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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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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服貿協議 助益台灣「走出去」■文/李孟洲(投資中國信息網社長)《交流雜誌102年8月號第130期(歷史資料)》

兩岸兩會日前簽署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給台灣帶來機會,也帶來挑戰,但若能以長遠的眼光來評估,會發現機會顯著大於挑戰,也就是該協議對台灣「利大於弊」。其中,該協議助益台灣經濟「走出去」的功效,最為「值回票價」。

講究對等互利 具備兩岸特色

由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援引了普世FTA(自由貿易協定)的精神,所以協議內容講究「對等互利」,彼此儘量給對方提出行業項目開放市場,而避免兩岸的開放程度明顯失衡,也因此給台灣部分服務業帶來競爭壓力,無論生產服務業或生活服務業,皆是如此。其中,與民眾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食衣住行育樂行業對大陸之開放,不免影響市面上眾多的小型企業,而成為社會議論的焦點。

但另方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也考量了「兩岸特色」,也就是考量兩岸經濟規模大小懸殊,及廣大台商亟需掌握大陸服務業市場商機等現實,在雙方相互開放幅度上作了「適度傾斜」安排,即大陸的開放項目比較多(大陸開放八十項,台灣開放六十四項)。還有,大陸開放的程度比較大,所有開放項目給台灣的待遇,都超過大陸對WTO(世界貿易組織)的開放承諾;而台灣開放的幅度,約有三分之一不及台灣對WTO的開放承諾。

因此,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最大好處,從台灣的角度看,是給有意外擴業務的台灣業者開了「方便之門」,使其比一般外商更有條件去競逐大陸服務業市場。譬如,當前最熱門的電子商務,尚非大陸對WTO會員國的開放項目,但這次在兩岸服貿協議上,大陸特別允許台資業者在福建一地投資設立電子商務網站,且持股可達五五%。另外,公共工程招標,大陸迄今仍對外商嚴格設限,然兩岸服貿協議亦對台資工程業者作了開放安排。至於金融業方面,則特別允許台資業者在大陸特定省分設立全資全照證券公司,及擴大設立銀行分支機構等。

無論如何,台灣廠商已因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在大陸擁有一個嶄新的服務業大市場,但個別業者能否成為真正的贏家,仍需視其各自的競爭力高下而定。而競爭的對象,包括陸資業者和外資業者,其中,和外資業者的競爭,對台灣經濟發展特別有意義,因為大陸正在成為全球最大的服務業市場,台資業者若能在大陸市場出人頭地,就具有「走出去」佈局全球的條件。這樣的業者越多,則台灣經濟越能全球化,再創經濟奇蹟。這是我政府與民間長久以來的共同理想。

對世界開放的「試點」

反方向看,台灣這次對大陸服務業的開放,雖然給我方相關業者帶來新的競爭壓力,但台灣社會各界必須體認到,這是台灣經濟進一步國際化,所應付出的代價。因為將來台灣勢必要爭取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以及爭取對外洽簽雙邊FTA之類的文件,由此所面對的同類開放壓力,要比這次兩岸服貿協議大得多。

台灣社會不妨把這次對大陸的開放,視為將來台灣對全世界開放的「試點」。一旦能適應這次的開放,將來就能以平常心來對全球開放。這是台灣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心理建設」。更何況,社會各界不要忘了,台灣早已是WTO的成員,原本就有對全球開放市場的義務,因而也應該以「WTO的視野」,來看待這次對大陸的開放。

相關配套不可少

值得注意的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之後,雙方政府都還要做很多「配套」的工作,以使該協議穩健地發揮積極功能,並減少副作用,而得以擴大兩岸的共同利益。

其中,我方政府應該做的,首先是扶助我方受衝擊行業,即採取財政、金融、經營輔導等措施,降低該等行業的受損程度。其次是責成主管機關委託智庫加強研究,以研發出嶄新的服務業經營模式和管理方法,來為我業者提升競爭力。另外,要加速對外洽簽經濟合作相關協議的進程,早日為我業者規劃出全球化的經營格局。

大陸政府應該做的,一是為台資服務業進軍大陸市場排除路障,也就是儘量減少「潛規則」,使台資服務業在大陸不被「暗中卡住」。譬如,台商經營資格的認定,應該透明化和單純化,而不以另一套內部標準來制約台商。此外,將來若有台商要從大陸外擴到東協等市場,大陸政府也應積極協助促成。最重要的是,大陸政府如能幫助台灣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兩岸經貿合作相關協議的附加價值將大幅提高,將更受台灣各界所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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