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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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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加入亞投行的經濟金融效益◆文/鍾經樊(國立清華大學計量財務金融學系教授)《交流雜誌104年8月號第142期(歷史資料)》

先提一下大陸提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的背景,擁有全球六成人口的亞洲在當今世界經濟總量占了三分之一,更是世界上最具經濟活力和增長潛力的地區,但因基礎建設資金有限,不少國家與地區的鐵路、公路、橋樑、港口、機場和通訊等基礎設施還是相當欠缺,對區域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形成極大限制。根據亞洲開發銀行估計,二○一○年起的十年間,亞洲地區若要維持現有經濟增長水平,內部基礎設施的投資至少需要八兆美元,平均每年八千億,現有的多邊機構完全無法提供如此巨額的資金,亞洲開發銀行的總資金約為一千六百億美元,世界銀行也僅有二千二百三十億美元,目前,兩家銀行每年能夠提供給亞洲國家與地區的資金僅約二百億美元。

發展亞洲區域經濟的雙贏效益

在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需求巨大的情況下,亞投行與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實質上是互補而非競爭關係。現有的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強調以減貧與發展為主要宗旨,而亞投行側重於基礎設施建設。從歷史經驗看,包括亞洲開發銀行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在內的區域性多邊開發銀行的設立,不僅沒有削弱世界銀行等既有全球性多邊開發銀行的影響力,反而增強多邊開發性金融的整體力量,共同推動全球經濟發展。此外,亞投行更有方向性的致力於大陸所推動的「絲綢之路經濟帶」和「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計畫之互聯互通目標下的亞洲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沿線亞投行成員國的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每年亞洲地區的超額儲蓄約三千七百億美元,經由亞投行中介,將儲蓄導入投資,可加速此地區的經濟成長。亞洲地區一直是台灣主要經貿夥伴,台灣對亞洲地區的直接投資金額占投資全球的比重約百分之七十六,對亞洲出口總值也占我國出口總值近七成,透過對成員國投資,台灣企業在亞洲基礎設施領域的連帶影響,除可進一步增強未來亞洲地區的經濟成長外,將有助於台灣的出口及經濟成長。

公私部門夥伴關係模式

傳統區域性發展銀行的作法,通常是先擬訂基礎建設計畫,再透過認股或發行債券以籌募資金,惟這種模式帶動的建設規模有限。全球金融危機後,新起的運作方式則是採取引進公私部門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的模式,經由公部門的資金,搭配引進充沛的民間資金,並結合民間的技術、創新與經營管理等專業能力,擴大建設的規模。PPP模式的意義不僅在於彌補資金缺口,更在於提升公部門管理的效率和資本配置效率,特別是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投資。

近年來APEC及亞洲開發銀行皆大力鼓勵PPP融資模式,而大陸政府在推動亞投行之初,也體認到引進PPP模式帶動基礎建設的必要性。可以預期,亞投行除採取傳統營運模式外,也會採取新近的PPP模式。

參與國際建設項目及其外溢效果

外界對於台灣參加亞投行的經濟利益,多從傳統區域性發展銀行的運作模式分析。以台灣參加亞銀為例,過去台灣挹注認股資金十七點八一億美元,實繳資本則僅為八千九百萬美元,但台灣廠商僅承攬約五點一二億美元的計畫,因此外界認為對台灣並無特別經濟效益。 事實上,亞銀每年核貸予會員國的貸款案僅約一百八十億美元,商機自然有限。亞銀估計此地區基礎建設平均每年所需資金高達八千億美元,這也是成立亞投行最主要的目的,其所引伸出的商機將十分可觀。

過去榮工處、目前的大陸工程及中鼎公司皆已具有參與國外營建的經驗;近期,行政院工程會已促成國內廠商成立「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並取得新台幣四十九億元的新加坡地鐵工程。在國內大型工程建設漸趨飽和情況下,積極爭取海外工程商機應為政府與民間業者共同努力的方向。若台灣加入亞投行,營建業可望爭取該行所創造的商機,而工程會也計畫派駐常設團隊,協助廠商開拓商機。

若進一步考慮亞投行引進的PPP融資模式,吸引各國民間資本、技術及人才參與,亞投行帶來的建設規模會較傳統亞銀模式擴增數倍,將衍生周邊產業及相關服務業的商機。換言之,台灣廠商所能獲得的經濟利益將不再限於營建工程標案,在既有運輸、通訊及網路等深具產業技術實力的廠商,亦可從中獲益。此外,透過參與亞投行的業務,也能促使台灣產業及人才國際化,攸關台灣未來發展。這些潛在經濟利益,值得我們爭取參加亞投行(二○一五年三月底,韓國申請加入亞投行,韓國部分鋼鐵類股票大漲,看好通訊、運輸、能源等基礎建設領域的前景)。

參與國際金融業務

在亞投行未來運作過程中,將推動亞投行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在知識共享、能力建設、人員交流、項目投資等方面開展合作,共同提高亞洲地區基礎設施投資水平,促進本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為一家新成立的多邊開發銀行,亞投行在治理結構、環境和社會保障政策方面也將充分借鑑現有多邊開發銀行通行的治理模式與經驗,以降低成本和提高運營效率。

為解決「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資金不足的問題,不僅要靠亞投行透過會員所取得財政資源的先導作用,也要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的積極性,這就必須立基於跨境基礎設施建設上發展而出的盈利性金融商品(例如債券以及資產證券化商品),供民間資本參與。

台灣除獲取經濟利益外,也可獲得金融效益。具體而言,亞投行的法定資本雖達一千億美元,但實收資本會遠不足亞洲地區每年所需基礎建設的龐大資金,因此亞投行勢必將在其會員國發行債券籌措資金。若台灣成為會員,即可爭取亞投行於我國發行債券籌資,有利活絡債券市場,也能促進我國債券市場國際化。

以過去的經驗為例,亞銀歷年在台灣發行計約新台幣二百九十一億的債券;中美洲開發銀行歷年在台灣發行債券金額也達三百零八億新台幣。在歐美採行量化寬鬆政策下,持有這些國家的債券收益偏低,而亞投行所發行的債券正可提供亞洲國家高品質的投資工具,具有提升報酬率,分散風險的效益。台灣資金豐沛,尤其是保險業,亞投行在台灣發行債券即可提供金融機構另一投資管道。

未來亞投行也將採取公民營部門資金配合的融資模式,以滿足龐大的基礎建設需求,以台灣金融機構所擁有的充沛資金與豐富的營運管理經驗,參與亞投行跨國的融資平台,將可獲得更龐大的金融效益。

因勢利導,快速調整,強化台灣參與國際財經事務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確定為五十七個,其中亞洲國家三十七個、亞洲之外國家二十個。東盟十國全數加入,擁有二十八個成員國的歐盟有半數加入, G20中也有十四國加入,其他國家和地區今後仍可以做為普通成員加入。若我國以加入有二十一個會員國的APEC為重要外交成就,則加入跨出亞太地區的亞投行對於既非世界銀行亦非IMF會員的台灣,在國際地位上更具實質意義。

全球金融危機後,國際經濟金融局勢快速變化,新興經濟體逐漸抬頭,亞洲區域經濟力量增強,美國或歐洲經濟體無法單方面分配全球政經利益。台灣經濟和人口規模小,需以全球市場為腹地發展經濟,也需嘗試在創新和產品開發上能發揮更大作用,在國際經濟格局快速變遷情勢下,台灣唯一的策略就是因勢利導,快速調整,積極加入亞投行。台灣若能加入,有助於進一步強化未來參與國際財貿事務的角色,如未來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及亞太自由貿易區( FTAAP),所能產生的經濟金融效益也將更大。

日本對亞投行的態度值得一提,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日本選擇不加入,但亦深知亞投行的方向正確,影響巨大,因而隨之提出針鋒相對的策略,要在未來五年為亞洲提供規模達一千一百一十億美元的高質量基礎設施投資,包括提高亞洲開發銀行的貸款額度,以及日本政府提供的日圓貸款額度。這種單兵作戰方式雖不如亞投行的眾籌模式,卻也是在未加入亞投行後的應變做法。作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且有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的美國在背後全力支持的日本,尚且不得不對亞投行的創設做出反應,身處這些巨大板塊中的台灣難道只能束手旁觀、隨波逐流嗎?

整體以觀,政府對於這個高度專業的議題應未雨綢繆,及早成立因應小組,先行評估我國公民營部門參與的最適程度,及早具體準備調動所需投入的資源,才能面對未來的商機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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