷史內容為主題,台灣已經能夠體現當代生活存在感,以及凝聚生活風格與美學。台灣在華人世界裡,具有相對豐厚的人文底蘊及生活的自在感,形成綿延不絕的創作能量。對於迫切渴望自身感情內容與生活價值的廣大華人市場而言,台灣其實具有高度的競爭力,有機會形成華人生活風格與美學的供應者,持續性的輸出文化與生活內容,帶出未來的經濟發展力量。

大陸的文化市場

相較於台灣的市場,大陸的文化市場則充滿了驚人的購買力。二○一一年僅電影產業一項,產值就高達一百三十億人民幣。電影院銀幕數成長超過四八%,其他如電視廣告收入、流行音樂演出、美術市場等,也都有驚人且快速的成長。

大陸雖然擁有驚人的購買力,但是卻在創造力的環節上遭受到諸多障礙。 以電影產業為例,在一百三十億人民幣的產值中,有接近五○%的電影票房是來自好萊塢大片,而在二○一二年,大陸本地的電影票房也有明顯的衰退現象。

再以演出市場為例,二○一一年全年超過一百五十萬場次的演出,觀眾人口數超過七億五千萬人次。但是其中的紅牌,或者是主要的演出內容都是來自海外。台灣所創造的流行音樂內容,可能就佔了超過三○%。以北京鳥巢的演出為例,鳥巢的商業性售票演出至今只辦了三場—滾石三十、王力宏和五月天,全都來自台灣。

究其原因,主要包括:自文革以後消失的傳統,仍沒有復甦的跡象;過度追求經濟發展所推動的城市建設,破壞傳統街區的生活風格情趣;全球化後大量的全球文化內容湧入,導致了文化自信的混淆;過度功利的發展方式,使文化發展所需要的哲學、人文修養以及思潮難以形成等。

更重要的原因可能來自於大陸的政治體制。大陸政府過多的主導、缺乏對智慧產權的保護,以及嚴格的審查制度等,難以養成文化創造所需要的環境。

因此,大陸雖然可能產生相當數量的暢銷文化商品,卻難以形成真正的文化力。

另一方面,大陸在菁英市場中的視覺藝術、古典音樂,以及跨界音樂,卻擁有較強的實力。主要原因是菁英市場需要廣大的金字塔頂端消費者,而大陸人口基數大,菁英人口多,購買力強大,足以支撐菁英文化市場的發展。而菁英市場創作所需要的廣闊視野及國際接軌,也因大陸在國際社會中日益受到重視,提供了藝術家創作的養分。

近年來,大陸政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日益迫切,推出了相當多的優惠政策,例如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土地的釋出以及大量的補助等。此舉的確創造出許多機會,但也間接帶來許多弊端。主要原因是各級政府官員不見得通盤了解文化發展的實質意涵,相當多的文化物業仍以販售進口的高價文化商品為主。為求政績,各級政府官員過度追求快速的發展,卻忽略了文化的本質是生活,需要逐步從民間養成。

兩岸文化產業的競合

事實上,討論文創產業時,最關鍵的部分在於以「當代當地」的創造力作為最主要的核心價值。大陸擁有悠久的歷史、廣闊的土地及眾多的人口,在傳統歷史題材及菁英藝術等市場上擁有較高的能量;台灣則以未間斷的中華文化傳承為本,數十年來的人文素養為骨幹,當代青年澎湃的創造力為內容,因此擁有更強的當代當地創作能量,更貼近庶民的感情與生活。

因此,台灣有機會成為「華人當代生活風格輸出地」,在大陸文化養成的過程中,提供迷人的文化生活經驗,傳遞良善的生活價值,在產值等經濟思維之外,創造對當代華人文化更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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