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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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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社會治理的變革與評析◎文/王信賢(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教授)《交流雜誌103年2月號第133期(歷史資料)》

近十餘年來,不論是中共黨的《政治報告》或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社會建設」受重視的程度不斷攀升,甚至可說是各報告中內容篇幅增加較多的,我們從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亦可看出此種趨勢,除「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外,「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多數內容也都涉及社會議題。

這也反映出這些年來大陸伴隨經濟快速發展而來的包括收入分配、各類拆遷與「圈地」問題、「三農問題」、農民工問題、教育問題、就業問題、環境污染、衛生醫療問題、食品安全問題以及各種人為災變的社會問題不斷湧現,緊接而來的就是社會抗爭頻仍、各類草根組織出現,再加上網際網路的催化,使得中共將「社會穩定」拉到施政的前沿,一方面強化維穩,另一方面也強調公共服務以及社會保障。我們從《決定》以及之後相關部門的政策說明,可看出習近平在「頂層設計」的思維下,強力主導以及深化改革的意志。以下將討論「社會建設」的軟硬兼施,並分析習近平透過「集權」以突破改革阻礙的意圖與挑戰。
  
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解決民生問題
  
此部分延續胡溫政權的政策,試圖透過社會政策與福利,減緩民怨,這是屬於社會建設的「軟手段」,在《決定》中包括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這些看似與前一任領導的政策宣示相差不遠,但仍可看出習近平政權確實在啃「硬骨頭」,也可以看到其中施政的難度,特別是各部門的利益糾葛。
  
一、「單獨二孩」的提出
  
隨著「一胎化」政策推動超過三十年,大陸人口結構中最為關鍵的「未富先老」問題已然浮現,這也意味著「人口紅利」下降、扶養比過高,以及醫療、社會福利與財政負擔加重,《決定》中允許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兩個孩子(單獨二孩)。目前看來,「單獨二孩」雖非萬靈丹,對解決大陸人口結構失衡的問題也無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將有助於刺激經濟發展,特別是嬰幼兒、教育醫療,乃至娛樂消費等內需產業,並能讓緊迫的人口老化問題稍微喘口氣。然而從另一面來看,「生二孩」的決定權依然在地方政府,中央無法承諾可以「全面鋪開」,除各地情況不一外,政策本身的複雜性也是原因,特別是此將衝擊歸屬於衛生計生委與地方政府利益的「社會撫養費」收取。 
   
二 、 土地問題
  
「土地」也成為此次「三中全會」的改革重點之一,《決定》中提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以及「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問題對中共而言幾乎是「馬蜂窩」,因為其中涉及當前嚴重的土地財政與地方債務問題。為避免近來媒體的「誤讀」,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出面說明「農村土地都可以入市」以及「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都是誤讀,而是「只有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可以入市」、「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三 、 戶籍問題
  
《決定》中提及「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可明顯看出,開放落戶僅集中在「建制鎮和小城市」,中等城市遙遙無期,更遑論大城市。近年來大陸試圖推動戶籍改革,將改革的權力下放到地方,並逐步放開中小城鎮落戶限制,然而由於各地的「發展主義」,能真正拿到大城市戶口的都是「具競爭力的」,這使得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生活的門檻越來越高。
   
四 、 環境保護
  
大陸生態環境同時面臨多樣的污染問題,水、空氣及土壤污染同時併發,超過五億的人口喝不到安全的飲用水,超過七億的城市人口中只有一%的人能呼吸到符合標準的安全空氣,城市長期籠罩在有毒的霧霾中,京津冀與長三角等重度污染區已經連成片,近來部分地區有關「癌症村」的報導也時有所聞。《決定》花了不小篇幅談「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從「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可看出,雖有創新,但仍試圖透過幹部考核解決問題,對於脆弱的部門合作與跨域治理問題並無著墨。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管理社會
  
這兩年中共關於社會管理,從治安、管理到治理,光從「名稱」來看,「進步」幅度極為驚人。有別於胡錦濤提的「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習強調的是「創新社會治理」,其中包括「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此部分屬於「維穩」的硬手段,政策重點如下:
   
一 、 雖加入「社會參與」,但仍是黨國主導
  
雖強調「治理」,但仍是不脫「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在「黨委領導」與「政府主導」的大框架下,「創新社會治理」是黨國體制政府主導下的管理,公私協力與參與式治理都被限制在黨國體制的政治框架中。
   
二 、 對社會組織的「吸納」
  
對民主國家而言,各類民生、社會議題的解決,僅透過政府部門處理,其效果依然有限,必須與民間力量進行結合,通過跨界合作,用創新的方法系統性地解決諸多社會問題。中共在政策宣示上似乎有此意涵,但從實際看來仍有一大段差距。從《決定》以及近期推出的政策均屬「吸納」而非「合作」。
   
三、 強化基層維穩機制
  
三中全會報告提及「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此部分主要指「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構社會監控的「網格化管理」以及社會矛盾排除的「大調解機制」,試圖透過最基層的管理機制以維護社會穩定。
  
四、 加強網路輿論管理
  
網路「謠言」目前被中共視為影響社會穩定、甚至是國家安全的重大因素,這也是為何繼「八一九講話」(註)後,網路輿論的管理在《決定》極為突出的緣故,不僅在社會部分提及「加大依法管理網路力度,加快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確保國家網路和資訊安全」,在文化部分也提到要「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制機制」,其中包括健全網路突發事件處置機制、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新聞發布制度化等。
  
透過「集權」理順改革障礙
  
中共在政策制訂與執行上向來所遭遇的最大困境就是條條塊塊等部門利益的衝突,此次會議最大的亮點正是從組織制度上試圖解決此問題,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與「國家安全委員會」均有助於解決政出多門與多龍治水的困境。但其問題在於組織定位、決議程序與效力,兩個組織均屬「頂層設計」思維下的新機構,既然是如此,其與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的關係為何?如何理順與中央軍委會以及其他領導小組間的關係?以上各點均是問題。換言之,新成立的組織層級如此高、權力如此大、職責如此多元,難免會觸碰到現有的建制,此也將觸動中共權力分配的敏感神經。
  
「三中全會」向來處理的是經濟改革與社會議題的大政方針,但當前大陸各類問題均環環相扣,各種土地、戶籍、社保、城鎮化、生育、財稅、金融等不僅彼此相連,且具「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問題特質,也都涉及政治改革,但在此次報告中,依然在行政改革的層次,頂多就是「打鐵還需自身硬」的黨建。一場成功改革是否能在政治菁英未更迭、高階既得利益集團主導下實現?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來看,難度不低!

【註】指的是習近平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出席「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所作的講話,習提到:「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宣傳思想部門必須守土有責」、「在事關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則問題上,必須增強主動性、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幫助幹部群眾劃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認識」、「有一小撮反動知識份子,利用網際網路,對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國家政權造謠、攻擊、汙衊,一定要嚴肅打擊。」緊接著相關部門開始對網路言論嚴加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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