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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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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與兩岸發展概況探討◆文/劉世慶(政治大學信義企業倫理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員)《交流雜誌104年10月號第143期(歷史資料)》

  • 更新日期:112-07-12

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概念在全球興起,並逐步發展為增進企業競爭力之重要策略。回溯CSR在商業歷史之發展,原為一項帶有爭議的概念。約在一九七○年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費德曼(Milton Friedman)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僅止於遵守法規在市場上自由競爭,為股東創造最大利潤。企業主若非以此目的運作企業,若從事多餘的社會責任活動(例如慈善捐贈、超越法規去保護環境),將有損自由經濟發展,模糊企業成立之目的。關於費德曼對於CSR之觀點,時至今日都還有追隨者與影響力。

從「 為何要做」 到「 如何做」


然而,隨著商業世界日益變化,企業也逐步擴展其責任範圍,從股東利益至上,演化為兼顧各類利害關係人 (stakeholders)利益,這之間重要的轉折點,是二○○一年以來,全球爆發的商業弊案,像安隆(Enron)、世界通訊(WorldCom)、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等,對於全球經濟與社會產生嚴重衝擊,也令吾人必須進一步省思CSR之重要性。加上全球化(globalization) 與超級資本主義(super Capitalism)襲捲商業世界,無論國與國、人與人,都產生巨大的貧富鴻溝,有些觀點認為這是企業所造就之問題,因此企業需要承擔更多CSR來解決貧富落差。全球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簡稱NGO)興起,帶動諸多新價值與社會運動,並與社會大眾一同監督企業在社會與環境面的表現,也都促進了更廣泛的CSR發展。

另一項CSR興起之原因,是約莫在近十年來,全球意識到企業營運過程中,排放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暖化,各國政府也開始制訂更嚴格的法規進行管控。除了大環境之變遷外,也有一些企業自身意識到,假設企業在一個不永續的環境與社會中營運,將有相當多不確定之變數阻礙發展,因此願意主動承擔更多的CSR。

從上述脈絡可得知,現今企業無論主動或被動、客觀環境之變化、企業內部之需求,CSR已成為企業責無旁貸之概念。而企業對於CSR之看法,已從一開始質疑「為何要做CSR」,發展至「如何做CSR」,到今日的「如何從CSR增加競爭力」。

在C S R 如火如荼發展下, 許多協助企業發展C S R 之綱領與工具也因此產生, 像「ISO 26000」、「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UN Global Compact」 等; 或由產業所設立之標準,如電子產業的「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金融業「The Equator Principles」;或是政府法規要求,像二○一三年歐盟國會通過一項草案,要求企業揭露關於其環境、社會和與員工相關影響的資訊,並在二○一四年通過法案,強制要求超過五百名員工之公司要描述或解釋其非財務資訊和多元化政策。

印度政府也在二○一三年八月通過新公司法,強調企業營運與企業永續策略規劃、公司治理強化、資訊揭露透明度增加,以及不同產業的CSR實踐方針。在此項法案下,印度預估每年有八千家企業需要投入總額約一千五百億盧比於CSR活動當中。

除此之外,媒體也開始興起CSR排名,評比企業在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ety)、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面向的綜合表現。加上全球社群媒體(social media)之蓬勃,企業的各項活動都將更為透明並快速傳播,因此企業也更努力形塑CSR形象,相對地,如果企業忽視CSR,也將重創企業形象與營運。有鑑於此,企業開始學習與利害關係人保持良好關係,以及在三重基線(triple bottom line)—經濟、社會、環境的整合發展,讓企業同時在CSR上有好表現,也能創造更多商業價值,甚至吸引社會責任投資(social responsibility investment)基金注入。從上述的各項趨勢可以看出,CSR已在全球商業世界中開展,兩岸企業需趕緊與全球接軌,從而瞭解、研究、實踐CSR。

兩岸企業在CSR發展現況


近年來,台灣陸續爆發食品安全事件、化工氣爆事件、金融弊案,導致台灣民眾對於企業之信任度下降。有鑑於此,金管會在二○一四年制定法規,針對食品、化工、金融、資本額超過一百億以上等四大產業,共計二○三家上市上櫃之企業,要求發布CSR報告書,並預告第二波法規,將針對資本額五十億以上的上市上櫃企業,要求CSR報告書之編撰與發布。除此之外,台灣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在二○一○年公告「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用意也在加強CSR資訊的揭露。

在這些推力下,台灣企業近年在CSR的表現明顯成長,具體實例為二○一四年所公布道瓊永續指數(Dow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es, DJSI), 台灣共計十家企業上榜(DJSI-World 共有七家:台積電、聯電、友達、光寶、台達電、中華電信、中鋼,另外在DJSIEmerging Market,除上述七家外,再加上台灣大哥大、宏碁、玉山金控),以入選比例上來看,台灣的CSR標竿企業,算是能夠符合國際評比之檢測。

而CSR在大陸的發展,則是由於當地勞工問題及環境汙染時常被國際媒體報導,加上近年全球對溫室氣體之管控,全球也都在注視大陸這個世界工廠的回應,因此大陸當局制訂了更嚴格的法規,來確保企業落實CSR。在二○一二年所召開的第十八屆三中全會與四中全會,大陸當局釋出強化經濟改革、要求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以及加強CSR立法的訊息,也帶動大陸企業在CSR上的重視。雖然剛開始,大陸企業因對CSR專業知識缺乏,常將CSR等同於遵守法規與企業慈善,所幸有當地的外商企業與國營企業在CSR之表現可資借鏡,以及CSR顧問公司之成立,大陸企業已經逐漸將CSR融入企業政策中。因此企業CSR報告書發布量也有相當大成長,從二○○六年的十九家到二○一四年的二二四○家。

兩岸CSR的挑戰與機會


綜觀兩岸企業在CSR所面臨的挑戰,主要還是對CSR概念之誤解,部分企業依舊將CSR視為一種慈善、捐款行為,並視CSR為企業營運之負擔,抑或是只將CSR看成一種企業公關策略,卻在企業營運過程中不重視CSR。這種漂綠(green washing)行為如被發現,將嚴重影響利害關係人對企業之信任。

更成熟的方法實踐CSR,應是將CSR融入企業營運過程、各功能部門中。國際上現行的CSR典範企業,一般會先由高階管理階層進行CSR承諾,並從上而下進行CSR教育,在基層員工瞭解CSR概念後,從其工作經驗提出創意。例如一家成衣業的生產線員工,在瞭解CSR之意義後,體認減少物料浪費也是CSR之實踐,從而改變剪裁方式減少浪費。

如果企業願意投入CSR,並將CSR融入於企業核心中,將能產生諸多正面效益,像增進企業的信任度、吸引投資、爭取訂單、吸引人才與增進員工向心力,CSR甚至可為企業創新之來源。目前已有管理學者,用全面責任管理(total responsibility management)來取代全面品質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目的是希望企業在每個環節,都能夠因善盡責任而增進競爭力。當然在落實CSR時,企業也應該考量增加之成本,摸索如何有效率地辨識出能滿足利害關係人期待,又能夠促進企業營運的CSR重大性(materiality)議題。例如對於一家礦業公司而言,超越法規的更高勞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能是企業的重大性CSR議題,也需要有良好的策略進行管理。

另外,現行的CSR發展,全球已走到了策略聯盟的趨勢,因此兩岸企業在發展CSR時,應該多參與跨業組織合作,因每類組織都有其專屬核心能力,企業不能僅運用一己之力,就可以含括關懷所有的利害關係者議題,還必須藉由同儕經驗或其他組織能力。尤其當企業面對社會政治環境面挑戰,更需要仰賴NGO的經驗。目前已經有越來越多國外同業公司(像是品牌成衣商),願意攜手改善外包廠商之工廠,或是企業與異業的公司或NGO,攜手改善與企業營運相關之社會或環境問題。兩岸企業在未來可以多嘗試與更多組織合作,共同回應社會環境議題,進而創造共享價值(create shared value)之成果。

兩岸企業落實CSR的另一項挑戰,為現行的CSR綱領是由西方世界制訂,有些指標為全球企業都應該依循之普世準則,但有些指標在華人商業世界中運用有需要進行調整,例如華人商業有極大比例的家族企業與中小企業,政府有必要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制訂出合宜的綱領,提供企業在其能力範圍內可發展的CSR,避免只有資本雄厚的企業,才能夠依循國際標準發展CSR。有些華人企業家提倡將中華傳統文化融入企業的組織運作,像王道文化、儒釋道的倫理思維等,這些由前人所傳承下來的倫理思維,如果能形塑成組織文化並加以落實,其所展現的成果將與CSR有異曲同工之妙,甚至可能成為華人企業在發展CSR上的重要利基與難以取代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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