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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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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參與的意義與貢獻◆文/蔡明彥(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交流雜誌105年12月號第150期(歷史資料)》

過去二十多年來,國際社會在全球化潮流下,跨國之間政府與民間社會的往來活動越來越頻繁。台灣身為國際社會一員,自然應該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一方面加強台灣和國際社會的連結,提升台灣在國際上的貢獻;另一方面維護我國應有的國際權益,擴展台灣發展空間與國際能見度。有關台灣國際參與問題,長期受到國內民眾的關注和期待,未來政府應持續正視國際參與的意義,累積台灣對國際社會的貢獻,並且提出明確的國際參與策略,以爭取國際社會對台灣國際參與問題的重視及支持。

國際參與不僅是台灣的權利 也是義務

台灣位居東亞地區海、空交通要道,長期以來和國際社會發展出相當密切的交往。根據「世貿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公布的數據,在二○一五年全球貿易排名中,台灣出口名列第十七名。在台灣和全球經貿密切往來的背後,反映的是我國和世界各國在貿易、運輸、觀光、文化等方面建立的緊密合作關係。

對我國而言,參與國際組織與相關活動,具有重要的意義。例如:台灣若能參加「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這類國際防疫及衛生合作機制,不僅可提供我國民眾生命與健康安全更大的保障,也能透過台灣的參與,避免全球衛生防疫網絡出現重大漏洞。

再如我國若能持續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這類負責國際民航安全管理的機構,將能提升「台北飛航情報區」的安全管理能力。目前「台北飛航情報區」每年向一五三萬架次各類飛行器與五千萬名旅客提供飛航資訊服務,台灣如能順利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將有助於提升亞太地區飛航安全管理的效益,改善「台北飛航情報區」對國際飛行器與國際旅客提供的安全與資訊服務。

另外,台灣若能參加「國際刑警組織」(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INTERPOL),可促進我國和國際警察機構之間的相互協助,透過對全球警政機關聯絡資訊的分享,加強國際犯罪情報交流,並讓台灣有機會參與跨國犯罪活動的預防及打擊活動。

在全球化時代下,國際組織已成為推動全球治理的主要平台,各種跨國合作機制與網絡的建立,更是改善人類生活品質、推動人道救助與專業合作的重要管道。台灣尋求參與國際組織與活動,除可提升我國國際空間、落實我國外交政策核心價值與目標,也能對國際社會做出回饋與貢獻,讓國際社會在推動各類專業性與功能性的合作過程中,不會因為台灣的缺席而出現空窗與漏洞。

台灣是國際社會的資產 而非負擔

台灣為了擴展國際參與,多年來積極參加各類政府間組織與非政府組織及相關活動。在政府間組織方面,根據外交部的統計,目前我國在三十七個政府間國際組織及所屬機構擁有會籍,其中較重要者包括:「亞太經合會」(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 EG)等國際機構。

以APEC為例,我國自一九九一年加入該組織成為正式會員後,便十分積極地參與相關會議與活動。每年政府各部會平均派員出席大約兩百場APEC會議,與會人數超過五百人次。另外,台灣每年平均在國內舉辦超過二十場APEC相關會議及活動。單以今(二○一六)年為例,截至目前為止,我國已規劃舉辦大約三十場APEC週邊會議,主要的合作議題包括:協助中小企業創業、提升能源效率、加強糧食安全及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等領域。台灣對APEC活動的配合及投入,為我國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提供正面形象,並讓台灣有機會對APEC推動的區域合作議題做出實質貢獻。

在非政府組織方面,台灣目前擁有大約兩千多個非政府組織的會籍,加上各級學校或民間團體每年參與各類國際文化交流、宗教活動與體育賽事,反映出我國非政府組織在國際上的活躍程度。台灣經過多年努力,在參與各類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過程中,已在特定議題領域上累積相當傲人的成就及貢獻。

首先,在農業發展與醫療衛生領域,台灣長期積極推動各項技術合作計畫。例如:幾年前西非國家遭受伊波拉病毒嚴重肆虐,當時美國國務院緊急呼籲國際社會提供相關協助,台灣隨即宣布提供十萬組個人簡易衛生防護裝備及一百萬美金援助,對疫情最嚴重的賴比瑞亞、獅子山共和國及幾內亞等國家提供必要的醫療援助。

另外,政府與民間對於國際人道援助活動,也累績相當優異的成果。在二○一○年海地大地震及二○一一年日本三一一震災中,我國各類醫療、救難、宗教團體積極捐贈糧食及救難物資。單以日本三一一賑災活動為例,台灣除了提供大約六百噸物資外,還捐助高達六十多億台幣的善款,贏得日本社會對來自台灣社會愛心的高度評價。台、日兩國民間社會的情誼明顯提升,甚至還進一步外溢到兩國政府之間的合作,包括促成二○一三年四月台、日兩國完成漁業合作協定的簽署。

在二○一五年,台灣和美國共同合作提供伊拉克及敘利亞難民必要的援助,包括提供各類救難設備如太陽能LED燈、個人醫藥箱、輕便型帳篷等裝備。近年來,台、美兩國在緊急救難活動中的合作,還陸續在日本、菲律賓、海地、太平洋島國、尼泊爾等國的救災行動中展開,獲致良好的合作成果。美國國務卿官員多次在公開場合中,肯定近年來台灣對國際災難援助行動做出的積極貢獻。

另外,在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台灣也透過和民間機構「泛美發展基金會」 (Pan-American Development Foundation)的合作,提供當地民眾疾病防治和緊急照護訓練計畫。

台灣國際參與需有全面性佈局

台灣在參與國際組織及相關活動的過程中,面臨最大阻力來自於北京的政治打壓。民進黨政府在二○一六年五月上台執政以來,北京以台灣未正面支持「九二共識」為由,持續打壓我國的國際參與及活動空間,包括阻止台灣參加二○一六年九月召開的ICAO大會與二○一六年十一月舉行的INTERPOL大會。北京此舉不僅傷害台灣民眾對擴大國際參與的期待,也讓兩岸關係陷入倒退局面。

台灣面臨艱難的國際處境,更應提出清楚的國際參與策略,爭取國際社會支持,幾個值得未來努力的方向包括:

一、在政策論述方面,台灣應對國際參與問題提出清楚的定位與訴求。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及相關活動,不應只是「為參與而參與」,而應追求「有意義的參與」與「有意義的貢獻」。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不只是為了凸顯自身的國際活動空間,還應追求在國際上的實質貢獻,讓國際社會瞭解台灣爭取國際參與不單單為了國家「私利」,也為了全球「公益」,尤其若能結合過去台灣國際參與所做出的實質貢獻,將更能爭取國際社會的認同與國際輿論的聲援。

二、在合作對象方面,我國應廣泛爭取國際盟友對台灣國際參與問題的重視。美國一直是我國推展國際參與相當重要的支持者,目前美國對台灣國際參與抱持的立場,在於支持台灣可在不要求以主權國家為參與條件的國際組織中擁有會員身分,針對需要以主權國家身分才能成為會員的國際組織,美國支持台灣有意義且適當地參與。美國是國際上少數願意公開支持台灣的國家,而且能在國際上發揮相當程度的引領作用,自然是台灣在國際參與問題上持續爭取支持的對象。

三、在參與管道方面,台灣除了爭取參加聯合國週邊組織及活動外,對於我國已經參加的國際組織,也應繼續累積成果。例如近年來我國對APEC相關會議與活動的參與,已累積相當顯著的成果,未來可爭取在台灣舉辦APEC高階官員會議或專業部長會議,讓台灣在各項跨國合作議題上做出更積極的貢獻。

四、在資源動員方面,台灣應加強政府部門對國際參與的政策協調,同時妥善運用民間社會的資源與能量,結合各類功能性與專業性非政府組織,擴大我國對各類國際事務及活動的參與,進而達到政府與民間力量相輔相成、相互加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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