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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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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歌手》引爆的台灣文創思維◎文/蔡詩萍(知名作家)《交流雜誌102年12月號第132期(歷史資料)》

兩岸之間的互動,從過去的冷戰對峙,到如今的綿密交往,這一長串歷史中,毫無疑問的,已創下太多具里程碑意義的「特殊日子」。

但,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這一晚,則對台灣的流行音樂界,或台灣的影視圈,激盪出一個憂喜交雜的複雜情緒。一切的開端,都因為國內一家電視新聞媒體,違反規定也違反常態的,於連續的新聞時段中,不斷插播,最後幾乎是全程轉播了大陸湖南衛視台的歌唱競賽節目《我是歌手》,為該新聞台創下了高收視率,並成為隔日被高度議論的話題。

兩岸歌手同台較勁 掀起話題

那一晚的決賽,台灣歌手林志炫、楊宗緯在相當被看好下,屈居亞軍、季軍,輸給了大陸歌手羽泉。成績揭曉後,兩岸網友免不了一陣論戰,雙方各為其歌手的表現優劣在網路上唇槍舌戰、激烈爭辯,高分貝往來程度,一點也不輸歌手們在舞台上的較勁。

對參與《我是歌手》的歌手們,由於他們都是已出過唱片,有過演藝經驗與成績的著名歌手,因而成績的排名順序,固然是「面子」之爭,但另一方面,投身這場長達近三個月的馬拉松式歌唱競賽(從一月十八日起,直到四月十二日總決賽),這些歌手們的實質收穫,也相當可觀。對於奪冠的羽泉,自然是再度拉抬他的聲勢,享譽全大陸,乃至華人世界;即便名次在他之後的眾位歌手,包括台灣歌手,也因為《我是歌手》的高收視率、高話題性,分別獲得廠商的代言、廣告等青睞,亦在商演上增添了更多的邀約機會。

由於那一晚台灣這家電視媒體的「闖關」,導致當晚稍後其他電視新聞媒體紛紛跟進,連帶的,第二天日報的大幅報導,《我是歌手》引起了台灣社會大眾的關注、討論。湖南衛視的大手筆製作,儼然成為兩岸最成功的歌唱節目推動者,成為影視娛樂業的文創推手代言人!

大陸流行音樂的崛起

電視歌唱節目的紅遍兩岸,當然不是華人地區特有現象。若把時間往前推,當無線廣播興起之後,廣播裡的歌唱節目或歌唱競技,無論中西,早已有之,台灣有不少資深歌手,早期皆出身於廣播公司主辦的歌唱比賽,即為一例。等到電視媒體興起,歌唱節目更是挾媒體聲光娛樂之效,蔚為綜藝節目的主流。但歌唱綜藝節目,通常是職業歌手的禁臠,一般愛唱歌的民眾,很難有機會登堂入室。台灣過去風行多年的《五燈獎》、《六燈獎》素人歌唱競賽,填補了一般愛唱歌的民眾贏得觀眾矚目、唱片公司注意的管道,可是其聚光燈效果,仍舊難與職業歌手相比較。所以嚴格的講,素人歌手要平地竄起,仍要等到電視台願意把「素人歌唱競技」,當成娛樂事業來經營後,才算真正開始。

而這一切,又不能不從東北亞的韓國看起。

自從韓國政府把文創事業當成產業來推動後,韓國的演藝人員、演唱團體,便一波波衝向亞洲、迎向世界。而大規模的素人演藝競賽,便是挖掘人才的源源不絕管道。大陸這一陣子紅遍華人社會的《我是歌手》,毫不避諱的,標榜是以龐大資金,買下韓國MBC的同名節目,完整的在湖南衛視複製。在此之前,大陸已有《超級女聲》、《中國好聲音》等節目的高收率,但直到《我是歌手》出現,才算徹底創造出「大陸能,而其他華人社會不能(包括台灣在內)」的領先局面!

台港優勢 面臨考驗

香港在上世紀七○、八○年代,流行音樂的產業發展非常具影響力,連台灣都風靡四大天王、香港歌手等名號。台灣自己亦不遑多讓,八○、九○乃至二十一世紀初,台灣歌手的好聲音傳遍亞洲,風靡大陸。只是隨著大陸市場的崛起,西方資金的大量挹注大陸市場,台灣、香港的流行音樂人才,以及電視製作人才紛紛跨海尋求新的發展機會。這些台港人才人生的第二春,見證了大陸流行音樂與電視節目的崛起。

我因為工作關係,近年來曾連續四、五年,參加大陸流行音樂的頒獎典禮。打一開始還是台灣歌手受歡迎,大陸歌手雖素質不錯,但流行要素仍不太穩定;可是近期一兩年,我卻深深憂慮起台灣若再不努力,「華人流行音樂王國」這一招牌,即便暫時不被大陸取代,但要獨享恐怕亦不太容易了。而稍稍可以解悶的是,這些閃亮崛起的大陸男女明星歌手,其實背後有不少都有台灣或香港的製作班底在撐腰。然而,再過幾年呢?我們還能這麼驕傲的說嗎?

湖南衛視經營歌唱節目,從素人為主的《超級女聲》,演進到以成名歌手為主角的《我是歌手》,起步並不算早,期間也並不算長,算算不過是二○○六年前後的事,可是卻充分掌握了「後發先至」的優勢,一方面不斷的調整型態,出奇制勝,另方面則參照國外的素人實境競賽節目,修正演出的型態,因而能迭創佳績,成功的「吸睛」,當然更是成功的「吸金」!單從湖南衛視不懼人言可畏(批評其抄襲),不怕資金損耗(花費高額權利金、製作費),從韓國引進《我是歌手》的全盤製作模式,這種大手筆模式,就足以震懾港台一貫自信,甚至自滿的電視圈、流行音樂界了!

實力須有資金與市場支持

我之所以說,對台灣的流行音樂及台灣的電視媒體,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是一個特殊意義的日子,理由就在此。因為不僅僅是港台的音樂、電視等人才,自此將更傾斜的滑向大陸市場,「楚材晉用」;甚且,港台一向自傲的流行音樂軟實力,無論軟硬體環境,恐怕將受到更大的擠壓,不是退回更為保守的「本土市場」,就是替大陸流行音樂扮演代工角色。

流行音樂一旦以「產業的角度」來檢視,「市場規模」無疑是決定其機制轉移的關鍵因素。我們試著回想一下,上世紀八○、九○年代,台灣流行音樂紅遍華人社會,國外幾家跨國唱片公司紛紛跨海來台,收購了國內知名的唱片公司,他們的市場盤算為何?他們不可能只在乎台灣這麼小的市場。他們看重的,是跨過台灣海峽的對岸市場,那個在改革開放以後,逐漸興起的流行音樂市場,但在閉鎖、隔離了幾十年後,是聽著港台流行音樂逐步摸著石頭過河的一個未開發的龐大潛力市場。

二○一二年,台灣滾石唱片以慶祝成立三十年為名,在大陸舉辦滾石歌手合體的演唱會,所到之處,風靡各大城市的歌友,充分證明了,台灣流行音樂確曾以它的完整發展的成熟型態,征服過廣大的大陸市場。我們若再以《我是歌手》裡,先後亮相過的台灣知名歌手齊秦、辛曉琪、彭佳慧、林志炫、楊宗緯、蕭敬騰為例,不難看出台灣歌手的實力,是有明星風采與演唱實力的。 但是,我們若只是停在這樣的自豪與自滿上,台灣的流行音樂必然面臨極大的困境。畢竟,當大陸急起直追,而龐大的資金又隨時可以挹注時,意味著人才與軟硬體設備都將逐資金而移動。資本不一定能帶來好東西,但沒有資本、欠缺市場規模化,卻注定連好東西都難以為繼。台灣社會各界之所以對《我是歌手》有著這樣的感嘆,只因為「湖南衛視能」,而台灣電視已經不能了!

融合在地文化與流行趨勢 跨足大陸

面對著大陸歌唱節目敢花錢、大製作、挺卡司的大氣魄,港台的影視文化需要加把勁。當然,大陸地區花大錢製作的文創娛樂,就算暢銷,也不保證一定能席捲台灣,這幾年大陸電影來台的經驗確實如此。但是,也不容小覷形勢的發展,大陸電視劇來台的成績比電影好很多,而大陸流行音樂則逐漸有蠶食的跡象。畢竟,世界是動態變化的,文化是跟著時代演進的,大陸引進港台優秀的音樂製作人打造大陸歌手後,他們的味道會更接近港台口味,贏得台灣人口碑,只是時間問題。

台灣的流行音樂界、電視娛樂節目,迎接挑戰,當然可以只著眼國內市場,做本土文創娛樂事業的老大。但稍有雄心者,則不妨藉著大陸歌唱節目的紅到台灣,當作再一次運籌思維的契機:文創事業一定有一部分是「很在地的文化」,唯有身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才能領會其中之美。這部分,政府要扶持、要協助有心人去推動,去行銷外人來親近我們的在地文化。然而,文創事業一定還有更大一部分,是跟著市場走,尤其在華人社會,是跟著華人的流行趨勢走,這一大部分,台灣的文化界要針對我們自信的領域,諸如流行音樂,勇敢的踏足大陸,以大陸廣大土地為腹地,以大陸市場為市場。

唯有勇敢挑戰疆界的人,才有機會看到新疆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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