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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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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平衡的困境◎文/高長(東華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教授)《交流雜誌103年2月號第133期(歷史資料)》

中共去年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文共計六萬多字,包含十六項六十條,其中十五項涉及改革設計,五十五條涉及重大改革任務,可說是「句句是改革」。該文件勾勒了大陸未來深化改革的重點和路線圖,改革構面包括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黨的建設體制等,是謂「五位一體」。大陸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評論指出,該項改革《決定》,可以媲美二十年前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所提出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甚至要求建立市場經濟的企圖,有過之而無不及,可說是升級版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新一輪改革即將啟動

綜觀「全面深化改革」文件,經濟體制改革是其中重點,而其核心問題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周等問題,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以及政府的作用能夠「更好發揮」。

改革開放三十五年來,大陸的國內生產總值(GDP)成長了一百四十二倍,創造空前的經濟成就;經濟體制則由計劃經濟,逐步邁向市場經濟;市場機制的運作為大陸經濟創造持續成長的動能。然而,從實務面觀察,大陸在改革開放過程中採取的是一種漸進的雙軌制,到目前為止,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尚未完成,還處在半市場化的過渡狀態,市場活動受到政府干預,不平等的現象依然普遍存在。例如,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總是強調同等對待,同等進入,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以土地取得為例,民營企業得按土地出讓辦法,國有企業的土地則是依劃撥,這種差別待遇造成不平等的競爭。嚴格而言,這種問題之所以會發生,乃根源於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沒有處理好。
  
漸進性改革模式形成雙軌制,對大陸經濟穩定發展有其貢獻,但也付出了一定的代價,最主要表現為收入分配不斷惡化,腐敗現象愈來愈普遍。經過三十五年經濟高速成長之後,大陸面臨許多問題,在經濟方面主要表現在房價、地方債務、產能過剩、重複投資、金融風險等;在政府方面主要是腐敗、行政效率低落、政府公信力下降;社會方面的問題表現在貧富差距較大、社會不滿情緒滋長等;生態方面的問題表現在資源消耗多、環境汙染嚴重等。若追根溯源,很多問題都是由於政府的「越位」、「缺位」、「錯位」所造成。

嚴肅思考改變政府與市場關係

大陸領導人指出,為了維持經濟永續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已刻不容緩。「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之重點,在於一方面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則是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政府的職能主要在維護市場競爭的公平秩序,在資源配置中則扮演輔助性角色。
  
為落實「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決定》強調要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其中包括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破除地方保護主義,打破地方封鎖;清除市場壁壘,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體制;擴大區域對外開放,加快自貿區建設,擴大內陸沿邊開放,降低外資進入門檻,放寬民營企業的進入門檻;鼓勵不同主體平等競爭,反對壟斷;改善市場監管體系等。

現代市場體系的基本特徵,一是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二是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三是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競爭。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大陸的商品和服務大致上已實現市場化,但是生產要素如土地、資金、勞動力等,市場化並未落實。《決定》對要素市場建設著墨甚多,譬如針對資金市場,即提出「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等;關於土地市場,《決定》提出將「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技術市場方面,則要「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
  
至於「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核心的理念是,在資源配置中,凡市場能做到和能做好的事,就放給市場去做,政府不要直接干預,不要越位、錯位。不過,《決定》也強調政府不能缺位,在市場監管、健全和完善市場體系、維護市場秩序、消除市場封鎖與割據、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等方面,政府責無旁貸,甚至要做得更好。顯然,相較於過去,未來政府的職能將有所調整。

改革的關鍵在轉變政府職能

事實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關鍵因素在「政府」,也就是在於轉變政府職能和機構改革問題。
 
一 必須明確政府的職能定位

《決定》指出,「政府的職責和作用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改善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中央政府要「加強宏觀調控職責和能力」,地方政府要「加強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
 
二 進一步簡政放權
  
《決定》提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範管理、提高效率」。「簡政放權」的精神主要是在減少政府的權力,要把「萬能」、「管制型」政府改為「有限」、「服務型」政府。
 
三 改革政府的考核導向
 
《決定》指出「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成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和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注重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
  
「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市場在定價和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顯示大陸朝市場化努力的格局已經決定,不過,就實際操作層面而言,後續發展仍有待觀察。大陸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評論指出,歷次「三中全會」都曾提出很好的「改革」方案,「但遺憾的是,每一次落實的時候總會遇到一些折扣」;習近平也公開表示,「制定出一個好文件,只是萬里長征走完第一步,關鍵還在於落實文件」,因此,短期內,各項改革不太可能全面展開,資金、土地和勞動力等關鍵生產要素的價格將繼續扭曲。

進一步改革可能遭遇的障礙

阻礙大陸改革的藩籬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意識形態阻力,二是既得利益者的阻撓,三是官僚主義慣性,其中尤以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撓最為困難。
  
阻礙市場化改革落實之意識形態,主要是堅持國有經濟為社會主義經濟主體的思想。《決定》提出「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但也同時重申「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兩段論述顯然相互矛盾,令人不解如何落實「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
  
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是主要的既得利益集團。《決定》提出要讓市場機制發揮決定性作用,改革的結果勢必衝擊國有企業的市場壟斷地位,以及其在土地、融資等方面所享受的優惠。對政府部門而言,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將取消審批,加上編製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加強人大預算審核權力、規範徵地制度、縮小徵地範圍等改革,意味著政府部門的權力將大大受到限縮。
  
大陸學者何清漣認為,大陸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一直是三位一體的角色,政府是市場規則的制定者,又是下場參賽的一方和最後的裁判者,過去都是由政府主導資源如何配置,很難想像憑《決定》文件中幾個字的描述,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即可改變。推進改革將削弱中共對經濟決策的掌控,對執政當局而言是一大難題。大西洋理事會高級研究員蓋保得也認為,會議文件有關市場地位的字面調整,並不意味著大陸一定會減少政府對經濟活動的控制,充其量只是說:市場將在政府認為市場可以發揮有效作用的經濟領域扮演決定性角色。行政體制改革要求政府放權,但具體的作為包括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和設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卻是中央收權。
  
吳國光的評論也指出,儘管《決定》顯示的改革決心值得肯定,改革的方向和重點在於進一步擴大市場化,但由於在大陸,市場運作受到專制權力調控,《決定》提出的改革架構,一方面要擴大市場化,另一方面則是政府進一步集權,過去「市場」與「政府權力」之間的關聯機制,並沒有真正得到改革。「市場化」改革值得肯定,但如果沒有法治和民主的制約,和專制權力結合的市場化機制,衍生的弊端只會放大。
  
官僚主義的慣性使改革受阻不容忽視,過往的經驗顯示,官員在表面上不太可能公然反對改革,但他們會以官僚主義的手法,使出拖字訣,終將使得改革進展遲緩。
  
過去三十多年,大陸經濟持續發展的同時,也形成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特別是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集團,其既得利益因進一步改革而被削減,大力阻擾乃在預料之中。因此,未來的「改革」之路勢必崎嶇不平。爭議較小、相對容易的領域或將優先啟動,例如,利率改革和放鬆對公用事業和自然資源的價格管制。至於國有企業的壟斷地位,短期內似不太可能打破,因為大型國企以及其背後支持的各部委,具有巨大的政治影響力。以大陸此前曾嘗試開放油氣、銀行、電信、電力以及交通等行業,但成就有限,可見改革面臨的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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