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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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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發展對兩岸資訊交流的影響●文/陳清河(世新大學學術副校長兼教務長)《交流雜誌103年10月號第137期(歷史資料)》

隨著新媒體工具的發展,兩岸積極發展的資本與社會主義政經對話,充斥各式各樣需要藉由媒體的工具與路徑的新型溝通模式。在政治運作愈積極的社會情境,媒體的影響力必然更大;換言之,兩岸的溝通模式在當下是極為重要的一個過程與行動,當一個溝通的環節出了問題,即會對兩岸帶來失衡的危機。同理,兩岸政策的成效,與推行期間的溝通有很直接的關連。基於新聞自由化與數位程序化的漸趨成熟,各種新穎、多樣的傳播管道的運用,以及資訊取得的分散,也讓兩岸政府在政策談判中面臨到各種挑戰,尤其受到民氣的約束,兩岸政策的溝通及運作將更加複雜。

近年來, 兩岸在民眾教育、知識水準的大幅提升下,民間資訊交流自主性也大為密集;加上民主意識的高漲,政府在做政策決定時,從政策產生到政策推行的過程,都需考慮到許許多多的面向,甚至必須思考,內化馴服的「行為認同」,與外部溝通的「心理認同」。以「說服性」來區分,溝通所具的說服性質較強,通常是以雙向的溝通進行;若溝通所具的說服性質較弱,其主要是以單向的告知或增加支持度為其目的。

然而,此處所說的雙向與單向僅是程度上的差別,由科技進步帶來新的媒體興起,許多媒體同時具備了雙向與單向溝通的性質,例如部落格(大陸的微博)、Facebook(大陸的微網誌),即是一種具單向發布訊息也能雙向溝通的庶民媒體。從新媒體網路治理模式的特質來看,新媒體強調不同行動者之間的溝通與互動、深入的決策資訊、公民的涉入和不同團體的參與,並藉此開啟平等參與的決策空間、避免政府單向的決策權力、強化政策的正當性基礎及創造多元的協力關係。

大陸新媒體發展與資訊管制趨勢

大陸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廣電總局於二○○七年曾聯合頒布「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在此一監理制度下,提供網際網路內容與服務的企業,必須是受政府直接控制的國有企業,並要求大陸境內網際網路網站提供的內容,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和遵守社會主義道德準則。

然而,二○一一年大陸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在新媒體發展上,全面提高寬頻普及率和接入頻寬、新一代訊息技術成為其十大重點發展領域,三網融合(電信網、互聯網、有線電視網)孕育而生的大陸新興媒體平台,因為充分融合影音的生動性和網際網路的即時互動性,再加上開放閱聽人隨意點播的網路影音與行動多媒體簡訊流通,讓大陸的年輕族群大幅減少對電視媒介的使用,多元訊息溝通管道的成為大陸資訊管制的負擔。

在大陸陸續完成三網融合的環境之後,因為專業的網路影音內容提供者會製作大量新資訊,以微博或微信方式即時分享,讓一般人能夠不仰賴受管制的廣電媒體,採自主選擇直播、點播和互動方式得知訊息。也就是說,廣大的大陸年輕族群網路使用者,雖然形式受管制,但仍積極以自製影音內容上傳至網路或手機的平台,與眾人進行分享。與其他國家相同的是,大陸在數位匯流的浪潮中,各式新興服務應運而生。舉網路影音或行動影音為例,其所提供之視聽服務與電視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大陸是經由上級指定電信業者透過電信寬頻網路提供視聽服務,雖充分呈現數位匯流的服務情境,但訊息在社群媒體中不斷發酵,也有資訊管制的疑慮。

值得注意的是, 近幾年大陸新媒體發展加速,根據大陸「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指出,截至二○一四年六月,大陸網民人數已達六‧ 三二億, 其中使用手機上網人數高達五‧ 二七億。在新媒體發展的同時,也創造大陸民眾對公共議題發言的空間,一些對時政的批判甚至透過微博廣為傳布。大陸領導人習近平上台後,針對網路媒體採取一連串的管制作為,大陸當前的新媒體發展可說是在官方所設限的框架中生存。大陸當局一方面思考如何透過新媒體的影響力形塑官方親民的形象,另一方面則透過加強對新媒體發展的管控,監督網民的言論。

為了取得一貫的內容與訊息溝通的管制模式,大陸廣電總局於二○一四年三月發出通知,對違規播出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視情節予以警告,最嚴重者五年內不得投資和從事相關事業。大陸廣電總局發布此一針對強化網路劇、微電影等視聽節目的內容審核以及節目播出機構的新規章,情節嚴重者可予以沒收違法活動設備、沒收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等處罰規範,不外乎是受到新媒體之自媒體與社群媒體過度發展,所提出的應變需求。

根據天下雜誌引用德國之聲的訊息,提及大陸官媒《人民日報》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報導,中國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聯合工信部、公安部,部署從即日起在整個大陸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包括微信在內的即時通信工具專項治理行動,聯合發出倡議表示要堅守「加強朋友圈管理」、「落實實名制」等,另外還將建立專門的「闢謠隊伍」。該行動啟動的同時,中國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召集包括微信、易信、陌陌等七家即時通信企業負責人在北京座談,會議發出一份題為「履行社會責任彙聚網上正能量」的倡議書,稱:要堅守「七條底線」、建議「落實實名制,規範群組管理」等。這些措施,都將難免影響到兩岸資訊交流的機制。

多元媒體的發展與兩岸交流

自二○○九年,兩岸電信業者開始進行高層主管的交流。不過,消費者無線上網的需求雖逐漸增加,讓消費者以手機上網,或在網路上消費的行為,近五年下來,經由平板或智慧型手機版APP進行,確實相當普及。於二○一○年六月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以後,兩岸的經貿關係日愈密切。因此,不論是台灣的黃金十年,或是大陸的十二五規劃,二者之間應具有密切的關聯性。二○一一年以後,台灣已經進入後ECFA時代,如何把握契機,共創兩岸雙贏的局面,對打造兩岸經濟營造高峰的氣勢,將是關鍵所在。

網路社群與行動通訊等媒體產業日益蓬勃發展的現象,兩岸皆同。然而,媒體對行政部門政策之擬定與施政方向的影響力卻日趨重要;亦即,新媒體的成熟度,必然進而影響或改變兩岸人民之互動關係。尤其是台灣,二十四小時夜以繼日播出的電視新聞頻道就高達十個,新聞頻道的密度高居全球第一,伴隨著過於擁擠的媒體生態,形成相當激烈的媒體競爭。這些媒體觀點,對政策網絡治理之內外互動關係,早已產生複雜的變化。只是,新媒體越蓬勃發展,民眾觸達媒體的平台種類更多元,分眾市場將蔚為特色。無可諱言,行動與互動媒體興起,不但分散傳統媒體市場,對於兩岸輿情的流動,必然無法忽視。

多元媒體的發展使得兩岸民眾積極使用多元路徑與工具快速匯集資訊,包括視訊、圖片、部落格、臉書、社群網站等各種新媒體形式。例如在YouTube上開設頻道,上傳大量視訊網路的訊息,並長時間下載或分享資訊。這種訊息產製與接收模式,對於大陸而言,只要領導一聲令下,便可納入管控;但是,對台灣的民主環境而言,發言權常不在政府,政府被迫朝媒體設定的議題傾斜的現象,對主政者而言將是一大挑戰。在此一資訊流通機制中,只能建議比照其他國家積極回應新媒體網絡治理的作法,設立線上發言人回應來自四面八方的網路意見,亦可考量成立「即時網軍」,平衡兩岸不對稱或不正確的資訊流通。

目前台灣的網路新媒體內容,對於大陸民眾而言,是取得外界資訊的重要來源。不論是台灣的文學創作、流行音樂、戲劇節目等資訊都讓大陸民眾深感興趣。台灣文化的自由多元正是大陸所欠缺的,這是台灣在兩岸新媒體資訊交流中可以發揮的軟實力。然而,大陸民眾想從官方控管的框架中窺見多元的台灣資訊並不容易,這也是造成兩岸資訊交流失衡的主因。為能使防弊大於興利,我方如何善用網路新興的載具,避免以訛傳訛,減少事後澄清以及製造資訊危機的困擾,亦即如何強化資訊蒐集與快速分析的解讀與過濾能力的建構,理出兩岸雲端化數據管理機制,應視為要務。

政府回應策略與建議

新媒體出現之後,其言論之影響力有明顯上揚趨勢。政府部門借用媒體通路做政府行銷時,已經開始考量規劃勻出部分比例之預算投置於新媒體,以利觸達相關分眾的必要。網路等新興的載具,具有散布訊息快速之特質,可善用此特性即時回應,特別是提供即時正面訊息以平衡偏差的論述或說法,避免以訛傳訛,增加事後澄清的困難。多媒體時代,提供之政策資訊,不能侷限於傳統的文字資料,圖表及影像資料等,只要有助於政策或事件說明者,都可對外提供,以補充文字的陳述。傳統上單一的發言回應體系,在多媒體時代也要有多軌的思維,資料多軌、回應方式多軌。尤其是兩岸資訊交流密度日益提高的情境,為保護國家資通安全,應推出「全民國防」的策略加以因應,並進一步積極整合O2O的線上(on line)與線下(off line)交流作為,成為往後兩岸虛擬網路與實質交流中之資訊對接模式。

總結而言,鑑於新媒體之言論影響力已有大幅提升之趨勢,面對兩岸關係未來發展,建議政府部門可考量編列預算投置於新媒體,以平衡兩岸不對等的資訊流通。此外,公部門應善用新媒體的特性,加強對網路輿情的反應能力與熟悉新媒體工具的使用,尤其對於兩岸事務之處理,政府更應靈活運用新媒體,掌握最新情勢與發言權,並促進兩岸資訊對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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