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上緊發條 亞太區域貿易自由化加速前進◎文/李淳(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交流雜誌102年12月號第132期(歷史資料)》

對外貿易是台灣及亞太各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來源。以我國衡量貿易總額與國民生產總值(GDP)關係的「貿易依存度」指數為例,近年來我國的貿易依存度都超過一○○%,意味著國際貿易環境的逆順變化,也會很明顯的反應在國內經濟的好壞上。同時隨著亞太地區產業鏈的緊密結合,資金的跨國流動也趨於普遍,降低投資障礙對吸引外資來台以及協助我國業者佈局亞太,亦至為關鍵。

區域整合與貿易自由化

不過國際貿易及投資從來不是一個無障礙環境。雖然世貿組織(WTO)各種機制,已經顯著的降低了全球貿易障礙,但限制還是很多。例如印度的平均關稅接近二一%,而越南、印尼、泰國等東南亞主要國家,也都有超過一○%的關稅。至於其他投資及人才流動等限制,更是不勝枚舉。這些障礙,對於各國經濟發展都造成不利的影響,遂成為國際經貿及投資自由化關注的重點。WTO在二○○一年開始「杜哈回合」的自由化談判,以期擴大消除這些障礙,但經過十一年的努力後,至今都無法完成。因此主要貿易國家都不耐久候,紛紛轉向透過雙邊及區域自由化協定,推動區域經濟整合(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透過區域及雙邊之自由化協定,建立區域經濟整合的主要功能,在於參與的成員國彼此承諾大幅解除關稅及投資的限制、簡化檢驗檢疫流程、強化法規調和及透明度、加強對智財權的保護,而且這樣的優惠,僅有參與國家的貨品及業者才能享有。換言之,參加的國家除了可以獨享這些利益,提升競爭力外,更重要的是藉由法規鬆綁及調和,非但可以促使彼此間在投資、產業合作的互動,更可以促使本國體制更加健全。

然而區域經濟整合這種只優惠成員國的歧視性本質,對於未參加的國家而言,除競爭力受影響外,還可能面對貿易及投資的移轉效果,亦即不但原本要來的外人投資轉向到區域整合的夥伴國家,也可能因此加速本國資金外移到加入區域整合的其他國家。面對雙重的不利,更進一步促使受影響的國家有強烈的誘因爭取加入。

區域整合大型化與集團化的趨勢

目前全球已有三五四個自由化協定,而亞太地區更是全球洽簽熱點。新加坡、韓國、日本及大陸等我國主要貿易夥伴,都已經完成超過二位數的協定。近年來區域整合更開始出現大型化與集團化的趨勢。例如我國積極爭取加入的「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之規模,除了美、澳、紐、星、馬、汶、越、智、秘、加、墨等十一國外,日本亦於今(二○一三)年七月正式加入,使得TPP已涵蓋接近三分之二的APEC經濟體,佔世界生產總額的四○%。

於此同時,以東協加六為核心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除東協十國外,另外再加上中、日、韓、紐、澳及印度,成為有十六個成員國的大型區域經濟整合機制,使之成為涵蓋三十億人口(全球總人口四五%)、GDP一七.二三兆美元(佔全球GDP三分之一)之另一個大型區域經濟整合機制。RCEP成員已於二○一三年五月於汶萊展開首回合談判,並於九月在澳洲舉行第二輪談判。值得注意的是,TPP與RCEP成員國有高度的重疊性。

區域經濟整合朝大型化發展,主要是基於以下幾個原因。首先,在各國個別簽署的自由化協定中,包含了如貨品原產地及服務業者認定、智財權調和,乃至於法規接軌等許多不同義務,在每個協定內容都不盡相同的情形下,若是不加以整合,這些糾纏在一起的規定,反而會增加業者的進出口及投資的成本。而透過如TPP與RCEP等大型區域整合機制,將這些規則加以統合後,不但可以進一步降低各國業者的成本,更使得區域整合更具有吸引力。

其次,自由化協定會對未參與的國家造成移轉及排擠的效果,但是參與協定的夥伴,又未必都是本國產業最有興趣出口或吸引投資的對象,因此透過大型化、集團化的架構,便可藉由擴大參與國家,給予產業更寬廣的選擇空間,避免陷入被迫選擇「次佳」(second best)對象的困境。但在此趨勢下,未能加入的國家受到的排擠效果也會更嚴重。

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持續加溫

在過去一年中,亞太地區之區域經濟整合持續加溫。美國所主導之TPP在日本加入後,已成為十二個國家參與之區域性協定。美國雖然期望二○一三年底完成,但以目前之進度觀察,達成此一目標有相當的挑戰,較合理之簽署時間應為二○一四年下半年,同時於二○一五年底完成各成員國之國內批准程序而生效最為可能。至於以東協加六為基礎之RCEP,亦將簽署目標訂於二○一五年,完成各國批准程序而生效之時間可能為二○一六年。

除了TPP與RCEP二大亞太經濟整合支柱外,其他亞太國家之經濟整合發展亦有加速的趨勢。其中對我國影響較為直接的「中、日、韓」三國FTA,於二○一三年三月展開第一回合談判後,七月又於大陸上海舉行第二輪談判,並將陸續舉行商品、服務、競爭、總則領域的工作小組會議,以及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領域專家會議。更令人關注的是「中、韓」雙邊FTA之進展。受到兩岸ECFA及後續服務貿易及貨品貿易協議發展之威脅,韓國有意加速中韓FTA之洽簽。因此韓國總統朴槿惠於二○一三年六月訪問北京時,便呼籲加速中韓FTA談判,而七月便舉行了第一階段第六輪談判,雙方就「基本方針」基本達成協議,同意將競爭、透明度、TBT協定、SPS、電子商務、環境、產業合作、農水產合作和政府採購等九個領域列入FTA的對象。

在其他與亞太地區經濟整合之發展上,今年四月,香港與東協共同宣布將展開「香港─東協」FTA之談判,並預定在兩年內完成,而歐盟與日本、馬來西亞之FTA亦已進入收尾階段。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動態,則是美國及歐盟於二○一三年二月宣布,啟動名為「跨大西洋貿易及投資夥伴協議」(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TTIP)的美、歐雙邊自由化協定,並已於七月啟動首輪談判,討論可能涵蓋之領域、程序及基本規則。原本預定於十月中舉行之第二次談判,雖因美國政府預算僵局而延後,亦已於今年十一月中重啟。以上之國家都是我國的重要貿易夥伴,其彼此加速經濟整合的步驟,自然會對我國造成影響,而形成我國必須積極融入的壓力。

除了亞太地區外,另一個與我國關係密切的國際性經濟整合機制,則為包含我國在內之二十三個WTO會員,於日內瓦展開之國際「服務貿易協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ISA)。TISA已於二○一三年啟動談判,目前共有二十三個WTO會員參與,除我國外尚有澳洲、加拿大、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歐盟、香港、冰島、以色列、日本、墨西哥、紐西蘭、智利、挪威、秘魯、韓國、瑞士、土耳其、美國、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以及列支敦斯登。

依據TISA成員於二○一三年一月之共識,二○一三年計舉行五個回合談判。其中第一回合談判於三月十八日展開,第二回合至第五回合談判分別於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二日間、六月二十四至二十八日間、九月十六至二十日間,以及十一月四日至八日間舉行。另一個更值得注意的發展,則是大陸於今年九月正式宣布尋求加入TISA談判。對此,美國對大陸之加入表示歡迎,但也期望大陸應有高度自由化的準備。

TISA對我國的重要性,主要在於目前參與成員國中,包含了美國、澳洲、加拿大、日本、墨西哥、紐西蘭、智利、秘魯、韓國等TPP之主要成員,亦包含歐盟這個我國重要的經濟夥伴,因此未來若能順利完成洽簽,非但對於我國加入TPP有重要意義,更有助於提升與歐盟建立經濟自由化關係之推動。

對我國之政策意涵

國際貿易及持續吸引外資,對我國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國際經貿環境變化迅速,除TPP及RCEP等大型區域經濟整合機制進展迅速外,日、韓甚至大陸等主要競爭對手,亦積極洽簽自由化協定,投入區域經濟整合。在此之際,推動經貿自由化對台灣而言已經沒有參加與否的選項,而是速度快慢的問題。為了取得公平的市場進入機會,確保台灣在全球供應鏈的地位,以及持續提升對外資的吸引力,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已經是一條非可不走的道路。

然而區域整合並非免費的午餐,在享有他國優惠的同時,我們也需要作出同樣程度的自由化承諾。因此我國必須針對現行關稅保護較高、競爭力較低且轉型升級較慢之國內產業,加速其重新定位及升級之推動,同時逐步減除保護傘。另一個重要的工作,是法規制度的檢討與革新,健全整體投資環境,才能把握住加入區域整合的機會。

更關鍵的是,這些改革都有時間上的急迫性。雖然按照政府宣示的時間表,台灣預定在二○二○年才會準備好加入TPP,但由前述的發展可知,TPP與RCEP二大主要自由化機制,都可能在二○一六年前後開放第二輪的新成員加入。因此在準備時間上,我國必須加快腳步,以待機會之窗的出現。而在準備工作之內容上,除持續調整體制,以因應未來談判面對之可能挑戰外,更需要從現在開始,針對取得美國支持的TPP「入場券」議題推動改革。

觀察日本取得TPP「入場券」的經驗,美國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對日本提出了三項所謂「信心建立措施」(confidence building measures)之優先議題,包含日本限制美國牛肉進口之措施、美國汽車輸入日本市場之障礙、拘束日本郵政(Japan Post)銷售保險商品規則以及建立快遞業競爭規則等,要求日本需先予以解決後,方能換取美國支持。對此,日本均已予以回應,包含於二○一三年二月一日放寬美國牛肉進口限制,允許牛齡三十個月以下之美國牛肉輸入、將美國汽車輸入日本之配額由每種車型兩千輛增加至五千輛,以及承諾在擬定國內保險業公平競爭法前,將不再核准「日本郵政」銷售任何新型癌症險或其他醫療保險等保險產品。

參考此一經驗,我國自由化的工作,必須立即從美國關切的信心建立措施開始,更需加速凝聚社會對於兩岸經貿互動方向之共識,因為兩岸經貿互動不是單純兩岸雙邊的問題,在RCEP、TISA,甚至未來的TPP等大陸已經或即將加入的自由化架構下,台灣還是必須處理對大陸開放的問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