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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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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壟斷背後的戰略意圖●文/張弘遠(致理技術學院國貿系副教授)《交流雜誌103年12月號第138期(歷史資料)》

最近大陸外商領域最熱門的話題之一便是:如何正確解讀中共官方這一波的「反壟斷」行為?過往,大陸各地為了招商引資強化在地經濟成長優勢,對於外資大型企業無不採取友好優惠的作法,除了提供稅賦減免,各項行政服務的配合程度更是不在話下,這也使得許多全球知名廠商在大陸投資設廠的過程中得以享受「超國民待遇」的優惠。知名大廠除了憑藉本身經營條件外,還能獲得在地政府配合所創造的市場競爭優勢,因而使其進入大陸市場之後可以迅速建立領先地位。

 然而,二○一三年開始,大陸市場監督部門陸續針對許多國際知名大廠展開「反壟斷」案件的調查,就目前受調查的案件來看,多數廠商集中在汽車產業、資訊產業、通訊產業。目前反壟斷的調查行為仍在持續,前期接受調查的廠商如奧迪、克萊斯勒的處分也已公布,高額的懲罰金額足以說明大陸官方在這一波反壟斷態度的嚴肅性。

 就一般國際貿易的反壟斷程序而言,通常是由具有競爭關係之廠商主動提出檢舉,經由政府先期調查確定事由後加以立案,再擴大調查範圍確定事實與責任,最後才確定相關處分。也因此,對於外界而言,這一次針對大陸境外知名廠商所展開的調查行為究竟是市場治理的經常行為?或是為了協助本國產業所展開的策略性作為?這個行動對於大陸經濟可能產生的影響又是如何?這些問題引發了關注。

反壟斷相關作為的政治經濟分析

 大陸《反壟斷法》頒布於二○○八年,相關執法機制和職能分工屬於「雙層次多機構」的制度設計,也就是在其國務院下設立「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而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改委)、商務部則負責相關的執法工作。各單位的分工如下:首先,工商總局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限制競爭的案件,並查處不當競爭行為、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違法行為,為此並設置「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其次,發改委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下設「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最後,商務部則對於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同時還負責指導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案件中進行相關回應,下設「反壟斷局」。

 然而,我們好奇之處在於,在《反壟斷法》公布之後的六年時間內,少數曾受到外界關注的案例便是二○一一年由發改委針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所展開的反壟斷調查,但結果則是不了了之。那麼,什麼原因讓中共官方在二○一三年開始針對境外知名企業展開一連串的調查動作?

 若欲簡單觀察事態發展,在整理媒體相關報導後,我們可以看到如下事件的發生過程:

 首先,在二○一三年一月,「發改委」針對液晶面板價格進行調查,其後並對韓國三星、LG、台灣奇美、友達、華映、瀚宇彩晶等面板廠商開罰三‧五三億人民幣之罰款,多家台灣面板廠商因此受到影響。之後,則是在二○一三年二月,大陸官方針對白酒廠商貴州茅台酒集團和宜賓五糧液集團的壟斷行為進行查處,並開出了四‧四九億元的罰單。當時這兩件事情只有相關產業廠商有所注意,多數投資者並沒有發覺異狀,多以為這些案例是偶發作為,可以算是李克強上台之後一連串「市場治理」的動作之一。

 不過,在二○一四年五月前後事態開始有明顯轉變,許多令人意外的產業消息傳出,例如大陸政府機構宣布停止購買已安裝WIN8作業系統的電腦,並宣布將要研究屬於自己的操作系統。此時,許多敏感的產業人士開始感到中共官方似乎開始認真面對外國廠商不公平競爭的問題,其後發展便是急轉直下,各項調查同時開展,如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七月二十八日檢查大陸微軟在北京、上海、廣州與成都的辦公室,原因是有企業檢舉微軟涉嫌壟斷,此外工商管理總局也調查承包微軟財務工作的Accenture PLC公司於大連的辦公室。同一時間,大陸官方針對汽車產業中的知名企業展開一連串的反壟斷調查,如賓士、通用、BMW、奧迪、克萊斯勒、豐田等企業陸續受到調查與約談,更受到關注的則是晶片設計的龍頭高通也被大陸官方展開調查。

 事情進入八月之後,「發改委」於八月六日表示,經過調查後,奧迪汽車與克萊斯勒存在壟斷行為之事實,將會面臨上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的罰款。八月二十日,「發改委」發布消息將針對日本住友等八家汽車零配件企業處以八‧三一九六億人民幣,而對於日本精工等四家軸承企業的價格壟斷行為則處以四‧○三四四億元人民幣之處分,兩者合計罰金為一二‧三五億元,這是大陸監管機構目前為止開出的最高罰單。

 一連串的調查行為與判決讓相關廠商不得不正視,如在華的歐洲商會便在八月十三日正式發表聲明,認為這一波的反壟斷行為過於針對外商,特別是歐洲廠商受到嚴重的不公平對待。對此,美國企業也感同深受,紛紛透過管道向其政府反應,美國商務部在今年五月便向財政部長Jacob Lew和國務卿John Kerry表達對於大陸近期商業反壟斷的針對性作為之不滿。大陸的美國商會表示,大陸政府管理者正運用《反壟斷法》或其他規則來保護本國企業的競爭地位,美國商會的副主席Les Ross指出,受到大陸監管部門調查的行業管理領域包括醫藥、醫療器材、高科技、汽車等。美方同時認為,近期大陸官方一連串作為違反七月份「中美經濟與戰略對話論壇」的共識,當時,陸方解釋其反壟斷行為之目標在於維護消費者權益與市場價格,但就目前發展的態勢來看,針對外商進行施壓以保護大陸廠商的痕跡已經十分明顯。

 此外,為了進一步向大陸政府表示抗議,美國商會於近期公布的調查報告中指出,過半受訪企業表示自己有可能遭遇大陸政府之反壟斷、食品安全和其他監管機構的選擇性執法。此外,在接受本次調查的一六四個受訪者中,有六成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感覺在大陸經營不受到歡迎,而於二○一三年所作的相同調查中,三六五位受訪者有四一%覺得自己不太受到歡迎。

 這些對於大陸反壟斷行為所產生的反彈,也成為近期北京APEC領袖會議時中美會談的重點。換言之,從美國「重返亞洲」政策提出之後,中美雙方的矛盾從區域政治角力發展到區域經濟層面,這個事態的發展對於亞太穩定產生了衝擊。

大陸反壟斷的三個重要目標

 面對歐美國家與廠商的抗議,截至目前,大陸官方的態度仍未改變,主要原因在於本次反壟斷行為實際上有三個重要的目標:

 首先,大陸十分清楚外資對於大陸消費者所採取的價格歧視,也因此本次反壟斷的調查動機,便是對所有外資企業傳遞一個明確的訊息:「停止價格歧視」。

其次,除了傳遞上述訊息之外,對於本次反壟斷的相關作法可以將其視為大陸產業發展政策的「輔助作為」之一,特別是目前大陸企圖運用支持本國消費的相關政策來拉動汽車、通訊、資訊等本國產業的發展,這時若透過對於外資龍頭企業施加壓力,配合大陸產業政策發展提供相關技術與經營細節,能為優化本國相關廠商經營能力創造條件。

 最後,過往全球企業為了確保在大陸投資的利益,與大陸政府高層發展出綿密的政商網絡,而這個網絡面對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以「肅貪反腐」為名所展開的權力鬥爭已有「重建」之必要,此時的反壟斷行為更為「重建」網絡提供了強大的「誘因」。

政策的不確定性不利於開放競爭

 這一波大陸的反壟斷作為,表示其開始使用先進國家慣用之手法來保護本國廠商與消費者,但由於大陸《反壟斷法》特點在於所規範的壟斷行為多屬於結構性行為,即經營者具有某種市場支配地位才能實施相適應的「市場支配行為」,或者實施某種「市場集中行為」後達到一定的市場規模,也因此,受到《反壟斷法》注意的企業多數是行業領袖或知名大型企業。

 雖然根據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先林的觀察,截至十月中旬為止,國家工商總局立案和授權省級工商局立案調查的案件數為三十九件,其中外資企業為兩件,其他三十七件案件之當事人則為國有企業、私營企業或行業協會,而由發改委查處之企業及行業協會組織共計三三五家,其中外資企業三十三家,僅佔其查處企業總數的一○%。但外界對於上述意見則有不同態度,特別是受調查廠商所屬的歐洲、美國商會,以及外商擁有領先優勢的汽車產業、資訊產業等所屬廠商。

 不過,外人或許也會質疑,倘若堅持自己清白,認為反壟斷調查行為不公,那何不透過法律救濟的途徑來保護自己?相關廠商對於這個質疑的主要考量有二:一方面大陸市場對於全球品牌大廠而言,其重要性屬於兵家必爭之地,倘若陷入訴訟爭議而影響經營,這將會得不償失;另外一方面,外商對於大陸行政訴訟程序的公平性仍有質疑,相關廠商在接受調查的過程中又不敢對於政府作為直接抗議或強烈主張自身權益,這使得採取行政訴訟獲得勝訴的機率更低,結果便是使得多數受到處分的廠商大多不願提出救濟作為。

 總結而言,這一波反壟斷調查行為讓外商明確收到大陸官方所欲傳遞的政治與經濟訊息,同時也為大陸相關產業發展爭取到外商「配合」的態度,反壟斷的確收到「敲山震虎」的效果,但這也讓外商益發確認大陸經濟環境中「政策不確定」因素的存在。基於風險分散的原則,日後廠商在大陸的投資將會採取相對應的策略恐怕也就不令人意外,倘若「市場開放」卻無法消除「不確定性因素」對於投資者所產生的營運成本,將無法誘導出具有良性競爭效果的廠商行為,長期而言,這恐怕會不利於當前大陸官方欲以開放競爭推動經濟發展的總體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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